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親的房子過戶給兒子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父母把房子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子女,子女是可以提取自己公積金的,而以贈與的方式過戶是不能提取的。
未婚的孩子買房一般可以使用父母的 公積金貸款 。 住房公積金 以家庭為單位,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子女。直系親屬購房申請提取使用他人住房公積金的需要出具本人 身份證原件 和戶緩空口簿原件以及首套房證明等。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要房屋有房產證,父母過戶給子女的房子是可以辦理按揭貸款的。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
法律依據: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 購房貸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 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 繼承人 、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中華人民擾備瞎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滾櫻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貳』 父親賣房子給兒子可以貸款嗎
可以。只要子女是成年人,有工作,聯系好按揭貸款銀行就可以的,只要房屋有房產證,父母過戶給子女的房子是可以辦理按揭貸款的。
『叄』 父親有貸款沒還,房子可以過戶給兒子嗎
房子有貸款不可以過戶給兒子,需先將貸款償還後再進行過戶。反正有貸款你是辦不了過戶登記的。
『肆』 爸爸房子有貸款過戶到兒子名字可以更改貸款人嘛
貸款中的房子過戶貸款人可以更改,辦理「轉按揭」即可。
1.若兒子為未成年人,則不能在房產證上寫兒子的名字,因為未成年人不能覆行債務,不能作為債務抵押人。2.若兒子成年,用父親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為兒子買房,房產證上不可以只寫兒子名字,如果只寫兒子的名字,就不滿足使用父親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可以去當地的房產交易所詢問一下就最可靠了。
『伍』 父親把房子過戶給兒子,但有貸款,怎麼過戶
法律分析:還清貸款才可過戶。按照現有的政策,房子還有貸款沒有還清的話要把貸款結清,注銷抵押後才能過戶。還清了貸款以後,父母可以通過買賣或贈與的形式過戶給子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陸』 求:按揭中的房子過戶(父母過戶到子女)的問題。
可以的。
以買賣方式過戶給子女,子女在申請過戶前,可以向銀行或公積金局申請購房抵押貸款的。
『柒』 父親的房子過戶給子女,子女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嘛嗎
父親的房子過戶給子女,子女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子女可以憑過戶的房產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到單位財會,或是自己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公積金提取手續。
子女購房並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直系血親可使用公積金賬戶余額共同還款。主貸人必須上產證,共同借款人必須是主貸人的配偶或同戶一年以上的直系親屬。
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有:購買本市城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購房時如果未申請公積金貸款,可在房產證發證日世胡後的6個月內憑房產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身份證、關系證明、公積金賬戶所屬單位開具的提取證明和提取申請書等材料,辦理住房公搜或攔積金的提取。
貸款額度要符合四個「不高於」:不高於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倍數,即住房公積金余額的40倍、補充公積金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不高於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不高於最高貸款額度。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團亮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