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配偶有房貸可以取自己的公積金嗎
配偶有房貸可以取自己的公積金。
配偶名下有房,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另一方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如果雙方都有公積金,主購房人先辦理提取手續,配偶才可再辦理,主購房人提取時應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身份證等材料。配偶提取時,除了主購房人所提供的資料外,還需要結婚證和主購房人的提取記錄,且雙方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所購買自住住房總價。如果主購房人沒有公積金,無法提供公積金提取記錄單,配偶提取時,需有主購房人的單位開具沒有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提取公積金的具體要求:
1、辦理住房按揭貸款並已正常還款滿一年;
2、申請人及其配偶在公積金中心只有一次(含)以下且已結清的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條件:
1、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和意願,資信良好;
2、有經登記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3、有不少於購房總價款30%的自籌資金;
4、同意用所購住房作抵押;
5、同意辦理貸款綜合保險;
6、有保證人(售房單位)同意為其擔保至領取《房地產權證》,並進行房屋他項權利抵押登記後交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收存;
7、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綜上所述,配偶名下有房,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另一方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如果雙方都有公積金,主購房人先辦理提取手續,配偶才可再辦理,主購房人提取時應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身份證等材料。配偶提取時,除了主購房人所提供的資料外,還需要結婚證和主購房人的提取記錄,且雙方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所購買自住住房總價。如果主購房人沒有公積金,無法提供公積金提取記錄單,配偶提取時,需有主購房人的單位開具沒有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貳』 夫妻一方用公積金貸款,另一方的公積金能取出嗎
可以但是要滿足提取的條件,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