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積金貸款手續辦完多久放款
公積金貸款一般在二十天內可以審批下來。
公積金辦理貸款,工作人員一般就是告訴你十天十個工作日,也就是二十天。
首先拿著你的購房合同和公積金卡,戶口本,身份證,去公積金遞交。
審核一般在3至5個工作日。
審核結束後去公積金,簽借款合同,然後等待放款。
公積金貸款一般在18到19個工作日內會放款,以下是公積金貸款每個環節所需時間:
1、在銀行櫃台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一般1個工作日即可完成。
2、貸款銀行進行貸前審查,審查通過後,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復審,一般2個工作內可完成。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審核,一般1個工作日內可完成
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借款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六)符合委託人規定的有返前關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七)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八)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段飢公積金政策性貼息漏行清貸款;
(九)符合委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須滿足上述條件外,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購買政府部門審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前6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2、購買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申請貸款前12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3、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
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公積金貸款所需資料有:貸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第一頁及個人頁、戶口簿的變更頁、暫住證以及效居住證。貸款人結婚的,還應提供有效的結婚證,個人收入證明、大專學歷證明,貸款人所在公司的職稱證、自有產權房證明、公租房證明、還貸證明等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所有材料。
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程序
1、借款人首先需要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辦理貸款的銀行咨帶咐詢貸款相關事宜,看自己是否符合貸款條件,符合條件的准備好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相關資料。
2、借款人持辦理公積金貸款所需的資料,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3、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收到借款人的申請資料後,對其借款資格、貸款額度、期限等方面進行審查。
4、審查通過後,公積金管理重新會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人憑《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
5、借款人與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相關合同或協議,合同簽訂完畢後,公積金管手賀理中心會委託銀行進行放款。
6、獲得貸款資金後,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規定,按時償還欠款即可。
公積金貸款放款一般是需要一個月左右,按照公積金貸款申請流程從貸款申請,到通過中心審批,初審、復審,通過審批後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抵押擔保手續,辦理手續後貸款銀行會將個人資料報送市住房公積金由相關人員進行審批,最後攜帶劃款通知書辦理劃款手續,總共流程大約在1個月左右。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第十握薯返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
公積金貸款銀行放款時間一般需要3到4個月的時間。銀行按公積金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復核,公積金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