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貸沒還完可以過戶嗎
車貸沒還完不可以過戶。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車貸沒有還完之前,貸款機構仍然是債權人。車子分期付款類似與將車鬧仔子抵押給貸款機構。在進行轉讓交易時,需要債權人的同意。因此貸款機構對車子轉讓進行的限制,導致車子難以在還車貸之前過戶。想要把車子過戶,可以提前還車貸解除抵押。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八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肆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液雹汪(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二)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管或者批准轉讓的;(三)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
⑵ 車子貸款沒還完可以過戶嗎
1、車輛貸款沒還清前是無法辦理車輛過戶的,因為在這期間車輛是被抵押給貸款機構的。
2、車輛要轉讓,需要經過債權人的同意,而且這期間車輛登記證書也是被抵押在貸款機構的。所以車輛在貸款還清前,既不可以買賣也不可以過戶。
3、如果想將車輛過戶給別人,需要先還清貸款,解除抵押才可以辦理車輛過戶。
⑶ 車貸沒還完可以過戶給老公嗎
一、車貸沒還完可以過戶給老公嗎
1、車貸沒有還清是不可以過戶給老公的。因為車主只是享受車輛的使用權,並沒有擁有車輛產權,因此是不能辦理過戶的,只能還清按揭貸款、解除抵押之後,車輛手續證件齊全,違章事故處理完畢,才可以申請辦理機動車過戶手續。
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五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讓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讓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讓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二十六條
申請轉讓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交驗機動車,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讓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查驗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讓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在機動車抵押登記期間申請轉讓登記的,應當由原機動車所有人、現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車輛管理所一並辦理新的抵押登記。
在機動車質押備案期間申請轉讓登記的,應當由原機動車所有人、現機動車所有人和質權人共同申請,車輛管理所一並辦理新的質押備案。
二、車輛過戶需要什麼資料
1、賣方,車主身份證、車輛登記證、車輛行駛本、購車原始發票;
2、買方,身份證,外地人上當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內暫住證;
3、車輛原始購置發票原件或持上次過戶發票;
4、車輛行駛證原件;
5、車輛登記證書;
6、外遷需要購置稅小本。
⑷ 車貸款沒還完可以過戶給別人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利用貸款買的車在未還清車貸款之前是不能過戶的,因為車輛被抵押給了貸款機構。如果要想轉讓車輛,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因為處於還貸周期的車輛,不能進行交易和買賣,顯然也不能過戶。如果提前還清貸款,然後拿還款清單到相關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也可以與買方協商,先將車款的一部分用來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後再進行辦理過戶。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一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登記證書;(三)機動車行駛證;(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車輛管理所辦理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和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
第十二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⑸ 車子貸款沒還清可以過戶嗎
一、車子貸款沒還清可以過戶嗎
1、車子貸款沒還清一般不可以過戶。車貸沒還清的,車主還沒有取得車輛的所有權,所有權還在貸款銀行,而辦理過戶登記需要所有權憑證、所有權轉移憑證,需要將車貸還清才可以。
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七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交驗機動車,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按照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憑證。
車輛核沒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查驗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屬於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還應當採集、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屬於機動車使用性質變更為公路客運、旅遊客運,實現與有關部門聯網改陪納核查道路運輸許可信息、車輛使用性質信息的,還應當核對相關電子信息。屬於需要重新核發機動車號牌的,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因改變車身顏色申請變更登記,車亂首輛不在登記地的,可以向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應當按規定查驗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並將機動車查驗電子資料轉遞至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按規定復核並核發行駛證。
二、車輛過戶需要什麼資料
車輛過戶需要的資料如下:
1、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