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內外三年對於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文獻
文獻綜述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產生原因及解決對策隨著我國商業銀行的不斷發展壯大,不良貸款問題也伴隨著產生並阻礙著商業銀行的進一步發展。關於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問題產生的原因,以及化解不良貸款的措施,很多學者進行了深入的研究。1 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國外研究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國外研究中,最早的銀行倒閉事件可以追溯到14世紀巴蒂家族的弗羅倫薩銀行,當時,由於英吉利政府沒能償還該銀行的巨額貸款,而導致其倒閉。19世紀,英格蘭兩家大銀行的倒閉,日本北海道拓殖銀行的破產等,這些銀行經營的失敗案例在國際金融史上時有發生。而導致銀行破產的原因中,銀行不良貸款問題一直是銀行失敗的主要原因。Sanjeev,Gunjan米(2007)認為,不良貸款已成為世界各地銀行界的威脅,而形成不良貸款的外部因素與內部因素相比有較高的影響力。富蘭克林艾倫(2009)認為,不良貸款問題是中國持續繁榮的最重要的問題,在努力改善銀行體系中,特別是減少不良貸款的主要銀行數量和提高其效率的延續,是中國改革在短期內金融體系最重要的方面。2 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國內研究2.1 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現狀研究對於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現狀的國內研究中,中國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在舉行「2007年中國金融市場論壇」上表示,雖然我國銀行業的改革總體上取得了成功,但目前有些改革還在淺層次進行,基礎還不牢固,有待進一步向縱深推進,特別要求商業銀行防止不良貸款的反彈。廖遠甦(2007)認為解決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難題,任重而道遠。因為,國際上一般認為合適的不良貸款率應該在2%—5%之間。2000年世界排名前20的銀行(不包括中國的銀行)的平均不良貸款率為3.27%。雖然除農業銀行以外的其他三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接近這一水平,但因為目前的不良貸款率是在政府大力扶持下短期獲得的,仍然有反彈的可能。趙洪丹、丁志國(2010)通過研究發現,2003年以來的不良貸款率和不良貸款余額「雙降」主要歸因於貸款存量增大和不良貸款的剝離。經調整後的2008年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和不良貸款余額遠高於銀監會公布的相應值,中國商業銀行經營水平並沒有明顯改善。周行健認為,在宏觀調控政策及經濟金融環境的綜合影響下,2010年我國銀行業信貸總量仍然會大幅增長,但增速將顯著回落;存款規模繼續穩步增長,企業存款增速將大幅回落,結構可能呈現「先活後定」趨勢;凈息差將沿上升通道緩慢回升,銀行業盈利提速成定局,結構有望改善;不良貸款難以「雙降」,但資產質量短期無憂,長期壓力猶存。
2.2 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原因研究對於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原因研究中,鄧勇(2007)認為,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原因劃分為行業原因,債務人經營不當、管理不善,銀行信貸管理失誤和欺詐等原因。張曉梅(2008)認為,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原因有外部環境因素和內部環境因素兩方面。尹璐認(2008)為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成因分為兩方面。一方面是銀行內部原因,有銀行趨利目標,銀行之間的競爭,困境銀行特殊行為以及國有商業銀行經營管理決策失誤;另一方面是銀行外部原因,有金融體系改革滯後,制度不健全,政府的行政干預,各權力集團的利益糾葛,法制不健全,司法不力,央行金融監管不力,信息不對稱,預算軟約束以及經濟周期等因素。屠德俊(2009)認為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主要原因在於經濟體制轉軌過程所引起的銀行業經營環境的變化和自身產權約束的缺位,而股份制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產生的原因同樣主要歸因於制度性因素,技術性因素仍舊是出於次要位置的。而針對這些問題,商業銀行應採取成立清收不良貸款的組織機構;補充法定代表人保證控制新增不良貸款;加強貸後管理控制新增不良貸款等措施來化解不良貸款。趙洪丹、丁志國(2010)認為形成不良貸款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幹預銀行信貸工作,加大了銀行經營的政策風險;銀行與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難以提高信貸質量;商業銀行內部控制不足,發放貸款過於隨意。2.3 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措施研究對於商業銀行化解不良貸款的措施研究中,張士明(2005)認為對不良貸款風險的化解應該「防」與「治」相結合,應採取自身特點來採取相應措施,提出按不良貸款的嚴重程度,選擇銀行破產清盤或銀行資產重組模式;按實施銀行不良貸款重組的主導機構不同,分為政府、銀行、第三方三種重組主體;按處理銀行不良貸款的資金融通渠道不同,分為政府、銀行、第三方三個成本負擔者;按處理銀行不良貸款的集中程度不同,分為集中處理和分散處理兩種基本模式;按政府注資的方式,銀行不良貸款重組的方法分為流量法和存量法。黃中文、戴博琦(2005)等人根據國外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理方式,並分析研究國內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現狀,得出我國國有商業銀行處理不良貸款的方式。主要有剝離模式,另一種是不良貸款處置的證券化模式,最後是不良貸款處置的交易中心模式。他們強調政府只能促進市場建設,不應干預金融經濟,同時要求政府未來彌補市場失靈,必須始終強力干預金融經濟。總之,政府應充分發揮其只能協調促進金融機構的發展,發揮政府進行選擇性控制的補充性功能,避免產生不利於社會大眾的道德危害。宋繼水、劉博(2008)認為處置不良貸款與防範風險的建議為,一是建立科學的信貸風險管理體系;二是加強對抵押、擔保貸款的管理;三是多方聯動,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王恆(2009)認為化解不良貸款應從管理商業銀行授信風險著手。趙洪丹,丁志國(2010)認為商業銀行需要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完善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機制,政府完善法制建設和改善社會信用環境。
3 總結綜上所述,國內學者對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做了比較全面詳細的研究,針對國內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現狀,折射出來的產生不良貸款的原因,到提出化解不良貸款的應對措施等都有比較詳盡的說明,而且在化解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對策中有了更多的途徑。同時,國外學者也對不良貸款做了深入的研究,從中可以得出研究不良貸款產生原因及解決對策的重要性。參考文獻[1]王焯,胡皓南.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理方式的現實情況與理論對比[J].現代商業,2010(6).[2]趙洪丹,丁志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狀況、原因與治理:2003-2008[J].沈陽大學學報,2010(1).[3]Franklin Allen,a Review of China's Financial System and Initiatives for the Future [M] US;Springer US.2009.[4]屠德俊.中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成因與對策[J].世界經濟情況,2009(10).[5]張曉梅.試論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成因及化解對策[J].時代經貿,2008(108).[6]宋繼水,劉博.商業銀行不良貸款處置的考量—以z市銀行業不良貸款處置為例[J].金融觀察,2008(3).[7]Sanjeev,Gunjan M.Bankers'Perceptions on Causes of Bad Loans in Banks[J].Journal of Management Research;Apr2007.[8]鄧勇.城市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控制初探—以GCCB為例[M].四川: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7.[9]王恆.商業銀行授信風險管理—以中小企業為視角的實證分析[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10]張士明.多贏—批量處置不良貸款的成功時間與理論思考[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5.[11]尹璐.去年我國銀行業不良資產實現雙降[J].金融時報,2004(18).
[12]熊學萍,劉建國.關於不良資產處置效益最大化的若干思考[J].金融經濟,2004(6):45-46.[13]黃中文,戴博琦.我國銀行不良資產的現狀及成因分析[J].太原理工大學,2002(14).[14]舒新國,婁宏偉,秦紅.中外商業銀行經營差距到底有多大[J].金融會計,2002(8):4-8.[15]廖遠甦.中外商業銀行經營差距到底有多大[J].金融會計,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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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產生原因及解決對策【文獻綜述】
文獻綜述
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產生原因及解決對策
隨著我國商業銀行的不斷發展壯大,不良貸款問題也伴隨著產生並阻礙著商業銀行的進一步發展。關於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問題產生的原因,以及化解不良貸款的措施,很多學者進行了深入的研究。
1 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國外研究
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國外研究中,最早的銀行倒閉事件可以追溯到14世紀巴蒂家族的弗羅倫薩銀行,當時,由於英吉利政府沒能償還該銀行的巨額貸款,而導致其倒閉。19世紀,英格蘭兩家大銀行的倒閉,日本北海道拓殖銀行的破產等,這些銀行經營的失敗案例在國際金融史上時有發生。而導致銀行破產的原因中,銀行不良貸款問題一直是銀行失敗的主要原因。Sanjeev,Gunjan米(2007)認為,不良貸款已成為世界各地銀行界的威脅,而形成不良貸款的外部因素與內部因素相比有較高的影響力。富蘭克林艾倫(2009)認為,不良貸款問題是中國持續繁榮的最重要的問題,在努力改善銀行體系中,特別是減少不良貸款的主要銀行數量和提高其效率的延續,是中國改革在短期內金融體系最重要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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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國內研究
2.1 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現狀研究
對於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現狀的國內研究中,中國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在舉行「2007年中國金融市場論壇」上表示,雖然我國銀行業的改革總體上取得了成功,但目前有些改革還在淺層次進行,基礎還不牢固,有待進一步向縱深推進,特別要求商業銀行防止不良貸款的反彈。廖遠甦(2007)認為解決我國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難題,任重而道遠。因為,國際上一般認為合適的不良貸款率應該在2%—5%之間。2000年世界排名前20的銀行(不包括中國的銀行)的平均不良貸款率為3.27%。雖然除農業銀行以外的其他三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接近這一水平,但因為目前的不良貸款率是在政府大力扶持下短期獲得的,仍然有反彈的可能。趙洪丹、丁志國(2010)通過研究發現,2003年以來的不良貸款率和不良貸款余額「雙降」主要歸因於貸款存量增大和不良貸款的剝離。經調整後的2008年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和不良貸款余額遠高於銀監會公布的相應值,中國商業銀行經營水平並沒有明顯改善。周行健認為,在宏觀調控政策及經濟金融環境的綜合影響下,2010年我國銀行業信貸總量仍然會大幅增長,但增速將顯著回落;存款規模繼續穩步增長,企業存款增速將大幅回落,結構可能呈現「先活後定」趨勢;凈息差將沿上升通道緩慢回升,銀行業盈利提速成定局,結構有望改善;不良貸款難以「雙降」,但資產質量短期無憂,長期壓力猶存。
② 什麼是不良貸款
不良貸款亦指非正常貸款或有問題貸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或者已有跡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而形成的貸款。
不良貸款是指出現違約的貸款。一般而言,借款人若拖延還本付息達三個月之久,貸款即會被視為不良貸款。銀行在確定不良貸款已無法收回時,應從利潤中予以注銷。逾期貸款無法收回但尚未確定時,則應在帳面上提列壞帳損失准備。
③ 不良貸款怎麼剝離
剝離不良資產堪稱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外科手術」,具有見效快、短期療效好的特點。然而,它只是把不良資產從商業銀行的賬面上移除,並不能真正減少新不良貸款的產生。
國有商業銀行的降低不良貸款率主要利用三種方法:
剝離不良資產
早在1999年,我國政府成立了信達、東方、長城、華融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剝離1.4萬億不良資產。但是,在處置不良資產的同時,新的不良貸款又不斷產生。
於是,2003年,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分別與世界著名投資銀行高盛、摩根士坦利合作進行第二次不良貸款剝離。接著,為配合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改制上市,2004年,政府又幫助兩家銀行剝離了2700億不良資產。
高利差
自1996年以來,政府實行高貸款利率、低存款利率的高利差政策,人民銀行連續8次調低存款利率。高利差政策增加了商業銀行的利潤,以消化不良貸款。
但是高利差政策有三個弊端:
① 消化不良貸款速度太慢;
② 犧牲存款者利益;
③ 容易誘發商業銀行的投機行為,為追求利潤,過度擴大信貸規模。
擴大信貸規模
商業銀行擴大信貸規模既可以利用高利差政策獲取利潤,還可以增加不良貸款率的分母,起到稀釋不良貸款的作用。但在事實上,目前確實導致了信貸規模的過度擴張。
④ 不良貸款的負面影響
截至2003年國內各主要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及不良貸款率
單位:億元人民幣 銀行名稱 貸款 不良貸款額 不良貸款率 中國工商銀行 29578.37 7598.78 21.56% 中國建設銀行 17663.88 2679.60 11.90% 中國農業銀行 19129.60 6982.03 30.07% 中國銀行 18161.89 4085.31 18.07% 合計 84533.74 21345.72 25.26% 根據日本的經驗,中國經濟也象日本一樣被不良貸款所拖累。越來越多的人看到了不良資產的危害性。
1.不良貸款率高,最大的危害是影響銀行對經濟的支持能力。中國的銀行對貸款極其謹慎小心,就是因為不良貸款太多,影響了銀行放款能力。
2.如果靠發行基礎貨幣來解決不良貸款問題,容易引發通貨膨脹。如果對之掉以輕心,不良貸款的大量發生還會誘發社會道德風險,如果加大處理不良貸款的力度又可能會引起企業連鎖倒閉破產,增加財政風險和社會危機。 1、加強金融企業的業務監管,保證今後每一筆貸款的質量,防止新的不良貸款產生。
2.加大中國企業的體制改革,強化企業的經營和競爭機制。
3.適當採取擴張性貨幣政策,給一些能救活的企業輸血,使之起死回生。
4.發行基礎貨幣,沖淡不良貸款。
第3和第4種辦法都是增加貨幣供給,通過適度通脹抵消不良貸款,從而活躍中國經濟,使經濟增加活力。 【企業不良貸款玩起「大轉盤」】
企業因不良貸款產生的壞賬,總讓銀行心慌慌,為了避免更多的貸款計入壞賬造成利潤下降,有些銀行絞盡腦汁,開始玩起了壞賬「大轉盤」。某商業銀行的分行為一筆5億元的房地產開發貸款百般困擾。借款的開發商開盤後銷售情況很差,造成資金回籠困難,無法按時償還該銀行的貸款。
按照銀行貸款五級分類規定,這筆貸款從利息違約開始就計入五級分類中的關注類貸款。如今,這筆貸款就要下滑至不良類貸款。一旦下滑至不良類,該分行受到的壓力可想而知。行長及相關責任人肯定會被問責,整個分行上下也會受到嚴厲的批評。因此,該分行千方百計為這筆不良貸款找尋「大轉盤」的下家。
不久後,某資產管理公司得知了此事。由於臨近年末,各家銀行都盡量壓低不良貸款。在貸款變成不良貸款後,銀行會讓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這樣就能在財務報表上讓不良貸款「消失」。
具體操作手法是: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簽定債權轉讓合同,銀行賣斷這筆貸款;資產管理公司與開發商簽定債權重組合同,資產管理公司通過下設的公司以委託貸款形式、以20%的年利率向開發商授信,讓開發商償還銀行貸款,但款項直接劃給銀行,不由開發商經手。資產管理公司當然不會做賠本的買賣,它一方面從銀行獲得基準利率下浮10%的貸款,另一方面將資金借給開發商,獲得超過基準利率一倍多的收益率。
可以看出,這筆貸款從銀行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後者可以藉此大賺一筆。同樣5億元的貸款,銀行的年利率為7%,而轉手到資產管理公司後,利率高達20%,翻了一倍多,對開發商的財務壓力可想而知。
面對強勢的銀行,房地產開發商也只能配合,因為一旦進入銀行授信「黑名單」,所有融資渠道基本都會被關上。面對資產管理公司近乎苛刻的貸款條件,「大轉盤」中的輸家也只能繼續玩下去。
業內專業人士指出,雖然銀行通過這種賣斷貸款的方式掩蓋了壞賬風險,有助於讓資產質量顯得「干凈清透」,但實質上是將風險從銀行轉移到信託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影子銀行」的金融體系中。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日前對中國日益膨脹的「影子銀行」風險以及可能引發的信貸風險、流動性錯配和道德風險提出警告。IMF表示,一些估算顯示,通過「影子銀行」提供的借貸總額佔中國GDP的比率高達40%,加強監管和防範風險十分必要。
⑤ 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最終是怎麼處置的有什麼規定
不良貸款基本是每個銀行現實遇到中的很頭疼的問題,不過出現不良貸款並非就代表著損失,舉個例子:之前報道的貴陽農商行不良貸款余額約100億元,不良率近20%,單以貴陽農商每年的利潤,需要20年才能把不良余額覆蓋掉,但中誠信國際仍給予貴陽農商A級的評級,這就是因為不良貸款並不代表著一定就是損失,那麼銀行對於逾期的不良貸款處理方式是怎麼辦的呢?(個人與企業的處置方式類似,因此統一介紹企業的)。
借新還舊、展期、重組 對於逾期的貸款,通過調查確認,企業只是階段性或者臨時性的經營困難,目前仍然有能力償還利息,只是暫時無法償還本金,那麼銀行一般會採取借新還舊(發放新的一筆貸款歸還舊的貸款)或者展期(把貸款歸還的期限延長)的方式,來減輕企業的壓力。
對於企業問題較大的,會通過重組的方式解決,比如由另一外一個經營正常的主體(如原來的擔保人)來承接這個貸款。貸款重組要求借款人及擔保方式均不得弱於原來的借款人及擔保方式。
貸款清收 如果採取上述方式,均無法解決問題的話,一般銀行會向法院起訴,查封、凍結、扣押企業名下的資產,通過劃轉企業銀行賬戶內的資金或者拍賣企業的資產(當然現實中不少企業的資產都分別被抵押至不同的銀行,所以銀行常常只能拍賣抵押於本行的資產),來歸還銀行的貸款,如果企業的賬戶余額或拍賣的資產不足以覆蓋全部的貸款的金額,本筆業務又有保證人的,那麼銀行會向保證人進行追償,由保證人賠償。
這個階段的,如果有抵押物的,一般可以回收的貸款本金在90%以上(因為抵押物抵押時都是按0.7折及以下的比例抵押的);如果是保證的,可以收回的貸款本金在70%以上。
貸款轉讓 有些比較難以處理的,比如抵押物地理位置較偏僻不好處置或者保證人不配合,每次歸還一點點等等,銀行不想花費太多時間及精力處理的,會統一打包賣給不良資產清收公司,過後不良資產清收公司無論收回的資金高於或低於銀行出賣的金額,均與銀行沒有任何關系。
通過第二及第三種方式處理後,仍然有缺口的部分,比如貸款1000萬元,通過上述方式最終只收回900萬元,那麼剩餘的這100萬元,就是真真正正的不良貸款,也是銀行確認無法追回的了,那麼銀行就會把這個差額核銷掉,不過需要說明的是,核銷只是銀行的做賬方式,表明賬上沒有這筆不良金額了,但你和銀行的債務關系並沒有解除,如果將來有還款能力,銀行可能還會找你還款。
總結個人的不良貸款與企業的解決方式一樣,不過因為個人貸款的金額比較小,銀行一般都直接跳過第一步驟,直接從不良清收階段開始。銀行不是慈善機構,對於不良貸款,不會輕易接受損失,均會採取一切一切的措施,盡量降低損失的金額。
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都會經過催收、資產處置、債務轉讓、核銷等幾個環節,針對每筆貸款的性質和金額,處理的流程和方法也是不一樣的。
比如助學貸款,我身邊就有一個例子,女性,畢業後,助學貸款一直沒有歸還,後來列印出來的徵信報告就顯示呆賬,期間失信人步入 社會 ,更換了聯系方式,銀行一直無法聯繫到她本人,以至於她都沒有經過什麼像樣的催收,現在生活如舊,呆就呆了,用她自己的話說,都不知道應該怎麼還。
說說最常見的房屋按揭貸款,這個貸款業務有一定的廣泛性。 就目前而言,住房按揭貸款屬於相當優質的貸款,一旦貸款人開始逾期,銀行就會電話及時進行提醒,詢問相關的原因。逾期三個月後,銀行就會和按揭人協商,將房屋出售,以便償還債務。
這個時候部分按揭人是會同意的,這個時候處理房屋的價格按揭人還有很大的話語權,如果這個階段也錯過,銀行就會起訴按揭人,銀行也就會毫無爭議的勝訴,房屋進入法院拍賣系統,至於售賣價格,以評估公司提供的價格,然後再打一個折扣。
部分銀行會把一批逾期的客戶打包,出售給資管公司,然後資管公司來和債務人談判,是協商處置還是走法律程序,就看談判結果。
市面上有抵押物的貸款,比如私人借款、公司為借款主體的抵押經營貸大致都是這么個流程。這也就是馬雲所詬病國內銀行業當鋪思想的根源所在。
再來說說無抵押性質的信用貸款,比如信用卡、信用貸、稅金貸等等,都屬於此列。 目前最突出的就是信用卡、信用貸,違約逾期的特別多。
一旦逾期後,銀行或者消金機構先自行催收,催收無果就會外包給專業的催收公司,其實套路都一樣,就是威脅恐嚇,打心理戰,爆通訊錄,搞的你顏面掃地。如果你心理強大,挺過這一階段,三方催收就會撤退,銀行和消金公司就會通過自己的法務批量起訴債務人,至於怎麼判決,就看證據了。
其中有一點是要關注的,就是信用卡的債務超過一定額度會有被刑事追討的可能 。這個沒有統一的判定標准,有欠幾十萬都沒被刑事立案的,有欠5、6萬就被刑事立案的。需要特別注意。
針對這些債務,一旦走入司法程序,判決後,債權人勝訴就會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有個執行局就是干這個的,原來叫執行庭。強制執行就是查找債務人名下的財產線索,一旦發現有,該劃走的劃走,該查封的查封,查封以後就是等待拍賣。
總之,銀行對待清收不良資產是有各種手段的,債務人基本都是被動的。其實,個人類的不良貸款占所有不良貸款的比例基本都是九牛一毛,真正的不良貸款都在各地方以某些名頭掛著的,貸新還舊,循環授信掩蓋著,這才是最大的不良貸款。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最終是怎麼處置的?有什麼規定?銀行處置不良資產有多種方法,最常見的有以下方法:
一、法律處置
銀行貸款不能按期收回,銀行最初採取催收的方法,催收未果,銀行就會採取法律手段處理,訴訟,通過訴訟,保全凍結處置不良資產,收回全部或是部分不良貸款。
二、打包轉讓
銀行處置不良貸款的方法:打包轉讓,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工、農、中、建)上市前,均成立了對應的資產管理公司,接受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使得四大國有銀行輕裝上陣,資產管理公司就是盤活處置不良資產的,銀行在經營過程中,產生不良資產,會打包出售給資產管理公司,雙方協商一致,銀行出售轉讓不良資產,資產管理公司接受接管不良資產。
三、呆賬核銷
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不良貸款,銀行按規定轉入呆賬,按呆賬的種類不同,分別申請呆賬核銷。如:法律訴訟類,銀行不良資產經訴訟,處置不良資產,不能收回部分貸款,進行呆賬核銷。打包出售類,銀行打包處置不良資產,價格都低於原有的不良貸款,差額形成損失,轉入呆賬,進行呆賬核銷。
銀行在呆賬核銷過程中,進行責任認定,對於有責任的經辦人、審查人、管理人進行相應處理,行政處分、罰款處理,責任不同處理不同,嚴重的會除名。
總之,銀行貸款產生不良是有原因的,主要是債務人的原因,市場原因,經營原因,資金回籠原因等,造成銀行貸款產生不良,形成損失。銀行貸款允許有呆賬,也預提了呆賬准備金,呆賬准備金就是為核銷呆賬貸款準的。不過核銷的呆賬貸款,僅是銀行內部帳務處理,不代表債務人不用還了。銀行債權還在,債務人只要有還款能力,一樣要歸還,銀行會跟蹤催收的,盡力收回,減少損失。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幫助到你。
當然不是。
銀行有很多處置辦法。比如催收。展期。債務重組。訴訟。剝離。
催收就是採取各種方式催促借款人、信用卡持卡人、擔保人、抵押人還款或者協助催促。
展期特殊情況下,銀行允許借款人還款期限展期、延期、個性化分期償還等。
債務重組協商之後,變更借款人、增加擔保抵押、同意兼並、分立等辦法,延遲還款期。
訴訟針對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擔保人、抵押人等進行民事訴訟,申請強制執行。
剝離將某一行業、某一地域的不良貸款合並為一個或者若干資產包,公開招標出售及轉讓給購買方。投資者或者投資公司、律師等,依據自己的調查結論,出資購買資產包進行處置,尋求收益。有剝離、劃轉、入池、打包等很多名稱。
核銷核銷包括核銷呆賬、核銷損失、核銷費用等辦法,但僅是銀行內部處置辦法,也就是由表內資產轉為表外,這不代表債權債務關系消滅。核銷之後,銀行同樣可以繼續催收訴訟剝離重組等,除非借款人死亡、關閉破產等主體滅失,否則債權債務永存。
普遍來說,借款人若連續逾期還本付息三個月的貸款就會被視為不良貸款。銀行對不良貸款的處置基本採取清收,重組,轉讓,核銷。
清收 大部分銀行的貸款都有足值的抵押物或者擔保人擔保,一旦出現不良貸款,銀行可以出售抵押物或找擔保人償還。
而無抵押物或擔保人的的信用貸款,銀行可以通過要求借款人購買貸款信用保險,若出現個人借款人意外身亡或遭遇意外事故無力償還,企業經營不善,資不抵債,從投保的保險公司獲得補償。
貸款重組
這一般在企業中運用較多,如果是一家有市場潛力或還有救的企業無法償還銀行貸款,銀行可能會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允許貸款展期,利息減免或以貸款的形式注入資本,使其維持正常經營運轉後,再償還銀行的貸款;還有一種方式在銀行稱為貸款平移,若甲企業無力償還貸款時,銀行找到與甲企業有利益關系或有關聯的乙企業,乙企業可能由於甲企業倒閉後,唇亡齒寒,願意承擔這筆貸款,這筆不良貸款就轉移到了乙企業身上,這前提是出於自願原則。
重組的貸款不計入不良貸款率,這對降低該指標很有幫助。
轉讓
銀行認定沒有能力追回不良貸款時,就會將不良資產出售轉讓給信達,東方,華融,長城四大不良資產管理公司處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會動用一切合理合法手段和資源盡可能彌補損失,通常的辦法有:
上門討債,在金額上讓步,打折或減免利息等優惠條件盡可能促成和談。
走法律程序追討,時間和金錢成本較高,逼不得已不會走這一步。
轉讓債權,債轉股,將債權轉換成債務公司的股份,或將債權轉換成債權公司的股份,發行股票尋找投資者認購。
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從不良資產中低買高賣賺取差價獲取利潤。
貸款核銷
並不是任何一筆不良貸款都可以核銷,必須經過多種努力認定沒有任何回收或減少損失的可能性,已經成為呆賬的不良貸款,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中央政府對貸款核銷有著嚴格的法律程序。核銷呆賬是用銀行利潤來核銷,因此會減少銀行當年的收益。銀監會對銀行不良貸款率的指標有要求,因此銀行綜合考慮不良指標的後果和利潤損失,以審慎的態度來決定是否進行核銷。但是這並不是說借款人在銀行核銷貸款後就一筆購銷,只是會計做賬的方法,如果以後你有還款能力了還是要還的。
總之銀行應對不良貸款是進一切最大努力收回,不會輕易認栽。
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最終是怎麼處置的?有什麼規定?
對於題主這個問題,小麥的回答是,銀行並不會說自認倒霉,銀行回收不良貸款的方式有好幾種。
對於那些企業本身資質很好,但只是因為臨時的資金問題而導致貸款還不起的,銀行會優先幫他們延長還款期限。有必要的話,還會借舊換新,就是發放一筆新的貸款給企業,讓他們度過這次的難關,等經營恢復正常再將兩筆貸款還清。
而如果用上述辦法無法解決的話,銀行接下來會採取貸款清收,也就是向法院申請封查、凍結企業名下的資產,通過資產拍賣的方式來還清貸款。如果資產的價值不足以還清,那麼還會找到這筆貸款的保證人進行債務追償。
如果實在遇到難啃的骨頭,用以上方法都沒發解決,銀行一般就會將這筆貸款認定為不良資產,也就是無法回收。銀行就會將這筆貸款的債務關系轉交給專業的資產管理公司,約定一個金額交易後,他們會動用一切合法的手段和資源來回收這筆貸款,之後能收回來多少都是屬於資產管理公司的收益。
而部分貸款如果實在收不回,而且符合相關的規定與條件後,銀行就會將這筆賬進行核銷。不過核銷只是銀行會計處理的一種形式,表明銀行賬上不會顯示這筆貸款,但是債務人和銀行之間的關系並沒有就此結束,如果債務人未來恢復還款能力,銀行是可以再來追還貸款的。
總得來說,大家不要抱著僥幸心理,認為貸款還不起了銀行就會輕易地放過,銀行對於不良資產是有著各種處理方式,一旦上徵信和黑名單,以後的日子也就更難辦了。
說的沒錯,就是自認倒霉了。
實在是收不回來了的貸款,銀行會採取三種方式消化。
核銷
我們內部叫「 內銷外掛 」,就是說,這筆貸款銀行拿自己的利潤核銷了,但是這筆貸款的債務依舊存在,只要借款人以後有錢了,我們依舊會上門去收。
不是任何一筆貸款都能核銷的,必須要嚴格確認這筆貸款確實無法收回來才能核銷。而且核銷的程序十分嚴格,還會經過層層審核,還要報財政審批。
打包轉讓
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來管理和處置銀行的不良資產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有很多不良貸款銀行認為收不回來,或者沒精力收,或者收回來成本太高,就會將這些資產一起打包,低價轉讓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由資產管理公司進行處理。比較有名的資產管理公司比如華融、信達、長城、東方,都是專業做這個的。打包價格不等,廣州那邊最低的好像才1折起。
置換這種方式比較少,都是在特殊時期使用的特殊辦法。2003年的時候,國家考慮到農村信用社風險大,不良包袱重,為了支持農信社改革,於是採取中國人民銀行發行專項銀行票據的方式,將農信社的不良貸款置換出來,減輕農信社的包袱,扶持農信社發展。
本人就在銀行工作,從事信貸業務,你的這個問題很有發言權。
首先,明確一點: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不管怎麼處置,都與借款人無關,決不代表這筆賬就沒了、借款人就不用還了。下面具體講:
1、銀行對經過各種清收、法院執行等環節之後,仍然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會做出包括但不限於債務轉讓、核銷等操作,也就是說這筆貸款在銀行內部就算是損失了。但是!重要的是第2點!
2、銀行就算把這筆不良貸款核銷了,只是銀行內部記賬的一種方式,類似於它把欠自己錢的人分成了兩大類:一類是正常能還錢的人,另一類是還不上錢的人。把你的貸款核銷了,只是說它把你從第一類移到了第二類裡面,但對於你來說,永遠都背著這個債。
3、只要借款人沒還錢,這筆債務一直都在,徵信上也一直都顯示,銀行也有權在你有錢或發現你有其他資產的時候,再次向法院申請執行借款人。
4、借款人與銀行之間的債務關系是以合同為依據的,核銷與否只是銀行內部的記賬方式,與借款人無關,只要沒還,賬就不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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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不良資產是借款人貸款逾期,經過催收後還是無法歸還貸款形成的資產,這些資產最終由銀行進行處理。
一般銀行的不良資產處置有2種方式:
1、對不良資產進行持續催收,通過上門催收和法院起訴的方式對逾期的資產進行處置,一般銀行會先由自己員工上門催收,如果催收沒有什麼效果,會把催收的工作委託給外面專門的催收機構。
2、通過持續催收,仍然沒有辦法回收貸款的資產,銀行會走核銷流程,通過內部的層層審批,通過用銀行利潤來沖抵該不良資產。
總之,對於銀行的不良資產,銀行內部有相應的規章制度,根據不同的情況採用不同的處理方式,確保化解不良資產。
以上是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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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和企業處理壞賬是差不多的,銀行不可能認倒霉,怎麼可能就平白無故放棄債券呢。不良貸款對銀行和銀行員工的待遇都有很大的影響,可以說是一個非常大的負擔,需要用好幾年的利潤去消化這個壞賬。不過,有好多種情況,需要分別處理。下面簡單介紹一下,希望能拋磚引玉。
首先,銀行貸款是五級分類的,根據不同分類計算損失的百分比。一般不良貸款有幾種方式處理,實際處理時還是比較靈活的,不是按純理論處理壞賬。一般出現壞賬或者可疑貸款,銀行會與借款人溝通,了解實際財務狀況,可以分別採用延期還本,貸款展期,借新還舊等措施還維持企業的正常運行,以達到妥善處理風險的目的,讓企業活過來,這樣貸款就能正常償還了,不過這也可能繼續隱藏風險,到最後損失的貸款數額更大。
其次,銀行壞賬打包賣給資產管理公司,現在專門處理壞賬的公司,主要有長城,華融,東方,信達4家資產管理公司,專業處理銀行壞賬的,當然,當時就很多方法了,資產證券化和債轉股都是處理方式。這四家也是合法的國有的資管公司,實力也非常強。
最後,還有就是直接走法律程序,開展清償。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一般貸款都會有抵押或者保證,離我們最近的貸款就是房貸,如果我們不能及時還款,銀行確認為壞賬,就會對我們起訴要求償還貸款,包括變賣我們的房子,抵押品和要求保證人償還。這里說一點就是,我們不要輕易去做保證人,因為保證責任還是很嚴肅的,到時候讓你還貸款,你一點辦法也沒有!
我是金融觀點Y,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如有不同意見,歡迎交流討論!
⑥ 城市商業銀行的現狀問題
概述
全國現有城市商業銀行135家(截至2012年11月),2006年末,資本充足率為8 49%,不良貸款率為4.89%,資產總額為2,57萬億元,佔全國中資銀行(包括農信社)資產總額的6.74%。經過幾年的變遷和發展,上海、北京、南京、大連、杭州、寧波等城市商業銀行綜合實力發展迅速,並實現了跨區域發展,更有望在年內能成功上市。但仍有37家城市商業銀行目前處於風險狀態.其中有7家處於高風險狀態,一部分已資不抵債。據銀監會最新統計,截至2010年末,全國城市商業銀行存款規模達6.1萬億元,貸款規模達3.6萬億元,其中小企業貸款余額達到1.1萬億元,較年初增加44.4%。同時,城市商業銀行不斷加強風險管理水平,主要監管指標持續向好。截至2010年末,城市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為325.6億元,較年初減少了51.3億元;不良貸款率0.9%,較年初下降0.4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達到257.1%;平均資本充足率達到12.8%,流動性指標普遍較好,杠桿率處於安全可控范圍內。
城市商業銀行經營管理上存在的差距。相比國內其他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由於歷史、體制、環境等原因,在市場細分、產品開發、經營理念等經營策略方面還存在較大差距。
市場細分不夠
沒有形成較為鮮明的市場定位。一些商業銀行市場定位還只是流於形式,沒有形成自己穩定的客戶群體,對潛在的客戶也缺少研究.致使目前許多業務還處於粗放經營階段。
業務創新盲目
金融產品存在趨同現象。由於對市場缺乏科學的預測、詳細的成本與效益分析,業務創新具有盲目市場跟進色彩,新產品有的不能很好滿足客戶需求,有的由於無規模不能帶來效益,造成業務創新產品缺乏生命力。
經營理念落後
特色服務不突出。雖然目前各家市場商業銀行廣泛強調提高服務質量。但是服務的概念比較陝隘,有的只限於改進窗口服務、廳堂服務等,經營理念還比較落後,以客戶為中心的思想不能貫徹到產品、管理、服務、人員等各個方面。
信息技術落後
信息技術落後制約了產品開發和對客戶的服務水平。先進的信息技術是商業銀行有效實施經營管理策略的保障,絕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由於資金實力不強、技術基礎薄弱等原因,對科技投入不夠,信息技術相對於其他商業銀行來講顯得落後。
銀行間合作不夠
合作的深度和廣度還需要加強。目前城市商業銀行每年舉行的一次論壇,主要目的還是溝通和交流,對彼此間的業務合作探索不夠,主要業務合作還只限於異地結算等方面,其他一些業務領域基本上還沒有涉及。
發展存在問題
自1995年第一家城市商業銀行成立至今,城市商業銀行已經歷了10多年的發展歷程,而城市商業銀行起步之初的發展戰略,現在回想起來很是耐人尋味——保支付、防擠兌、穩過渡。目前,這一戰略已經迅速轉變為「規范管理、穩健經營、加快發展」。
然而,城商行的底子畢竟太薄了。大發展的動力又更多地來自於加入WTO等外部環境的驅動,因此,當城商行吹響總攻號角時,還牢牢被三條繩索捆著:巨額不良資產、資本嚴重不足、單一城市制。
歷史包袱沉重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4年6月底,城市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余額1049億元;不良貸款率為12.36%(一逾兩呆口徑),比歷史最高點的34.32% 下降了近20個百分點。可以說,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通過資產置換、增資擴股、利潤消化等方式,城市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有了很大改善,歷史包袱有所緩解,但還遠不容樂觀。
首先,不良資產比例的下降在很大程度上歸功於資產規模的擴大,分母的「稀釋」效應不容忽視。數據顯示,按照 5級分類口徑,城市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比例2003年末為14.45%,2004年6月末為14.08%,下降了0.37個百分點;但同期的不良貸款余額卻由1164億元上升為1192億元。
不良貸款率=不良貸款余額/加權風險資產
國內商業銀行的加權風險資產主要是信貸資產。不良貸款率的下降有4種方式:①分母保持不變,分子即不良貸款余額減少;②分子保持不變,分母即信貸資產規模擴大;③分子——不良貸款余額有所增加,但分母即信貸資產規模卻以相對更快的速度增加;④分子減少,同時分母也在擴大。通常情況下,第四種情況是監管當局所要求和期望的。而銀行實際上多是第三種情況,為了實現不良貸款率的下降,在無法消化歷史不良資產的情況下,他們不得不採取擴大分母的方法,這就是所說的分母稀釋作用。
其次,城市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狀況呈現出嚴重的兩極分化特徵。以2003年末的數據進行分析,最大兩家城市商業銀行的資產佔比為25%,平均不良貸款率僅為5.6%;60家經營狀況基本正常的銀行資產佔比為75%,平均不良貸款率為6.7%;35家較大風險類銀行資產佔比為14%,平均不良貸款率為23.41%;而17家高風險類銀行資產佔比為11%,平均不良貸款率為43.9%。可見,仍有相當一部分城市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極度惡化,處於破產邊緣。
再次,城市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呈現出明顯的「懸空性」特徵。所謂「懸空性」,是指這部分資產的債權債務關系已無法落實,收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也就是說,近2000億元不良資產中的大部分只能通過城商行自身消化或當地政府實施資產置換來解決。這無疑是對城市商業銀行盈利能力的巨大挑戰。
最後,絕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並未實現5級分類下的充足撥備。如果嚴格按照 5級分類要求計提准備,很多城市商業銀行的經營狀況將因此而由盈利變為虧損,還有一部分城市商業銀行的經營狀況會雪上加霜。從某種程度上講,在監管當局嚴格對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撥備覆蓋率等監管指標要求的情況下,不良資產的歷史包袱已成為城市商業銀行發展道路上的首要障礙。
造血功能缺失
作為有經營風險的特殊金融企業,具備一定的抗風險能力是商業銀行正常開業和順利運轉的前提。而國際上衡量一家商業銀行抗風險能力的主要指標就是資本充足率。因此,出於防範風險的考慮,各國金融監管當局均要求,本國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必須達到巴塞爾委員會規定的8%的最低標准。否則,將對其經營活動進行限制。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3年末,中國城市商業銀行的平均資本充足率為6.36%,尚未達到8%的最低標准。而根據銀監會頒布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的新規定,城市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將下降2~3個百分點,即下降至4%左右的水平。這還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城市商業銀行補充資本金的渠道不外乎留存盈利和增資擴股。目前,盡管銀監會已經允許並支持商業銀行通過上市和發行次級債券來補充資本金,但在諸多條件的約束下,上市和發行次級債券對於城市商業銀行來講尚不太現實,至少對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來說是這樣的。
此外,新的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調高了商業銀行一些風險資產的風險權重,使得大多數風險資產的風險權重變為100%,並要求在此基礎上實現資本充足率達到 8%,從而對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提出更高要求。按照2003年末的數據測算,要達到新規定的要求,城市商業銀行的資本缺口在500億元左右。而2003年全年,城市商業銀行實現的賬面利潤僅53億元。如果假定城市商業銀行風險資產的增長速度保持在20%,利潤增長速度保持在40%,要想將資本充足率從目前的4%提高至8%,至少需要19年左右的時間。顯然,僅靠留存盈利來補充資本金的道路是行不通的。
理論上講,增資擴股是一條便捷、迅速的資本補充方式。問題在於,目前相當一部分城市商業銀行的財務狀況令投資者望而卻步。歷年的數據顯示,全國112家城市商業銀行中,有近一半的城市商業銀行連年虧損,有10多家城市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為負數。
在上述情況下,如果沒有地方政府和監管當局的資金或政策支持,資本補充將成為相當一部分城市商業銀行無法逾越的屏障。而銀監會提出的「到2006年,各城市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基本滿足8%的監管標准」,也因此成為不可能實現的任務。
經營區域受限
自城市商業銀行成立之初,其經營活動就被限制在所在城市。當然,從當時的經濟金融環境和防範風險的角度考慮,單一城市制的經營模式是必要的。
在成立城市商業銀行之前,大多數中心城市都擁有數十家城市信用社,而其中大多數都經營不善,面臨不良資產嚴重、管理混亂、風險失控等問題,處於破產邊緣。可以說,城市商業銀行是在一個爛攤子的基礎上建成的,其成立初期的任務在於防範和化解風險,而非規模和地域擴張。
但是近幾年來,單一城市制經營模式的負面效應日益顯現,並成為城市商業銀行進一步發展的障礙。
地域限制不利於城市商業銀行分散風險。
對於某個城市而言,往往是某幾個或某個產業或行業發展較好,可供開發且前景較好的項目也是有限的。如果一家銀行被限制在一個城市開展業務,其資金勢必集中到這些行業、產業和項目上,造成貸款的行業集中度、客戶集中度偏高,帶來巨大風險隱患。現在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都面臨這一問題,但這一問題比較敏感,很難公開實例。
此外,現在的很多企業往往是跨地區,甚至於跨國開展經營活動,這就要求商業銀行能夠按照企業的地理布局為其提供存貸款和資金清算等服務。
當前,在缺乏全國統一的信用體系的情況下,銀行只能靠企業所在地的分支機構搜集企業的信用資料。比如,一家企業的總部在北京,生產基地分布在全國其它地方,如崑山,當該企業向北京的開戶銀行要求其為崑山的生產基地提供資金支持時,北京的銀行須通過其在崑山的分支機構進行實地調查,這比北京的銀行派人赴崑山調查的成本要少許多。但由於城市商業銀行不準在異地開設分支機構,從而造成城商行在異地信息獲取上處於劣勢地位,而長期信息不對稱會隱含較大的信用風險和道德風險。這是不少城商行當前的燃眉之急。
為了盡快解決這一問題,如果就可行性進行比較的話,允許城市商業銀行跨區域發展的可行性倒是更大一些。因為要想建立一個覆蓋全國主要大中城市的信用體系,將是一項浩大的工程,涉及面非常廣,前期投入非常大。
地域限制不利於城市商業銀行化解不良資產。
由於歷史原因,城市商業銀行追討的抵貸資產有很多是借款人在外地投資的資產或債權,且地域分布廣泛。城市商業銀行在異地沒有分支機構,對外地情況不熟悉,也給追討和管理這些資產帶來很高成本。一旦遇到地方保護或債務人阻撓,處置的難度就更大。對於那些處在外地且無法轉移的固定資產,通常只能採取低價拍賣或委託管理的方式,這往往會使城市商業銀行面臨巨大損失。
地域限制不利於城市商業銀行的業務發展和產品創新。
隨著地區經濟一體化和金融一體化的發展,資金的跨地區流動日益頻繁,客戶對銀行服務和產品的要求也日益多元化,尤其是需要商業銀行能夠跨區域為其提供金融服務。而不論是資金的流入還是流出,都需要一個結算通道。而這恰恰是城市商業銀行的軟肋。顯然,僅資金跨區流動,這就已經超出了城市商業銀行自身的能力,從而造成城市商業銀行大量客戶流失。這也是「很多企業在規模較小時與當地城市商業銀行的關系非常好,而一旦這些企業做大,實現跨地區經營,往往就會與城市商業銀行分道揚鑣」現象的最好解釋。
此外,受諸多條件的限制,城市商業銀行對產品創新往往感到力不從心。城市商業銀行由於網點限制,其開發銀行卡業務的成本無法分攤,只能自己承擔;對於同樣的開發成本,國有商業銀行能以數百倍乃至數千倍於城商行的網點回收投資。理由如下:
假如有兩家銀行A和B,現在兩家銀行均發行了銀行卡,假定發行成本均為50萬元,A銀行擁有100個網點,B銀行擁有1000個網點。也就是說:A銀行擁有100個可以獲利的渠道,那麼分攤到每個網點的發行成本為5000元。同理,分攤到B銀行每個網點的發行成本僅為500元。A銀行的每個網點最少需要獲利5000元,才能最終收回投資。而B銀行則只需要500元即可。成本效益比在此一目瞭然。
雖然現在所有銀行安裝的ATM機均可實現銀行卡跨行通用,從而使城市商業銀行發行的銀行卡在地域上得到拓展,但出於成本和方便的考慮,消費者當然還是願意選擇全國性商業銀行,尤其是四大國有銀行發行的銀行卡。這對異地無網點的城市商業銀行發行銀行卡,也起到了負面的阻礙作用。
地域限制也不利於創造公平競爭的金融環境。
入世以來,中國金融業的管製程度日益放鬆,中資銀行與外資銀行享受的待遇差距逐漸縮小。在此情況下,用「內外夾擊」來形容城市商業銀行的處境應當不為過。一方面,國有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紛紛加大了對中心城市分支機構的傾斜力度;另一方面,外資銀行也在通過搶奪高端客戶等方式慢慢蠶食發達地區中心城市的市場。這就造成在單一城市從事經營活動的城市商業銀行,只能眼睜睜看著當地市場份額的喪失。
根據掌握的數據,發展較好的城市商業銀行在當地的市場份額大致在8%~10%左右。近幾年的數據顯示,城市商業銀行在當地市場份額達到8%~10%之後,就很難再有大的突破,這可能是各地金融市場份額的飽和點。而新的金融機構的進入,往往又會使原有商業銀行的市場份額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卻又無法向外地開拓市場。顯然,這不利於創造公平競爭的金融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