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流水資料 > 小額貸款公司監管工作

小額貸款公司監管工作

發布時間:2024-04-07 06:00:30

❶ 銀保監會: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管 不得用於房地產市場違規融資

9月16日,為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行為,防範化解相關風險,促進行業健康發展,銀保監會辦公廳於近日印發了《關於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
《通知》主要包含以下內容:一是規范業務經營,提高服務能力。在小額貸款公司業務范圍、對外融資比例、貸款金額、貸款用途、經營區域、貸款利率等方面提出要求。二是改善經營管理,促進健康發展。從小額貸款公司資金管理、催收管理、信息披露、保管客戶信息、積極配合監管等方面作出規范。三是加強監督管理,整頓行業秩序。指導各地明確監管責任、完善監管措施、建設監管隊伍、實施分類監管、加大處罰力度等。四是加大支持力度,營造良好環境。鼓勵加強政策扶持、銀行合作支持、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持續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行業監管制度建設,與《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的施行相銜接,進一步完善小額貸款公司行業經營規則和監管規則。
其中,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主要經營放貸業務。經營管理較好、風控能力較強、監管評價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經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批准可依法開展發行債券、以本公司發放的貸款為基礎資產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股東借款等業務。
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當遵循小額、分散的原則,根據借款人收入水平、總體負債、資產狀況、實際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使借款人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小額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凈資產的10%;對同一借款人及其關聯方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凈資產的15%。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可以下調前述貸款余額最高限額。
此外,小額貸款公司通過銀行借款、股東借款等非標准化融資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倍;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准化債權類資產形式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4倍。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與借款人明確約定貸款用途,並且按照合同約定監控貸款用途,貸款用途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不得用於以下事項: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資;房地產市場違規融資;法律法規、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的其他用途。
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從貸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等,違規預先扣除的,應當按照扣除後的實際借款金額還款和計算利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降低貸款利率,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
小額貸款公司不得有下列行為: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通過互聯網平台或者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本公司除不良信貸資產以外的其他信貸資產;發行或者代理銷售理財、信託計劃等資產管理產品;法律法規、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禁止的其他行為。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截至2019年12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法人機構9074家,全行業實收資本9478億元,貸款余額10043億元。《通知》對小額貸款公司行業亟需明確的部分經營規則和監管規則作出規定,有利於遏制監管套利、促進規范監管、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認為,《通知》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則:一是鼓勵回歸本源、專注主業,服務實體經濟。明確小額貸款公司應主要經營放貸業務,並從貸款集中度、貸款用途、經營區域等方面予以規范。引導小額貸款公司行業提高對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的服務水平。二是強調事中事後監管和負面清單管理。在上位行政法規尚未出台的情況下,本著問題導向、急用先行、逐步完善的思路,強調事中事後監管,明確行業亟待統一的監管規則。堅持底線思維,嚴禁觸及違法違規高壓線,防止風險外溢,守住風險底線。三是注重發揮地方金融監管的主觀能動性。辯證把握監管規則的原則性與靈活性,減少不必要的監管統一設限,授權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結合當地實際,細化部分監管要求。

❷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的監督管理

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范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發起人承諾制度,公司股東應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並承擔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明確股東、董事、監事和經理之間的權責關系,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切實加強貸款管理。小額貸款公司應加強內部控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活動。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撥備制度,准確進行資產分類,充分計提呆賬准備金,確保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東、主管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披露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年度業務經營情況、融資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必要時應向社會披露。
小額貸款公司應接受社會監督,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處置。對於跨省份非法集資活動的處置,需要由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協調的,可由省級人民政府請求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協調處置。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由當地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人民銀行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資金流向進行跟蹤監測,並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徵信系統。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向信貸徵信系統提供借款人、貸款金額、貸款擔保和貸款償還等業務信息。

❸ 河南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九條省級有關部門要指導和督促各級政府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建立小額貸款公司動態監測系統,及時識別、預警和防範風險,協調處理試點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指導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處置和防範風險。
第四十條省轄市、縣(市、區)政府要建立小額貸款公司金融風險防範機制,督促有關部門建立管理制度,落實相應的監管責任和處置機制,及時識別、預警風險,切實防範和處置風險。
第四十一條省中小企業局應建立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監督檢查制度,相關部門依其職能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小額貸款公司實施檢查。根據監管需要,省中小企業局可要求小額貸款公司聘請具有相應業務資格的中介機構,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專項審計或稽核,有關費用由小額貸款公司支付。
第四十二條建立小額貸款公司行業年審制度。小額貸款公司每年3月31日前向當地中小企業工作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經縣(市、區)級以上中小企業工作部門簽署意見後報省中小企業局進行行業年審。小額貸款公司進行工商年度檢驗時,應當提交省中小企業局出具的行業年審意見。
小額貸款公司行業年審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印章);
(二)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加蓋公司印章);
(三)股東、發起人名稱(姓名)及出資額;
(四)公司經營情況;
(五)公司年度工作總結;
(六)省中小企業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第四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過程中,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由省中小企業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情節特別嚴重的,由省中小企業局取消當地小額貸款公司試點資格,會同有關部門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對其依法進行罰款、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營運期間抽逃注冊資本;
(二)擅自設立分支機構;
(三)未經核准擅自變更、終止;
(四)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擅自從事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從事的經營活動的違法經營行為;
(五)超出核定縣(市、區)行政區域從事經營活動;
(六)非法集資或變相集資、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違反利率政策等金融違法違規行為;
(七)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
(八)不按照規定提供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
(九)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
(十)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政策規定及本辦法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四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行業自律機制,組建行業協會,實施行業自律管理,共同抵制行業內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合理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
第四十五條建立社會監督機制,充分利用和發揮社會監督力量,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行為的約束、監督,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提高監督實效。

❹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有什麼規定

一、提高認識,准確把握「現金貸」業務開展原則

(一)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

(二)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三)各類機構應當遵守「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充分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誘致借款人過度舉債,陷入債務陷阱。應全面持續評估借款人的信用情況、償付能力、貸款用途等,審慎確定借款人適當性、綜合資金成本、貸款金額上限、貸款期限、貸款展期限制、「冷靜期」要求、貸款用途限定、還款方式等。

不得向無收入來源的借款人發放貸款,單筆貸款的本息費債務總負擔應明確設定金額上限,貸款展期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

(四)各類機構應堅持審慎經營原則,全面考慮信用記錄缺失、多頭借款、欺詐等因素對貸款質量可能造成的影響,加強風險內控,謹慎使用「數據驅動」的風控模型,不得以各種方式隱匿不良資產。

(五)各類機構或委託第三方機構均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

(六)各類機構應當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露客戶信息。

二、統籌監管,開展對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

(一)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暫停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

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

(二)嚴格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託、無指定用途的網路小額貸款,逐步壓縮存量業務,限期完成整改。應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借款人「以貸養貸」、「多頭借貸」等行為。禁止發放「校園貸」和「首付貸」。禁止發放貸款用於股票、期貨等投機經營。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建立持續有效的監管安排,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加強督導。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審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資或吸收公眾存款。禁止通過互聯網平台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及變相轉讓本公司的信貸資產。禁止通過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融入資金。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融入的資金應與表內融資合並計算,合並後的融資總額與資本凈額的比例暫按當地現行比例規定執行,各地不得進一步放寬或變相放寬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的比例規定。

對於超比例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制定壓縮規模計劃,限期內達到相關比例要求,由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監督執行。

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由各省(區、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具體負責。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制定並下發網路小額貸款風險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有關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應嚴格按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監管和風險管理要求,規范貸款發放活動。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提供資金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助貸」業務應當回歸本源,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應要求並保證第三方合作機構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費。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或變相投資以「現金貸」、「校園貸」、「首付貸」等為基礎資產發售的(類)證券化產品或其他產品。

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的規范整頓工作,由銀監會各地派出機構負責開展,各地整治辦配合。

四、持續推進,完善P2P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二)不得將客戶的信息採集、甄別篩選、資信評估、開戶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參與P2P網路借貸。

(四)不得為在校學生、無還款來源或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貸撮合業務。不得提供「首付貸」、房地產場外配資等購房融資借貸撮合服務。不得提供無指定用途的借貸撮合業務。

各地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應當結合《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19號)要求,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開展「現金貸」業務進行清理整頓。

五、分類處置,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機構處置力度

(一)各類機構違反前述規定開展業務的,由各監管部門按照情節輕重,採取暫停業務、責令改正、通報批評、不予備案、取消業務資質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堅決取締;同時,視情由省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協助各類機構違法違規開展業務的網站、平台等,有關部門應叫停並依法追究責任。

(二)對於未經批准經營放貸業務的組織或個人,在銀監會指導下,各地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對於借機逃廢債、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頓工作的,加大處罰、打擊力度;涉嫌非法經營的,移送相關部門進行查處;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停止提供金融服務,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處置互聯網金融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違法違規活動的,分別按照處置非法集資、打擊非法證券活動、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等工作機制予以查處。

(三)對涉嫌惡意欺詐和暴力催收等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及時將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切實防範風險,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六、抓好落實,注重長效,確保規范整頓工作效果

(一)各地應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明確各類機構的整治主責任部門,摸清風險底數,制定整頓計劃,壓實轄內從業機構主體責任,全面深入開展清理整頓,抓緊建立屬地責任與跨區域協同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同時,做好應急預案,守住風險底線。

(二)各地應引導轄內相關機構充分利用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範借款人多頭借貸、過度借貸。各地應當引導借款人依法履行債務清償責任,建立失信信息公開、聯合懲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各地應開展風險警示教育,提高民眾識別不公平、欺詐性貸款活動和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的能力,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四)各地應建立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充分利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平台等渠道,對提供違法違規活動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罰,形成有效震懾。

(五)各地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規范整頓。對監管責任缺位和落實不力的,將嚴肅問責。

(六)各地應將整治計劃和月度工作進展(月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銀監會),並抄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人民銀行)。

(4)小額貸款公司監管工作擴展閱讀

《貸款公司管理規定》第八條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為實收貨幣資本,由投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❺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管部門有哪些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管部門有省金融辦、市(地)、縣金融辦或相關機構、公安局、工商部門、銀監部門及人民銀行。 省政府授權省金融辦作為全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牽頭組織實施試點工作,制定和完善試點工作的相關政策,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變更等重大事項進行審批等工作。各市(地)、縣(市、區)指定的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督管理。 市、縣級主管部門負責依法對小額貸款公司實施持續、動態的日常監管。市、縣級主管部門要建立多方聯動的協同監管機制,組織工商、公安、人民銀行、銀監等部門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檢查,重點防範和處置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高利貸等違法違規行為。

❻ 小額貸款公司有監管部門嗎

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部門一般是各地市的金融辦公室。

閱讀全文

與小額貸款公司監管工作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哪個網上信用貸款可以下 瀏覽:909
公積金父母貸款寫子女名字 瀏覽:691
上海82年的公房貸款 瀏覽:322
唐山夫妻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瀏覽:198
農行存貸款規模突破 瀏覽:902
貸款25年還是30年可算 瀏覽:599
貸款利率49上浮5 瀏覽:934
頂名貸款對擔保人的損害 瀏覽:753
網上貸款穩錢 瀏覽:572
查貸款記錄是查夫妻雙方的嗎 瀏覽:312
貸款手機運營商查詢什麼意思 瀏覽:900
貸款71萬25年還款每月還多少 瀏覽:465
就業局小額貸款需求資料 瀏覽:484
公積金貸款18萬25年月供多少 瀏覽:409
貸款期間可以更換擔保人嗎 瀏覽:617
個人貸款需要那些資料 瀏覽:212
網上逃犯可以辦理信用貸款嗎 瀏覽:834
農行車貸款限期 瀏覽:199
深圳農村信用貸款 瀏覽:218
家人貸款擔保人證明 瀏覽: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