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婚協議中約定等子女成年後將房子過戶給子女,那該房產還能用於抵押貸款嗎
這個只要是是子女沒有成年,這個房子的所有權還是你的,這個是可以低壓貸款的,只不過會有風險,如果你還不了貸款,銀行就會把你低壓房子的進行拍賣,到時候你的孩子可能就一無所有',甚至無家可歸,這個你要考慮清楚,因為畢竟離婚了,如果將來發生了什麼,受傷害的永遠都是孩子。
② 我與老公協議離婚房子歸我,我把房子過戶給孩子後,老公因個人業務欠款被起訴
你好,個人業務欠款具體是指什麼呢?你們已經協議離婚,前夫有欠債被起訴,法院審理中會對該筆債務性質做確認,如果認定為是你前夫的個人債務,那你就不必承擔,如果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那你可以在承擔後再找你前夫要求他承擔相應債務。如果你能夠證明債權人與你前夫明確約定為你前夫的個人債務,或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的,或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應視為個人債務。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只有夫妻共同債務才要共同承擔,夫妻共同債務主要包括:第一、給予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如雙方共同簽名或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的債務。第二、夫妻雙方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第三、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且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負。而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包括第一、一方的婚前債務;第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當被認定為個人債務的,比如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一方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064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34條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③ 父母離婚了房子過戶給孩子孩子能用房子代款嗎你
如果房子已經過戶,當然可以作抵押貸款。
④ 離婚房子還有貸款,可以把房子過戶到孩子一個人名下嗎
不能,貸款沒還清,房本就下不來,沒有房本怎麼過戶。沒還清貸款房子還不屬於個人
⑤ 離婚房子還有貸款,可以把房子過戶到孩子一個人名下嗎
有貸款的前提的,是不能轉讓給小孩的。可以還清貸款之後再過戶
⑥ 父母離婚把房產過戶給子女,子女如果貸款買房首付是多少
子女原先無房算一套,首付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