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漢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武漢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據了解,在武漢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房屋需要申請人連續6個月繳納公積金,符合其他基本條件,我們將了解具體內容.
貸款條件
1、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統稱管理中心)按規定連續正常全額支付住房公積金6個月(員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開設時間距貸款申請時間為180天,賬戶狀態正常,每月連續支付時間為6個月,不包括補充)以上員工可以在購買住房時申請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
2、借款人具有合法身份證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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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款人及殲改其配偶信用記錄良好,符合公積金貸款審批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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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經濟收入穩定,有能力按時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5、具有實際購房行為,除住房商業貸款轉移住房公積金貸款外,該購房行為一般在一年內發生的購房權利明確,手續合法,無法律糾紛
6、尚未償還的公積金貸款
7、同意以購買的住宅進行貸款抵押,或者以國債、銀行定期存款、有價證券等管理中心認可的方式提供擔保.
貸款流程
一手房
第一步貸款咨詢
借款申請人向管理中心的受託銀行進行貸款咨詢,收到一手住宅個人住宅公積金貸款資料夾,按要求填寫,與以下資料一起提交受託銀行:
第二步提交申請
1、借款人夫婦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證明書由民政部門發行)
3、房地產部門申報的購房合同和住房總價格的20%以上的最初支付收據原件和復印件
4、貸氏手判款銀行要求提交的其他證明資料.
第三步貸款受理,銀行初審
1、受託銀行與借款申請人面談,審查提交的申請資料
2、查詢印刷借款人和配偶薯咐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查夫婦的個人信用狀況、住房貸款狀況
3、受託銀行通過房地產部門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詢
4、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委託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貸款前試算,根據試算結果和償還能力,與借款人協商確定貸款額、期限、利率和償還方式
5、受託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通知借款人,告知原因.
第四步簽訂合同
貸款初審通過後,委託銀行與借款申請人、購房者簽訂借款(抵押)合同,填寫房地產抵押登記等貸款資料.
第五步抵押登記,銀行復審
受託銀行向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住房抵押登記
受託銀行對借款申請人的一套資料進行復審.
2. 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一、公積金貸款的具體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證。
2、申請貸款時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3、具備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部門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並能辦理抵押或保證擔保手續。
4、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擁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先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公積金貸款買房流程
1、提交公積金貸款申請。如果需要使用公積金貸款,首先貸款人需要向自己所在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貸款申請,提供貸款所需的資料。
2、公積金貸款初審。公積金管理中心收到貸款人提出的貸款申請後,審查貸款人的資格、貸款額、貸款期限、貸款資料等信息,提出意見。
3、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貸款人通過公積金中心方面的審查後,收到貸款承包銀行的通知。此時,借款人只需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戶籍薄、銀行賬號等資料,向承包銀行辦理借款合同簽訂手續。
4、辦理房屋保險和抵押貸款登記手續。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後,貸款人必須按要求辦理保險和抵押登記手續,但辦理時產生的費用由貸款人自己承擔。
5、等待公積金貸款的放貸。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後,貸款合同也生效,銀行按合同約定日期將貸款轉入指定的賬戶,將貸款收據發送給貸款人。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3. 武漢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借款申請人必須具備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武漢市城鎮戶口或有效居留證件(包括藍印戶口或暫居證),且申貸前一年已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在職職工;
3.借款申請人家庭具有穩定的工作和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所購住房為具有完全產權的成套式住宅;
5.能夠提供我行和市資金中心認可的擔保物;
6.借款申請人已付給賣方不低於20%的首付款;
7.同意辦理抵押房屋財產保險;
8.由中介公司代辦的,由中介公司提供階段性擔保;
9.我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應提供以下貸款資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2)《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對賬簿》;
(3)市資金中心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屋估價報告書》(應附上該房屋的照片);
(4)《存量房買賣合同》(經辦行直接受理客戶申請的,買賣雙方須在我行面簽);
(5)售房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6)交易過戶前的「房屋兩證」(原件及復印件);
(7)二手房賣方的《房屋所有權證》的《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證件》(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8)市資金中心和經辦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4. 武漢公積金貸款條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 身份證 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記錄良好,符合 公積金貸款 審核標准;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實 購房 行為,且除住房 商業貸款 轉 住房公積金貸款 外,該購房行為一般發生在一年以內;所購住房權屬清晰、手續合法齊全且無法律糾紛; 5、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6、同意以所購住房進行貸款 抵押 ,或以國債、銀行定期存單、有價證券等管理中心認可的方式提供擔保。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 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 法規 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