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貸款沒有還清的房子 可以贈予嗎,如何才能贈予
房子有貸款可以贈與。
1、房貸轉按揭
意思就是將剩餘貸款債務轉給新的買房人,不過需要先徵得貸款銀行同意,賣房人向銀行申請變更借款人、借款期限等信息。另外,如果買家跟賣家申請房貸的銀行不是一家,還會涉及跨行轉按揭,但是未必所有銀行都支持這項業務,這種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
2、用買家首付或全款還清貸款
如果買家首付金或者全款金足夠還清貸款,賣家可以申請用上述資金提前還貸,這是最為常見的一種方法。當然,這得取決於買家的資金狀況,如果對方經濟能力有限,需要籌集資金,加上信貸政策的收緊,銀行審批房貸的周期變長,著急賣房子的話就要慎重了。
以房屋贈與行為為例,需滿足以下條件:
1、贈與人必須是房屋產權的擁有人,同時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贈與的房屋必須具有合法的權屬證件,不存在產權糾紛;
3、贈與人和受增人均屬自願,有書面贈與協議(合同),並辦理公證;
4、房屋贈與必須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審核,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5、受增人必須依照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6、不得為逃避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如債務履行、支付勞動報酬等而設定贈與;也不得為規避法規管理,如繳納稅費等而設立贈與。總之,房屋贈與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房屋贈與、襄陽市人民政府-貸款還沒有還清的情況下怎麼去掉另外一個人的名字
B. 貸款的房子未還清可以轉贈嗎
現在很多人都是貸款買房,有的人貸款的房子還沒有還清房貸,出於種種原因,想要把房子轉贈出去,那麼貸款的房子未還清可以轉贈嗎?房屋贈與的手續是什麼呢?C. 有貸款沒有還清的房子 可以贈予嗎,如何才能贈予
房子有貸款可以贈與。
其法律特徵:
(1)房屋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
贈與人自願單方承擔將房屋無償贈與對方的義務,但不享受對等的權利;受贈人則享有無償接受對方所贈房屋的權利。
一般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即使受贈人在接受贈與時附有一些義務,但這些義務並非與所取得的權利互為代價。
(2)房屋贈與合同是實踐性合同
贈與人必須把贈與房屋實際交付給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房屋後,房屋贈與的民事法律行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
但在實物交付後,則不得再行撤回贈與。如果因贈與人撤回贈與而發生糾紛,受贈方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3)房屋贈與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贈與同房屋買賣一樣,都屬於所有權的轉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應提交各項證明辦理登記過戶手續。
如果當事人未辦理過戶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4條、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9條的規定,贈與合同仍然有效,但贈與的房屋所有權不能轉移。
(3)贈與房產過戶剩下的貸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
第一百八十八條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條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條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一百九十一條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第一百九十五條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