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積金里的錢取出來後還能貸款嗎
提取出來一些住房公積金之後還是可以貸款的,若是住房公積金全部被提取完,賬戶里沒有餘額的話,那可能就不好辦理貸款了。畢竟公積金余額關繫到貸款額度,若沒有餘額,銀行自然不好批貸款。而若公積金只是余額比較少的話,那還是有機會辦到貸款的,只是可能貸款額度會比較少。
公積金買房需要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如果要申請公積金貸款,繳納時間一定要符合要求,大部分城市的繳納時間要求是貸款人的公積金已經交了6個月以上,公積金還處於繳納狀態的。也有的城市不一樣,繳納時間要求為交了12個月或者12個月以上,比如長沙、天津等;
3、個人信用報告中截至申請貸款時前兩年內個人貸款最高逾期期數不超過3期,含、累計逾期次數不超過6次,含,因銀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計算在內;
4、償還包括擬申請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內的各類住房貸款的月支掘激出不得高於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還貸支出後,應不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5、賬戶余額也會影響到公積金貸款額度,部分城市在計算貸款額度時會參考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如果賬戶里的余額比較少,那麼申請到的貸款額度也就比較低。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冊散渣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州悄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㈡ 公積金取出來還能貸款嗎
公積金取出岩州來以後還是可以貸款買房的,商業貸款可以照常辦理,沒有任何的影響。但是公積金貸款可能會受到影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基本都是由公積金余額確定的,如果提取了公積金,那麼貸款額度勢必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粗臘蔽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發展: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局檔日起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