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之前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現在沒上班沒有公積金了
法律分析:用公積金貸款購房了,現在沒有工作,也交不了公積金。那麼銀行就沒辦法在公積金賬戶扣到房貨,必須和銀行進行聯系,提前把錢打入還款賬號。或者把錢交到原單位讓他們打入的公積金賬戶,這樣做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② 公積金貸款後換工作了新單位不買公積金怎麼辦
公積金貸款買房後換了單位不交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不含在以下單位工作的外籍員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含桐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仔昌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談戚坦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只要貸款成功辦理,如果以後公積金停繳,或是余額不足,都可以用現金支付還款,貸款的金額利率等都是按照原先簽訂的條款,不會因為勞動者換單位了而改變。如果是換城市繳納公積金的話,應該是按照各地政策的不同,可以提取用於還房屋貸款(不論是商業的還是公積金的)。
住房公積金,綁定銀行卡需持有效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卡和銀行借記卡到繳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提取業務承辦銀行或發卡銀行所屬的承辦提取業務網點辦理綁定手續。
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申請人填寫申請表;
2、申請人向中心提交申請資料;
3、經過中心初審確認客戶的貸款資格;4.借款人委託評估事務所進行抵押物審核評估;
5、填寫貸款文件;
6、將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開發商及擔保單位蓋章;
7、買保險;
8、向公積金管理中心報送資料,進行審核;
9、將資料遞送至中心終審;
10、將資料遞送至貸款銀行;
11、將銀行返還的資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還款。
公積金客戶號是公積金的賬號,每個身份證都會對應一個公積金賬戶。
一、公積金中心為每位繳存公積金的客戶提供的身份證明的唯一編號。
二、通過使用客戶號,登陸公積金中心的網站,可以在線查詢公積金余額及繳存情況。如果使用公積金貸款,也可以通過網站查詢到相應的貸款記錄。每個公積金賬戶都有密碼,密碼可以通過網站修改。
貸款如果已經下來了,即使單位不給勞動者繳納,勞動者的公積金貸款繼續有效,勞動者應當按照銀行的賬單,每月按時還款。不會轉為商貸的利率,也不會要求一次性付清。
住房公積金,需要綁定銀行卡需持有效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卡和銀行借記卡到繳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提取業務承辦銀行或發卡銀行所屬的承辦提取業務網點辦理綁定手續。
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申請人填寫申請表;
2、申請人向中心提交申請資料;
3、經過中心初審確認客戶的貸款資格;4.借款人委託評估事務所進行抵押物審核評估;
5、填寫貸款文件;
6、將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開發商及擔保單位蓋章;
7、買保險;
8、向公積金管理中心報送資料,進行審核;
9、將資料遞送至中心終審;
10、將資料遞送至貸款銀行;
11、將銀行返還的資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還款。
公積金客戶號是公積金的賬號,每個身份證都會對應一個公積金賬戶。
(2)貸款買房後換工作公積金沒了擴展閱讀:
各地區貸款條件:
成都市貸款條件:
1、具有當地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2、申請時已連續一年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沒有支取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
4、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5、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保證人;
6、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北京市貸款條件: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申請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
1、借款申請人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包括按月連續繳存、預繳、補繳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對於經中心審批同意,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
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
2、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如果您滿足以上條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購買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限限制。借款申請人只需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且處於繳存狀態的條件,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