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地產公司辦理項目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對開戶行同意受理的借款申請,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的,通知開發商正式填寫《固定資產(中長期)借款申請書》;申請建築安裝貸款的,根據資金期限,屬於短期貸款的,通知建築安裝企業正式填寫《流動資金(中短期)借款申請書》,屬於中長期項目貸款的,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寫《固定資產(中長期)借款申請書》。
開戶行除要求開發商或建築安裝企業提供《中國農業銀行貸款操作規程(試行)》規定的一般相關資料外,開發商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開發資質等級證書;
(二)經濟適用住房開發項目列入國家年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投資計劃和信貸計劃以及政府部門對該項目減免稅費的有效批件;
(三)土地出讓合同、土地出讓金交納憑證以及土地規劃紅線圖,經濟適用住房開發項目土地劃撥證明;
(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施(開)工許可證》,已開始銷預售的,還需提供縣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批準的《銷預售許可證》;
(五)項目所在地總平面圖、規劃設計方案、投資概(預)算書、供水、供電、供氣和雨水、污水排放合同及公建配套資料;
(六)抵押物保險單或借款人同意對抵押物投保的承諾函;
(七)參建、聯建合同或協議;
(八)建築工程保險單或借款人同意投保建築工程險的承諾函;
(九)與貸款相關的其他資料。
建築安裝企業除提供貸款操作規程規定的一般相關資料外,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二)外地注冊的建築安裝企業進入本地區承建項目許可證;
(三)中標和承建協議、合同及承建項目清單;
(四)中標和承建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投資概(預)算書;
(五)其他貸款相關資料。
『貳』 房地產公司辦理項目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一、房地產公司辦理項目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⑤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資質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資質證明).⑥項目與其它申報材料一起上報。市發改委在收到申報資料後,根據具體情況,進行
二、房地產公司辦理項目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對開戶行同意受理的借款申請,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的,通知開發商正式填寫《固定資產(中長期)借款申請書》;申請建築安裝屬於短期貸款的,通填寫《流動資金(中短期)借款申請書》,屬於中長人正式填寫《固定資產(中長期)借款申請書》。
開戶行除供《中國農業銀行貸款操作規程(試行)》規定的一般相關資料外,開發商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開發資質等級證書;
(二)經濟適用住房開發項目列入國家年度信貸計劃以及政府部門效批件;
(三)土地出讓及土地規劃紅線圖,經濟適用住房開發項目土地劃撥證明;
(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施(開)工許可證》,已開始銷預售的,還需提供縣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批準的《銷預售許可證》;
(五)項目所在地總平面圖、規劃設計方案、投資概(預)算書、供水、供電公建配套資料;
(六)抵押物保險單或借款人同意對抵押物投保的承諾函;
(七)參建、聯建合同或協議;
(八)建築工程保險單或借款人同意投保建築工程險的承諾函;
(九)
建築安裝企業除提供貸款操作規程規定的一般相關資料外,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二)外地注冊的建築安裝企業進入本地區承建項目許可證;
(三)中標和承建協議、合同及承建項目清單;
(四)中標和承建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投資概(預)算書;
(五)其他貸款相關資料。
三、房產開發貸款必備材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開發資質等級證書;(二)經濟適用住房開發項目列入國家年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投資計劃和信貸計劃以及政府部門對該項目減免稅費的有效批件;(三)土地出讓合同、土地出讓金交納憑證以及土地規劃紅線圖,經濟適用住房開發項目土地劃撥證明;(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施(開)工許可證》,已開始銷預售的,還需提供縣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批準的《銷預售許可證》;(五)項目所在地總平面圖、規劃設計方案、投資概(預)算書、供水、供電、供氣和雨水、污水排放合同及公建配套資料;(六)抵押物保險單或借款人同意對抵押物投保的承諾函;(七)參建、聯建合同或協議;(八)建築工程保險單或借款人同意投保建築工程險的承諾函;(九)與貸款相關的其他資料。
法律依據:《中國農業銀行房地產開發建設貸款管理辦法》第十二條開戶行除要求開發商或建築安裝企業提供《中國農業銀行貸款操作規程(試行)》規定的一般相關資料外,開發商還應提供以下資料:(一)開發資質等級證書;(二)經濟適用住房開發項目列入國家年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投資計劃和信貸計劃以及政府部門對該項目減免稅費的有效批件;(三)土地出讓合同、土地出讓金交納憑證以及土地規劃紅線圖,經濟適用住房開發項目土地劃撥證明;(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施(開)工許可證》,已開始銷預售的,還需提供縣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批準的《銷預售許可證》;(五)項目所在地總平面圖、規劃設計方案、投資概(預)算書、供水、供電、供氣和雨水、污水排放合同及公建配套資料;(六)抵押物保險單或借款人同意對抵押物投保的承諾函;(七)參建、聯建合同或協議;(八)建築工程保險單或借款人同意投保建築工程險的承諾函;(九)與貸款相關的其他資料。建築安裝企業除提供貸款操作規程規定的一般相關資料外,還應提供以下資料:(一)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二)外地注冊的建築安裝企業進入本地區承建項目許可證;(三)中標和承建協議、合同及承建項目清單;(四)中標和承建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投資概(預)算書;(五)其他貸款相關資料。
『叄』 貸款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貸款要提交的資料有:
1、穩定的收入來源證明,銀行流水單,勞動合同等;
2、穩定的住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水電繳納單,物業管理等相關證明;
3、個人身份證明,可以是身份證,居住證,戶口本,結婚證等信息。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二、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三、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