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單位給職工開了工作證明(不是工資證明)職工在信貸公司貸款,然後欠錢不還,工作證明在這個欠錢當中有
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員工與信貸公司的關系是貸款關系,如果不還貸款,貸款公司會有辦法的,不會找單位的麻煩。
Ⅱ 虛開工作證明貸款還不上怎麼辦
借貸人沒有按期償還銀行貸款的話,銀行機構是會採取以下措施:
1、銀行將會向借貸人進行電話催債。
2、如果借貸人在催債後還是未償還貸款,那麼將會產生一定的罰息,並且會給自己造成信用不良記錄。
3、若是借貸人還是遲遲不還款,那麼銀行會派有關工作人員親自上門催債。
4、直到最後借貸人都還是不還款,那麼銀行將會採取法律手段,通過法律來維護銀行自身權益,如果借貸人是辦理的抵押貸款,那麼該抵押物會被法院進行拍賣,然後將拍賣獲得的資金用於償還貸款。
Ⅲ 我在別人單位開工作證明貸款,萬一還不上,對朋友單位有影響嗎
沒事,證明不是擔保
Ⅳ 朋友貸款讓我當證明人。證明人是幹嘛的他還不上錢讓我還嗎
證明人無需承擔經濟責任。證明不是擔保。但是在今後打官司起訴的時候可以作為證人,出庭作證。先決條件是在借據上要清楚的寫明證明人是誰,並有親筆簽字和手印。
【法律分析】
銀行貸款證明人無需提供擔保物。同事證明人只是對借款人的工作單位、收入情況、資金結構、信用評級等因素,給予銀行借款人的證明。如果只是證明人不負償還的責任,沒有連帶的風險。貸款擔保人和證明人不同,擔保人需要承擔責任,一般做保證人,銀行信貸會要求出示房產證、行車證、存款流水等資產證明,還包括所在公司人力部或財務部提供收入證明等材料並留復印件作為附件放進信貸檔案送到主管信貸審批部門進行審批。由於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承擔單方性、無償性的法律責任,故對保證人盡了義務而債權人怠於行使權利,應該免除保證人一定范圍內的保證責任。如果是證明人,可能是需要單位為貸款者開具相應的證明,比如職級證明啊、收入證明、或者事業編制證明等等。一般來說單位開具此類證明如果是真實的,開具單位一般沒有風險,一般單位做法是在證明後面寫上相應的免責聲明,比如此證明只證明事實,並不承擔其他責任等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條 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一條 借貸雙方通過網路貸款平台形成借貸關系,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出借人請求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Ⅳ 貸款的時候銀行讓我提供一個工作證明我提供了朋友早餐電子工作證明如果我還不
銀行需要你的工作證明只是要確定你是否有穩定收入,是否能按時還貸。
Ⅵ 員工貸款違約不還律師有權向公司核實工作證明嗎
有。如果員工貸款違約不還,律師當然有權利向公司核實工作信息的。這是律師作為貸款方代理人取證的過程。
Ⅶ 工作證明,他去貸款,如果他還不上,對我公司有影響嗎
沒有。
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銀行或者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貸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1、如果貸款機構或銀行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