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擔保公司在保余額和責任余額
法律分析:擔保責任余額就是擔保公司在保余額。擔保責任余額就是擔保公司對外擔保余額中扣除未承擔責任額以外的余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四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❷ 什麼是擔保余額
擔保余額是指住房置業擔保機構從成立到統計期末,由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住房貸款余額。
擔保公司可能承擔的未到期連帶責任以住房貸款余額為限。當借款人因各種原因無法償還貸款時,擔保公司代為償還的是貸款余額,而不是按照房價、發放貸款本金或擔保費的倍數賠付。
(2)貸款擔保余額與在保余額差別擴展閱讀:
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的同時,客戶將房屋產權抵押給擔保公司作為反擔保,當擔保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時,有權申請處置抵押房產以彌補損失。
我國的房屋產權是可以自由買賣的,房產處置有其市場基礎,扣除一些處置費用後,抵押房產的處置收入優先用來彌補擔保公司代償的損失。房產處置收人的存在使得擔保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時所對應的經濟損失大大降低。
根據實際承擔損失情況來區分,擔保公司的連帶責任分成可彌補部分和自身承擔部分,前者彌補的經濟來源為處置房產收入,後者實為擔保公司可能承擔連帶責任對應的經濟損失,即為擔保余額部分。
根據擔保余額的定義,擔保公司擔保余額必須小於公司全部資產的30倍,這樣才能確保擔保公司、銀行、借款人三者的利益。
❸ 擔保公司的財務數據中,在保責任余額和在保貸款余額是同一個概念嗎有什麼區別
擔保責任余額是指在保余額+逾期貸款額;擔保余額是指在保余額
❹ 什麼是擔保責任余額與擔保金的區別
擔保責任余額就是擔保公司對外擔保余額中扣除未承擔責任額以外的余額。
擔保責任余額就是擔保公司在保余額。如,某擔保公司1-9月在保金額為5000萬,已解除擔保責任的金額為2000萬,那麼9月份的擔保責任余額就是3000萬
擔保金金錢擔保,如票據保證金。他與擔保責任余額完全是兩回事。
❺ 擔保余額在財務報表中叫什麼
擔保余額就是擔保公司對外擔保余額中扣除已解除擔保責任的金額以外的余額。
擔保余額就是擔保公司對外擔保余額中扣除已解除擔保責任的金額以外的余額。實際上,擔保余額就是擔保公司在保余額。如,某擔保公司1-9月在保金額為5000萬,已解除擔保責任的金額為2000萬,那麼9月份的擔保余額就是30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