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生源地助學貸款續貸流程
生源地助學貸款續貸流程如下:
1、首先進入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更新個人及共同借款人相關信息,再提出續貸申請。按照系統提示填寫續貸聲明,列印《申請表》並簽字。
B. 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
一、申請助學貸款需要的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的貧困家庭學生,即可申請貸款: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2、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出具書面同意書);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3、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4、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
5、由所在學校審查同意。
二、助學貸款的申請流程
1、學生於每學年開始10日內向所在學院提交書面貸款申請及本人相關證明材料。
2、各院、部(直屬系)負責組織申請學生填寫貸款申請表,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按經辦銀行的要求編制《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審核信息表》。以上工作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此項工作完成之後,應進行5天的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
3、學生貸款辦公室在10個工作日內,負責在審查合格的申請審批表及《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審核信息表》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以電子文檔和書面文檔形式與申請資料一並送交經辦銀行
4、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申請材料後,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審查結束後,於5個工作日內統一編制審查合格的借款學生名冊並送交學校。
5、學校按經辦銀行批準的借款學生名冊,配合銀行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和借據,並於10個工作日內完成。
6、經辦銀行在20個工作日內將首年的貸款劃入學校指定的賬戶,第二年及以後學年的貸款在每學年開學後20個工作日內劃入學校指定的帳戶。
7、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休學、退學、轉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中止學業的事件,學校在借款人清還貸款之後方可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8、借款學生畢業前60天,學校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訂還款計劃,簽訂還款協議。
(2)推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擴展閱讀:
常用的大學生助學貸款一般有兩類: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貸款資金主要用於學生繳納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的大學生助學貸款重要組成部分。
C. 關於生源地助學貸款和綠色通道的問題。
學校不辦理助學貸款,貸款需在生源地,由於是獨立學院,國家是不出一分錢的,建議你最好辦理生源地貸款,這是沒利息的,別指望學院幫忙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