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子抵押貸款期間可以過戶嗎
房子抵押可以過戶,但有一定限制條件,具體規定如下:
1、房子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1)當事人未約定禁止轉讓:轉讓合同有效的,受讓人能取得房子所有;
(2)當事人約定禁止轉讓,但約定未登記於不動產登記機構:轉讓合同有效的能取得物權;也就是說,當事人之間的約定不能對抗已經登記的受讓方;
(3)當事人約定禁止轉讓,且約定有登記於不動產登記機構:轉讓合同有效的不能取得物權;這種情況下,沒有抵押權人的配合,也無法辦理過戶登記;
2、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3、經過抵押登記的不動產進行轉讓的,應當將該不動產上的抵押登記告知受讓人。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並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❷ 房產抵押狀態能過戶嗎
一、房產抵押狀態可以過戶,在符合一定條件情況下可以辦理買賣、繼承、變更登記等過戶手續的::
1.在抵押期間的房屋,如要辦理買賣過戶手續(轉移登記),需要經過銀行的同意,由買賣雙方及抵押權人(銀行或金融機構)共同申請辦理過戶手續。也可以經銀行同意先還清款項解除抵押後再行辦理過戶手續。
2.在抵押期間的房屋,屬夫妻婚後取得的共有財產,申請辦理共有的,經銀行同意,由夫妻雙方和抵押權人(銀行或金融機構)共同申請。在抵押期間的房屋,屬夫妻婚後取得的共有財產,離婚後欲辦理更名(離婚析產)的,也需經銀行同意,由原夫妻雙方和抵押權人(銀行或金融機構)共同申請。
二、以下房子可以做抵押貸款:
1.商品房、公房、央產、別墅、回遷房、經濟適用房。
2.各類用房,如:商業、寫字樓等。
3.房齡:通常房齡在20年以內的都可以抵,特殊情況可放寬到25或30年。
三、抵押權的客體是:
1.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2.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土地承包經營權;
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5.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運輸工具;
7.法律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