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1.房屋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2份)
2.過差皮轎戶後的房產證(原握前件1份,復印件1份)
3.房屋轉虛肆讓估價報告(原件1份)
4.首付款憑證(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
『貳』 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准備的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和6份復印件;
2、戶口薄原件和6份復印件;
3、婚棚賀姻證明原件和6份復印件;
4、開發商加蓋鮮章的備森絕案表原件2份和3份復印件;
5、購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
6、購房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
7、首付款收據及刷卡POS單或現金收款單原件,3份復印件鏈春派;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信息證明原件和1份復印件;
9、提供開發商加蓋鮮章的辦理預告登記手續原件一套;
10、委託扣款帳戶:主借款人所選擇的貸款辦理銀行的儲蓄卡或儲蓄存摺原件和1份復印件;
11、收入證明: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客戶需提供收入證明原件和3份復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戶還需提供銀行1年流水或完稅證明等佐證材料原件和3份復印件;
12、繳存證明:在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鐵路分中心繳存公積金的職工須提供公積金繳存證明原件和1份復印件。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