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地朋友買房貸款說讓我做個在一起上班的證明要我的聯系號碼和身份證復印件對我有影響嗎
只要你沒有在任何合同、文件上簽字,比如擔保合同、承諾函等,都不會對你有任何影響。
唯一就是銀行找不到你朋友人了,可能打電話給你打聽一下而已。
㈡ 朋友要貸款買車讓我幫忙開個收入證明對公司有影響嗎
你好,問題不大!(你可以說,他開了證明第二天就離職了呀)
㈢ 同事從一般信貸公司貸款讓我幫她證明一下她的工作情況,這個對我有沒有什麼影
沒有影響,這種證明沒有什麼法律效力,只是對你同事工作做一個證明,讓他具有還款能力。
㈣ 朋友以我公司單位工作證明在借貸公司借款不還,會直接影響我們公司嗎
單位出具工作證明只是證明他有持續穩定的收入,具有一定的償還債務的能力,不是給他借款提供擔保,所以對公司不會產生不利後果。
㈤ 朋友做房貸要我營業執照做工作證明,對我有影響嗎
如果你以後不想有麻煩,你就直接拒絕他。你這是構虛假用工。如果他發生意外屬於工傷,你就麻煩了。
㈥ 朋友貸款買房開我的工資證明對我有影響嗎
你好!
首先我跟你從實際上來說:你員工的個人住房貸款,他是否用所購買的商品房向銀行做抵押貸款?如果是,那麼一般來說影響不大。如果不是(通過其他途徑貸款)按具體情況分析。
當然您自己也要分析啊,舉個例子,我是你的員工貸款買房,我和你的勞動合同簽訂為2年(2009至2011),可我在公司開收入證明的時候是2010年3月,最後我在2012年離職了。綜上所述,收入證明主要是證明個人現階段收入情況以及之前的收入概況,對將來是不存在保證的。
一般在個人抵押貸款後,個人最終無法償還銀行貸款,那麼銀行主要是通過法院將其商品房封存,然後公開拍賣。對你單位一般不會有什麼不利因數(到時候銀行方面可能會委託有關機構(部門)調出你員工的工資單,公司財務狀況等,進行查實,基本不太會)
從法律和理論角度出發,最好還是盡可能開據真實的收入狀況,畢竟自己也不理虧。
綜上所述,要明確幾點:1.現在基本上都存在收入證明數額虛報
2.對於個人不動產抵押貸款,銀行不怕你還不出錢,房子在,跑不掉(更何況是現階段,房產那麼熱一直升溫,不說增值也絕對保值)
3.重點:銀行在個人抵押貸款審核時,對購房者提供的收入證明,一般關注的重點就是蓋有單位公章,其他基本不管,呵呵。
所以說您給您的員工開據出比實際數額多的收入證明,審核絕對沒問題,但是希望您盡可能的做到實事求是!
㈦ 同學貸款,讓我為他證明他在A單位工作,我們是同事,其實我倆都不是。然後貸款單位給我打的電話,我按我
具體的案情尚不明朗,你朋友是否涉及貸款詐騙也不能輕易就下結論。對於你而言,要構成共犯,必須明知你朋友有貸款詐騙的故意,從而提供必要的幫助行為,依你所述,顯然你也是不知情的,雖有欺瞞的行為,但沒有幫助朋友共同非法佔有貸款的故意,因此你不構成詐騙罪的共同犯罪。至於,擔保人,你沒有簽定過任何文件,根本不存在保證人的可能,這無非是貸款公司在給你施加壓力,希望你找到你朋友,能及時歸還貸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