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貸款做擔保人需要提供哪些證件
一、銀行貸款做擔保人需要提供哪些證件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擔保人需提供的證件:1、借款擔保人需要提供自己的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和身份證的復印件一份。2.自己的工資流水明細,或者有其他可以證明自己具有穩定收入的證據,提交給出借方。3、填寫擔保承諾書,表示自己願意用自己的財產為借款人的該筆借款提供擔保,並履行擔保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二、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都需要什麼材料
超過信用額度的,可以辦理擔保貸款,但擔保貸款必須找擔保人,擔保人一般由夫妻雙方到場簽字。
三、農商銀行貸款。擔保人應准備什麼材料?
擔保方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擔保人的身份證以及復印件;
2、擔保人的戶口本以及復印件;
3、擔保人的結婚證以及復印件;
4、擔保人的工資卡復印件;
5、擔保人的工作證明材料;
6、擔保人的收入證明材料;
7、抵押物他項權證書;
8、銀行規定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農商銀行貸款。擔保人應准備什麼材料
籠統一點講,擔保人主要需要准備:主體資格證明材料、財產、收入的證明等
如果是個人擔保,那麼主體資格證明就是身份證、戶口簿等,財產證明就是房產證,汽車行駛證等、收入證明就是與你日常收入有關的銀行流水之類的。但如要擔保人是搞經營的,那麼主體資格證明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之類的注冊資料,收入、資產的證明還需提供經營企業的報表等相關東西。如果是公司擔保,就需要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公司章程、注冊資金驗資報告、銀行開戶許可證、企業財務報表、企業的資產證明、貸款卡、機構信用代碼、公司股東會同意保證決議之類的。
上面的這些是大概通用的吧。其他還需要的資料的不同的銀行會有不同的要求
Ⅱ 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需要擔保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籍薄,擔保人月收入證明,流水賬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2)貸款時保證人應出具的資料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Ⅲ 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資料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徵信報告、最近半年的銀行流水、擔保承諾書等,成為擔保人還需要年齡在18周歲到65周歲之間、具有代替借款人還款的意願、在當地有常住戶口或固定住所等,提交以後銀行會進行審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Ⅳ 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1、借款擔保人需要提供自己的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和身份證的復印件一份;
2、借款擔保人需要通過銀行列印自己的工資流水明細,或者有其他可以證明自己具有穩定收入的證據,提交給出借方;
3、借款擔保人需要填寫擔保承諾書,表示自己願意用自己的財產為借款人的該筆借款提供擔保,並履行擔保義務;
4、如果提供時擔保時,向出借方抵押物品的,需要擔保人或抵押人提供與抵押物具有權屬關系的證明書。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Ⅳ 擔保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擔保貸款擔保明賣棚人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二代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如果擔保人已婚則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擔保人的工資卡復印件;
5、擔保配銀人的工作證明資料以及收入證明資料;
7、抵押物他項權證書;
8、銀行規定的其他相激則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Ⅵ 銀行貸款擔保人要提供什麼材料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以下幾種:
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
3、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
總的來說,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各銀行要求不一樣,建議可致電各家商業銀行的客服熱線或銀行信貸經理詳細咨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按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貸款人應當參與。貸款人委託第三方辦理的,應對抵押物登記情況予以核實,以保證方式擔保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由不少於兩名信貸人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