① 軍人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是什麼
② 部隊公積金最新政策
1、軍人在購買家庭首套住房(意味著二套房不行)時,可不受單位駐地和家庭所在地限制,在全國各地申請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異地購房可以使用)
2、貸款利率按照國家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同步調整,可享受地方人員同等優惠利率;
3、貸款限額就高不就低,申請地限額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的按全國平均水平執行,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的按當地限額標准執行,高房價地區官兵可申請更多貸款;
4、購買軍隊經濟適用住房或安置住房的,還可以商業銀行認可的第三方擔保或其他動產作抵押(除了商品房,部隊的政策房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而且還可以抵押貸款)。
2、貸款利率按照國家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同步調整,可享受地方人員同等優惠利率;
3、貸款限額就高不就低,申請地限額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的按全國平均水平圓碰執行,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的按當地限額標准執行,高房價地區官兵可申請更多貸款;
4、購買軍隊經濟適用住房或安置住房的,還可以商業銀行認可的第三方擔保或其他動產作抵押(除了商品房,部隊的政策房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而且還可以抵押貸款)。
5、關於已辦理地方商業貸款不能轉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一方面國家只在部分城市出台商轉公政策,全國沒有統一規定,全軍制訂統一規定有難度;另一方面受軍隊貸款規模限制,無法向前追溯把已辦理的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所以暫不具備出台條件。今後總部將根據制度運行情況進行適時調整。
6、已購買個人首套自有住房且房款未結清的,未支付房款余額可按規定申請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已購住房人員房款全部結清的,不適用於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不再申請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7、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中的首套房概念,必須是所購住房為家庭首套住房,即夫妻雙方享有的首套自有住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自建住房、軍隊或地方的經濟適用住房等。
8、由於軍產住房上市政策未出台,無法用軍產住房抵押的方式進行擔保,可晌腔春採取第三方抵押或保證人擔保等五大國有商業銀行認可的形式進行。
9、公積金貸款數額現階段我們的貸款限額是根據全國商品房平均水平確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確定,暫時不能提高。
10、貸款輪候審批的具體標准,總部明確由軍區級大單位負責制訂輪候審批的具體標准條件。目前貸款政策剛剛實施,我們的想法是,貸款工作實施一段時間後,再根據審批的情況、各單位反映的問題、以及網上官兵的呼聲,具體了解哪些類型的官兵更需要貸款,需求到底有多大,總部的指標到底能不能滿足需要等等,然後擬訂一個輪候審批暫行辦法,討論後公布實施。
11、軍人住房公積金支取,按照政策規定,參加住房公積金歸集的軍隊人員,在其轉業、復員、離休、退休時,且騰退軍產住房後,其宴耐個人賬戶中的住房公積金余額,由本人所在單位一次性支付給個人;犧牲、病故的人員,配偶、子女騰退軍產住房後,由其所在單位將住房公積金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合法繼承人。
12、軍人住房公積金目前支取規定未做調整,不能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由於軍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是空賬,和地方人員不同,沒有實在的款項存在銀行,所以無法使用公積金賬戶進行還款。
13、貸款的還款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等額本息還款法,二是等額本金還款法。
③ 軍人《住房公積金新政策貸款條例》有哪些
1、軍人在購買家庭首套住房(意味著二套房不行)時,可不受單位駐地和家庭所在地限制,在全國各地申請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異地購房可以使用)2、貸款利率按照國家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同步調整,可享受地方人員同等優惠利率。④ 軍人的住房公積金可以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
現役軍人在購買地方商品房的時候,並不能享受特別的優惠政策,購房程序與普通居民一樣孝閉困,但從年8月1日開始,軍人在買房時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購買首套住房的時候,也能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利率,擴寬了軍人買房籌資的途徑。
【法律依據】:
《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第三條 參加軍隊住房公積金正常繳交的軍人,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巧念、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申請本市態頌住房公積金貸款。
⑤ 現役軍人(士官)能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現役軍人(士官)不能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1)現役軍享受軍隊體系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貨幣補貼目前只對非農業戶口從業人員,兩者沒任何聯系,現役軍人根本不能申請任何地區住房公積金補貼。
(2)由於現役軍不享受地方住房補貼,沒有地方住房公積金帳戶,所以不能申請任何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
⑥ 部隊士兵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可以的。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一般一個月左右審批下來。軍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1、銀行收到客戶名單;2、銀行主動聯系客戶,或客戶主動申請;3、銀行收集材料,進行貸款審批;4、審批通過後,辦理抵押登記等手續;5、貸款發放,客戶按期還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配滾液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在職備握期間判處死刑、判培物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