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買房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
有房屋貸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但需要符合以下情況:
1、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額付清購房款的;
2、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額付清購房房款的;
3、購買首套自住住房、選擇使用商業貸款且貸款未還清的。
一、有住房貸款如何提取公積金
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有兩種方式:每年辦理一次和一次性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每年辦理一次」是指還款職工按照借款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按時逐月向銀行償還貸款,償還貸款滿一年(12期)後,即可提取已還一年住房貸款的本息,每滿一年辦理一次提取;「一次性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是指符合一次性償還貸款條件,並要求一次性償還剩餘貸款本息的職工,提取公積金償還剩餘貸款本息。)
二、怎麼辦理住房公積金還房貸
辦理住房公積金還房貸的流程:
1.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如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身份證明;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購房合同;抵押物估價證明;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等。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等相關文件,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昌腔巧委貸基金,由受託耐鍵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借款人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具體辦理流程因不同地方的情況而有所不同,應以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為准。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圓州)、(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2. 公積金貸款之後余額還能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只要符合條件,比如說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提取公積金的方法如下:
1、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
2、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
3、如果購房者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後再次購買房子,可以按照購房提取的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
4、如果購房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沒有辦理還貸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准備即可。
5、購買新建住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後,憑借購房合同和發票即可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過後,憑相關協議即可提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3. 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如何提取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會大城市買房,買房都是通過貸款的方式,可以通過提取住房公積金來還貸,那麼提取住房公積金是怎樣的呢?關於這個問題,下面就由我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於大家有幫助。4. 公積金貸款期間可以提取余額嗎
公積金貸款期間可以提取余額。只要符合條件,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的條件,具體如下:
1、用戶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
2、用戶已經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也已經和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可以提取公積金的生活;
3、用戶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或者是提前離休的;
4、用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來償還買房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5、用戶要出境定居,和現單位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
6、公積金繳存人已經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經死亡,繼承人或者是贈與人可以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