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子過戶了,房本也拿到手了,接下來買方不去辦理貸款的話會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已經過戶到你的名下,你如果貸款的事的話還是你。主要責任在你們。
Ⅱ 我是賣方,買方已獲銀行批貸,雙方已過戶,買方惡意拖延不去銀行做抵押登記,以至銀行不放款給我怎麼辦
超過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抵押登記的時間,這種情況就屬於買方嚴重違約了。
處理方法:
1、極積與買方協商,要求對方按合同約定覆行合同;
2、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先凍結該房屋,防止買方另行出售,將該資產轉移;
3、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覆行合同或申請法院強制抵押登記;
4、以買方不覆行合同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過戶無效,恢復原賣方的產權,並由違約方承擔所有費用和損失。
Ⅲ 我是賣方,二手房過戶後買方不去銀行辦按揭怎麼辦
二手房過戶後買方不去銀行辦按揭,買方可以解除合同,追究買方的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九十七條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上述法條規定,賣方可以行使解除權,並要求買方賠償損失。追究違約責任應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具體起訴流程如下: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3)房子過戶後不去貸款合同擴展閱讀: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拒絕履行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金錢債務的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第一百一十條 非金錢債務的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網路-起訴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Ⅳ 二手房已過戶給買方,但買方並未去銀行辦理貸款手續,而是轉手又把房賣了,賣方怎麼辦
按照合同是這樣的,你提供賬號給銀行,然後過戶給買方(產權轉移或者稱辦理產證),
在過戶時,交稅等必須完成,否則不受理。
因是貸款,實際過戶後的房產證(註明他項權利是被抵押)和其它權利證(給銀行);一般是房產交易中心直接將其它權利證給銀行,銀行收到後,即放款(打入你的賬戶)。
本次購房結束。
如果買方不給銀行,則銀行不放款(這是你擔心的),但是這樣的話,
合同應該是約定最後付款期限的(或者合同有效期),在有效期內你的義務是交付房子(轉移產權),他的義務是付房款(不論是自己付或者貸款)
如果沒有收到全款,則買方違約。
你可以上法院告,主張要回房款,並按合同追究違約金。或者主張要回房子,並按合同追究違約金。
法院一定支持你的。
Ⅳ 二手房買賣,過戶後,買方借故不去銀行辦理抵押該怎麼辦
直接起訴,一般來說只要您是找的正規中介是不會存在這個問題的,因為中介有義務和責任在審貸款和過戶這個環節把握好,如果真的出現了中介在明知沒有審核通過就要求您去過戶,而後買方不去辦理抵押就直接起訴,雙方同時起訴!如果中介告知過您,在過戶是貸款是審核通過的,而買方單方不去辦理抵押,可以先叫中介協助辦理,實在不行就按照合同辦理!超過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抵押登記的時間,這種情況就屬於買方嚴重違約了。
處理方法:
1、極積與買方協商,要求對方按合同約定覆行合同;
2、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先凍結該房屋,防止買方另行出售,將該資產轉移;
3、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覆行合同或申請法院強制抵押登記;
4、以買方不覆行合同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過戶無效,恢復原賣方的產權,並由違約方承擔所有費用和;
拓展資料
房屋貸款利息
(一)、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註:存貸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銀行可採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具體有三: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於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採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Ⅵ 賣房過戶後買家不辦貸款怎麼辦
常見案例一:信用卡有污點,無法 貸款 購房 現在有不少人手中都有幾張信用卡,而「卡族」中不少人都有透支的習慣,他們在把卡刷爆爽快消費之後,往往忽略了信用問題。劉小姐的經歷就是其中一個典型個案。 劉小姐今年在金沙洲看中了一套住房,但當把資料送交銀行審批後卻被告知:她是銀行的「禁入客戶」,理由是拖欠信用卡透支款,已被劃入信用不良者之列。劉小姐這時才想起,兩年前自己曾因信用卡透支未能及時支付,而收到了銀行信用卡中心的 律師函 ,後來雖然交清了欠款,卻仍然被停用了信用卡。 專家支招: 據了解,拖欠信用卡透支款分為不經意拖欠和惡意拖欠兩種。有人一時沖動申請了數張信用卡,但平時經常使用的只有一張,其他不常用的信用卡被遺忘,成為「休眠信用卡」。由於信用卡須繳年費,當信用卡中的余額段散不足時,銀行所扣的年費也就成了透支款。不少持卡人都很容易忽略該問題,長此積累下來,也就破壞了持卡人的信用狀況。一不留神便成了房貸路上的障礙。 由於信用卡透支而導致信用產生污點,這時怎麼辦呢? 廣州 市工商銀行第三支行的經理告訴記者:「在發生這樣的情況下,信用卡持有者可以到發卡行申請開具信用證明。」發卡行會通過信用卡持有者提供的各種證明文件,從而判定是否開具信用證明。另外,在信用卡還未注銷時,持有人連續使用2年以上,並保持良好的還款記錄,有可能其信用度將被上調。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卡片已經注銷,並收到律師函,很多銀行一般都會終身對其不放款的。 常見案例二:買了房過了戶,無法貸款怎麼辦? 房貸遲遲不下來,使一些交易二手房的客戶遭遇尷尬。有的簽了合同、付了首付款也辦理了過戶手續,可是銀行的貸款過了握碼氏審批關卻過不了額度關,上家通常是錢不到手,房不脫手,下家拿不到房又怕上家以此為由提出收取違約金的要求。 李先生就是這樣的一個苦惱者。今年4月份,李先生出售了一套二手房,價值90萬元,買主向李先生交了40萬元的首付,並向一家銀行遞交了申請貸款的材料,准備貸款50萬元。由於買主急著轉 戶口 ,李先生就辦理了過戶手續。但是,3個月過去了,貸款一直下不來。「如果貸款下不來,我該怎麼辦?」李先生很著急。 專家支招: 「首先,應該先看看買主的貸款是否已經通過了銀行的審批。」按揭 公司 的相關負責人認為,如果貸款已經通過審批,李先生就只有耐心等待放款。如果沒有通過,李先生則可再與買主協調餘款的支付問題。如果買主無法支付余額,那隻有按合同的相關規定, 解除合同 了。 有 律師事務所模讓 主任律師分析認為,這種情況下具體的違約情況要看《 二手房買賣合同 》的有關約定,通常來說,假如 銀行貸款 不是由於買方的個人原因無法辦理, 買房 人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建議買房人可以和賣房人協商解除合同,由賣房人返還買房人全部已付房款。銀行按照相關規定有權不發放貸款給銀行認為不合格的貸款人。所以,在本案中,銀行沒有任何責任。假如房主認為買房人違約,那必須出示《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有關約定,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即可。沒有約定違約金,買房人有權拒付違約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