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1、房屋買賣合同(原件和復印件2份)。
2、轉讓後的房屋契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轉讓房屋評估書(原件1份)。
4、首付款憑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7、結婚證、未婚(包括離異)的由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出具未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份)。
8、工作在縣或市的借款申請人需提供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連續一年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證明原件。
9、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的,以上材料1-7項需各增加復印件一份及提供單位收入證明原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B.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些什麼材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C. 去銀行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去銀行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的材料:
1、借款申請表;
2、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3、購房合同或意向書等有關證明文件;
4、所在單位住房資金管理機構同意貸款的信函;
5、購買新建商品房客戶,請提供售房單位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復印件;購買公房,請提供上級房改管理機構對「售房方案」批復文件的復印件;
6、採用抵押或質押方式擔保的,擔保人同意擔保的書面證明及保證人的資信證明;
7、採用保證方式擔保的,保證人同意擔保的書面證明及保證人的資信證明;
8、已交30%以上購房預付款的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9、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