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過戶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雙方名下,此時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一方名字且婚後共同還貸的,婚後共同還貸部分為共同財產的,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一方給予另外一方經濟補償。處理好後拿著離婚證去房產部門辦理過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司法解釋(一)法釋(2020)22號》第三十七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第三十七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B. 房子有貸款,離婚怎麼過戶
房子有貸款,離婚房子過戶分情況:
1、沒有房產證的:
(1)提前還貸,消除銀行按揭抵押貸款的抵押登記;
(2)在取得房產證後,雙方到房產登記部分辦理過戶;
(3)沒有能力一次清償貸款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
2、有房產證的: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
(2)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房子有貸款,過戶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1、提供原購房契約復印件;
2、原土地證和房產證;
3、個人身份證明;
4、結婚證、離婚證;
5、需要交稅的情況下要出具完稅證明。
房子有貸款,如何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用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名下的,離婚時房產歸婚前貸款方所有,未還貸的部分視為貸款方的,雙方婚後共同財產支付的數額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獲得房產的一方進行補償;
2、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貸款買房的,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在分割房產時,需要照顧女方、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照顧無過錯一方進行分割;
3、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不會就房屋產權歸屬進行審理,也不作出判決,只對房屋使用權作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