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余額有關嗎
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余額有關。
公積金貸款與自己公積金賬戶里余額的關系如下:
1、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一般會跟卡里余額有關系,可貸公式為:貸款職工月計繳公積金額*貸款職工公積金繳存比例*還貸能力系數(目前為0.45)*12*實際可貸年限。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帳戶存儲余額一般來說是掛鉤的,目前的相關倍數高已經從15倍放寬到40倍,如果按貸20萬元(不包括補充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住房公積金帳戶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儲余額;
2、貸款金額不能超過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高額度。具體貸款額度和年限,必須同時滿足單筆高貸款額度、高可貸款額度和低首付款的要求。購買私產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造住房、公有現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買住房價款(住房評估價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費用的70%;
3、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借款人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小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公積金提取流程:
1、提取人要先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2、公積金中心會告知提取人提取公積金所需要填寫的材料及辦理的程序。
3、提取人也需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與所在單位核實信息後並出具相關證明,並同時也向公積金中心核實按規定可以提取的金額,也需填寫相關事項和所需信息再加蓋預留印鑒。
4、提取人向公積金中心提供填寫正確的材料、單位證明和相關憑證,中心工作人員予以審核。
5、只要經公積金中心主管領導審查後,並作出同意提取的決定和提取人提交的單位證明上簽了字,基本就算能拿到公積金了。
6、准予提取的公積金,公積金中心會出具取款支票的,提取人只需憑支票到受託銀行辦理提取手續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㈡ 住房公積金余額多少可以貸款
住房公積金余額多少貸款參考如下:
1、公積金貸款對於公積金余額沒有太大的要求,公積金是屬於地方性的政策,具體要求還要以當地公積金中心規定為准;
2、公積金貸款對余額要求並不嚴格,但是在有些地方,公積金余額會影響貸款的額度。比如公積貸款的最高額度不能超過余額的一定倍數;
3、公積金貸款是有要求的,一般需要正常足額繳納6個月的公積金;
4、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賬戶余額的40倍。
公積金貸款申請流程如下:
1、提交資料,本人到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收據,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2、審核通知單,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審核通知單,列印公積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將全部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3、審批,擔保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擔保條件的,開具申請審批意見書;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
4、繳費,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轉送,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6、簽署合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
法律依據:《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條
借款人是指符合《辦法》規定的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同一筆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不得超過兩人。
兩個借款人的,借款人之間應為配偶或兩代以內直系親屬關系款人與購房人不是同一人的,應為配偶或兩代以內直系親屬關系。
㈢ 住房公積金余額多少可以貸款
住房公積金余額可以貸款的條件如下:
1. 申請人應有穩定職業和收入,確保按時還款;
2. 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低於2萬元,不足按2萬元計;
3. 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多為賬戶余額20倍;
4. 申請人應遵守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
5. 申請人無大額債務影響還款能力;
6. 申請人家庭月收入扣除月還款後應高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7. 申請人及配偶個人信用等級應達標准;
8. 申請人已簽訂合法購房合同或協議,並交納規定首付;
9. 申請人近6個月內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10. 申請人應符合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條件。
住房公積金的使用規定:
1、提取條件:包括購房、租房、償還住房貸款本息、離退休等情形;
2、貸款條件:通常要求連續繳納一定期限的公積金、信用良好、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3、貸款額度:根據個人公積金繳存額、繳存時間、所購住房價格等因素綜合確定;
4、貸款利率:一般低於商業貸款利率,具體利率由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
5、還款方式:分期還款,通常採用等額本息或等額本金兩種方式;
6、聯名貸款:夫妻雙方可以聯合使用各自的公積金賬戶余額申請貸款;
7、提前還款:借款人可以選擇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清貸款,減少利息支出;
8、逾期處理:逾期還款可能會影響個人信用記錄,並可能產生罰息。
綜上所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滿足穩定職業和收入、賬戶余額不低於2萬元、貸款額度最多為賬戶余額20倍、遵守當地規定、無大額債務、月收入扣除還款高於最低生活保障、良好個人信用、簽訂合法購房合同、近6個月內足額繳存公積金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條件。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㈣ 什麼是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
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是指借款人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剩餘未還的貸款金額。
詳細解釋如下: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府和銀行為幫助解決居民購房資金不足而推出的一種貸款方式。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會根據其公積金的繳存情況、繳存時間、收入狀況等因素,獲得一定額度的貸款。隨著借款人按照約定償還部分貸款本金和利息,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貸款余額會逐漸減少。
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具體指的是,在某一時間點,借款人在償還部分貸款後,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仍然存在的未還貸款金額。這部分余額是借款人仍需繼續償還的部分,直到貸款全部還清,余額為零。
為了更直觀地理解,可以做一個簡單的比喻。假設你申請了一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用於購房,貸款總額為50萬元。在還款的過程中,你陸續還了一部分款項,但還有部分金額未還。那麼,這部分未還的金額就是你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
總之,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是反映借款人還款進度和仍需承擔還款責任的重要指標。借款人需要關注自己的還款計劃,確保按時足額還款,避免產生不良影響。
㈤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否需要賬戶有餘額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是需要賬戶中有餘額的。購房者在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賬戶裡面是必須要有餘額的,因為公積金管理中心與銀行會根據申請人的賬戶存額以及繳存基數等方面來判斷貸款額度。而且公積金沒有餘額是沒有公積金貸款額度的。
而且,貸款額度的確定:不高於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之和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按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之和的20倍計算,公積金余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貸款最高額度不得超過20萬元。
另外,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3、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4、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5、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含)內,可以申請購房貸款;
6、職工首次及二次申請貸款的,需支付購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最後,公積金貸款指的是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拓展資料:
貸款能貸多少,計算方式就比較復雜了,與個人的公積金繳存情況、職工年齡、家庭收入、城市信用評分、公積金貸款使用次數等因素密切相關。
具體的計算公式是: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 貸款申請之日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 X + 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貸款申請之日至退休之日預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X 調節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