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積金貸款跟公積金余額有關系嗎
有關系。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跟余額有關系。可貸公式為:貸款職工月計繳公積金額÷貸款職工公積金繳存比例×還貸能力系數(目前為0.45)×12×實際可貸年限。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帳戶存儲余額是掛鉤的,目前的倍數最高已經從15倍放寬到40倍,如果按貸20萬元(不包括補充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住房公積金帳戶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儲余額。
另外,借款人申請貸款前還須連續6個月繳存住房公積金。
具體來說:
(1)貸款金額不能超過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2)具體貸款額度和年限,必須同時滿足單筆最高貸款額度、最高可貸款額度和最低首付款的要求。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有:
⑴按照還貸能力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或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額]×12(月)×貸款年限。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現有貸款月應還款額為借款人或夫妻雙方個人信用報告中貸款的月應還款額。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⑵按照房屋價格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計算公式為:
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比例其中貸款比例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來確定,購買商品房的,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
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的70%,建築面積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的80%;
購買私產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造住房、公有現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住房評估價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費用的70%。
⑶按照貸款的最高限額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限額為40萬。
⑷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
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小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② 公積金貸款倍數
法律分析:一、按賬戶余額計算:
1、不高於余額的20倍:
如果用於購買限價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首套房時,最高可借賬戶額度的20倍,如果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
2、不高於余額的10倍:
貸款購買二套房、購買公有現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最高可借賬戶余額的10倍左右。
二、按房價成數計算:
1、不超過房價的八成:
購買商品房、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或私產住房時,最高可借房價的80%左右。
2、不超過房價的七成:
購買二套房、自有住房、公有現住房、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享受此額度待遇。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③ 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余額有關嗎
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余額有關。
公積金貸款與自己公積金賬戶里余額的關系如下:
1、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一般會跟卡里余額有關系,可貸公式為:貸款職工月計繳公積金額*貸款職工公積金繳存比例*還貸能力系數(目前為0.45)*12*實際可貸年限。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帳戶存儲余額一般來說是掛鉤的,目前的相關倍數高已經從15倍放寬到40倍,如果按貸20萬元(不包括補充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住房公積金帳戶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儲余額;
2、貸款金額不能超過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高額度。具體貸款額度和年限,必須同時滿足單筆高貸款額度、高可貸款額度和低首付款的要求。購買私產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造住房、公有現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住房評估價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費用的70%;
3、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小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公積金提取流程:
1、提取人要先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2、公積金中心會告知提取人提取公積金所需要填寫的材料及辦理的程序。
3、提取人也需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與所在單位核實信息後並出具相關證明,並同時也向公積金中心核實按規定可以提取的金額,也需填寫相關事項和所需信息再加蓋預留印鑒。
4、提取人向公積金中心提供填寫正確的材料、單位證明和相關憑證,中心工作人員予以審核。
5、只要經公積金中心主管領導審查後,並作出同意提取的決定和提取人提交的單位證明上簽了字,基本就算能拿到公積金了。
6、准予提取的公積金,公積金中心會出具取款支票的,提取人只需憑支票到受託銀行辦理提取手續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④ 公積金貸款是余額的多少倍
20倍「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一般是賬戶余額的20倍,具體的規定如下: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貸款額度不最高不超過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20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
拓展資料:
一、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公積金貸款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計算方法如下:
1、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2、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3、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貸款額度,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4、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