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車貸沒還完可以過戶嗎
法律分析:車貸沒還完不可以過戶。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車貸沒有還完之前,貸款機構仍然是債權人。車子分期付款類似與將車子抵押給貸款機構。在進行轉讓交易時,需要債權人的同意。因此貸款機構對車子轉讓進行的限制,導致車子難以在還車貸之前過戶。想要把車子過戶,可以提前還車貸解除抵押。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二)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管或者批准轉讓的;
(三)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
『貳』 車貸款沒還完可以過戶給別人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利用貸款買的車在未還清車貸款之前是不能過戶的,因為車輛被抵押給了貸款機構。如果要想轉讓車輛,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因為處於還貸周期的車輛,不能進行交易和買賣,顯然也不能過戶。如果提前還清貸款,然後拿還款清單到相關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也可以與買方協商,先將車款的一部分用來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後再進行辦理過戶。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一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登記證書;(三)機動車行駛證;(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車輛管理所辦理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和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
第十二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叄』 車有貸款可以過戶嗎
車有貸款不可以過戶。利用貸攔配款買的車在未還清車貸款之前是不能過戶的,因為車輛被抵押給了貸款機構。只有當將一切貸款還清,包括本金和利息部分一切還清,汽車的產權才會再次歸還。汽車有貸款,如果還處於還貸期間,目前沒有還清貸款的,是不能進行過戶的。
不予辦理轉移登記的情形如下:
1、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2、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管或者批准轉讓的;
3、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
4、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車輛過戶需要的材料:
1、車輛行駛證;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登記副表(車輛所轄區車管所抽取,帶身份證、行駛證去抽取);
4、車輛購置附加稅證;
5、買賣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如果是外地戶口,需要攜帶暫住證,買方的暫住證需要滿一年。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讓登記:簡乎指
(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二)屬於海關頃橡監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管或者批准轉讓的;
(三)距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內的機動車;
(四)屬於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肆』 車貸沒還完可以過戶嗎
法律分析:
車貸沒還完不可以過戶,貸款買的車,在貸款未還清之前,其所有權歸屬銀行。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