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積金貸款後換城市了怎麼辦
轉移。轉移包括同城轉移和異地轉移,職工因工作調動,其公積金賬戶可以辦理轉移手續,但是辦理的公積金貸款仍需要在原來的貸款承辦銀行還款,公積金貸款後換城市了轉移賬戶。
㈡ 換城市工作公積金怎麼辦
【法律分析】:離職後去了外城市,住房公積金有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如果外地的工作單位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則可以將在當地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月轉移到外地住房公積金賬戶內。
可銷戶提取余額。但是需要滿足以下三種情況之一的,就可以提取:
1、如果你現在購房或翻建農村住宅(必須是有土地使用證的私房);
2、注銷當地戶口時(包括出國定居、移居外省市……);
3、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㈢ 問:本人之前是浙江省直公積金,貸款額度已經符合公積金最高貸款50w。 現在換工作後是杭州市公積金
可以電話咨詢杭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若該機構支持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則可直接操作辦理。
辦理流程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五)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