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積金貸款余額可以全部提取嗎
公積金余額可以全部提取出來。一般只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才可以將公積金全額提取出來:
1、職工達到了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並且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
2、職工在職期間不幸離世,繼承人或遺贈人可以全額領取公積金;
3、職工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和工作單位簽訂了終止勞動關系合同;
4、出國定居的職工可以一次性全額提取公積金;
5、購買自住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償還購房貸款的職工,可以一次性全額提取公積金。
一、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請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貸款的,提供購房合同、首付款收據(發票);所購住房為現房的,另需提供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權證》;
2、申請二手房貸款的,提供房屋轉讓合同、首付款收據(發票)或現金繳款單,出讓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契證、委託代理合同、資金監督支付協議書;
3、申請公有住房貸款的,提供公有住房買賣協議、價格審批表、售房款儲存監收證明單、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權證;
4、申請拆遷安置房貸款的,提供房屋拆遷產權調換協議書、回遷安置協議書或拆遷補充協議、安置房購房發票、拆遷安置單位的房屋所有權證;
5、申請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貸款的,提供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建設規劃許可證、項目工程造價預算、房地產評估報告書,以及屬申請人所有、待建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契證。
二、提取公積金的流程是什麼:
1、如果當事人有在上班的,可以憑領取的憑證(正常辦離職時應該都有的,都會有這些,在hr人事部、財務部也會審核),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申請單位幫助,所在單位會核實並證明的,會出具有效的公積金提取證明文件;
2、然後憑領取的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提取證明,證明起到證明的作用,到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提取,公積金管理部門一般會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定,是不是通過了,並通知申請人。經審批不準予提取的,不允許的話,公積金管理部門也會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3、經審批准予提取的,職工憑身份證和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後的公積金提取證明到承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就行了,一切就緒,銀行會轉賬到指定的賬戶內(一般3天內)。
綜上所述,能不能一次性提取要看是以何種方式提取,不管是還房貸還是購房提取都不能全部取出來,必須留有一定的額度,如果不是必須的話也沒有必要完全取出來。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Ⅱ 公積金有貸款可以提取嗎
可以。
一、公積金貸款與提取的關系
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提取是兩個相對獨立的概念。公積金貸款是指利用公積金作為貸款資金來源的住房貸款,而公積金提取則是指將個人公積金賬戶中的資金提取出來使用。盡管兩者都與公積金有關,但它們在操作和使用上有所不同。
二、公積金提取的條件
在存在公積金貸款的情況下,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一般來說,以下情況可以允許提取公積金:
1.購買自住住房:無論是首次購房還是二次購房,只要符合相關條件,都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對於已經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職工,可以用公積金賬戶余額來償還貸款本息。
3.租房支出:對於無房職工,如果租房支出超過一定比例的家庭收入,也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的公積金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體的提取條件可能會有所差異。因此,在申請提取公積金前,建議咨詢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或銀行,了解具體的政策和要求。
三、公積金提取的額度限制
即使滿足提取條件,公積金的提取額度也會受到一定限制。一般來說,公積金的提取額度會根據不同的用途和情況而有所不同。例如,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額度可能會受到房屋總價、貸款額度等因素的影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取額度則通常會受到還款計劃、還款期限等因素的限制。
綜上所述:
公積金有貸款的情況下,仍然可以提取公積金,但需要滿足特定的條件,並且提取額度會受到一定限制。具體的提取條件和額度限制因地區和政策而異,建議在申請提取前詳細了解當地的公積金政策和要求。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規定: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Ⅲ 公積金貸款成功後,可以取出余額嗎
公積金貸款 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 公積金 ; 2、離休、 退休 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並與單位終止 勞動關系 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 購房貸款 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 工資 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 住房公積金 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 繼承人 、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答檔儲余額納入住房公老舉春積金的增值收益。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 住房公積金 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 繼承人 、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Ⅳ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可以一次性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可以一次性提取。
辦理公積金提取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格,不同地區和提取原因可能會有不同的表格要求。
2、個人身份證件,如身份證、駕駛證、護照等有效證件。
3、公積金賬戶信息,包括公積金賬號、姓名、身份證號碼等。
4、相應的提取證明材料,如購房合同、裝修發票、醫療證明等。不同提取原因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可能會有所不同。
公積金提取的流程是:
1、需要准備好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公積金賬戶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工作證明、離職證明等。
2、前往所在地區的公積金中心或者網上辦理公積金提取申請。
3、提交申請材料後,工作人員會對申請進行審核,確認申請人的身份和提取金額是否符合規定。
4、審核通過後,工作人員會將提取金額劃入申請人指定的銀行賬戶中。
5、申請人在提取到公積金款項後,需要前往指定銀行進行提現。
綜上所述,公積金是一種用於社保保障和住房公積金的資金,提取時需要遵守相關的政策和規定,避免違規操作導致不必要的麻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Ⅳ 公積金貸款余額可以全部提取嗎
首先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能不能一次性提取要看是以何種方式提取,不管是還房貸還是購房提取都不能全部取出來,必須留有一定的額度,如果不是必須的話也沒有必要完全取出來。
公積金貸款後如何提取余額:
1、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
2、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1年所還的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3、如果購房者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後再次購買房子,可以按照購房提取的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
4、如果購房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沒有辦理還貸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准備即可。
5、購買新建住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後,憑借購房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即可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過後,憑《存量房買賣契約》或《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和《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憑證》交易資金為房屋成交價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如果是付清房款過後,憑購房合同和全額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即可提取,如果已經領取了房產證,可以憑借房產證和全額購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提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Ⅵ 鏈夊叕縐閲戣捶嬈懼叕縐閲戦噷闈㈢殑閽卞彲浠ュ彇鍑烘潵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