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蘇州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算
法律分析:(1)借款申請人(含共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0(倍),借款申請人(含共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2)貸款年限按照月還款額度不應超過月繳存基數的50%確定;
(3)辦理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過住房總房價的70_,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內(含90平方米)的不超過住房總價的80_;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在評估認定價的70_以內。辦理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不超過住房總價的50_;
(4)貸款最高額度。最高額度由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目前蘇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筆不超過50萬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每筆最高不超過35萬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買受人僅一人符合貸款條件或無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過30萬元,二手房(存量成灶搜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過21萬元。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正數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舉辯首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❷ 蘇州市公積金貸款額度
一、蘇州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提供以下兩種計算方法,由借款申請人選擇:
(一)按個人賬戶余額的倍數計算。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借款申請人(含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10(倍)。
個人賬戶余額之和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貸額度可上浮最多不超過3萬元。
(二)按還款能力計算。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借款申請人(含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之和×35%(規定比例)×12(月)×貸款期限(年)。
另外,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還有一定的要求,即不能超過規定的上限或基數比例,具體有下面三種情況:
(一)不超過貸款最高限額。
1、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中有兩人(含)以上共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70萬元;僅借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貸款最高限額為45萬元。
2、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含)以內的普通住房,且住房總價不超過110萬元的,貸款最高限額為住房總價的80%。
3、不超過住房總價(包括在購房合同(協議)中載明並計入住房總價的精裝修金額、閣樓等價款)與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額。
4、月還款額(按等額本息還款方式計算的本金和利息),應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二)不超過住房總價與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額。
(三)選擇按個人賬戶余額的倍數計算可貸額度的,月還款額(按等額本息還款方式計算的本金和利息),應不超過借款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之和的50%。
二、蘇州公積金貸款期限
公積金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貸款期限加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年齡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齡。
同時,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住房的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2、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貸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購住房的剩餘使用年限。
三、蘇州公積金首付款比例:
1、首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住房總價的20%;
2、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住房總價的50%。
蘇州公積金貸款利率:
1、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為5年以下的,利率為2.6%;貸款期限為5年以上的,利率為3.1%。
2、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5年以下的,利率為3.025%;貸款期限為5年以上的,利率為3.575%。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❸ 蘇州公積金貸款能貸多少
蘇州公積金貸款每個人根據條件不同,貸款額度也不相同。
蘇州市公積金貸款執行按個人賬戶余額10倍計算貸款額度,還要按職工還款能力計算貸款額度,按職工還款能力計算貸款額度的公式為:
借款申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之和×35%×12(月)×貸款年限。
(3)蘇州公積金貸款額度是余額的幾倍擴展閱讀
蘇州市新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條件:
1、借款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在申請之日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且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2、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首次或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
4、購買蘇州市范圍內的新建普通住房,所購住房所屬房地產開發企業已按規定辦理樓盤備案手續;
5、購買住房的首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6、能夠落實貸款擔保。
❹ 蘇州公積金貸款額度和賬戶余額有關嗎
蘇州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和賬戶余額有關的,在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范圍內,按照賬戶余額的倍數來計算貸款額度,首次貸款的情況下貸款額度為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5倍,二次貸款的情況下貸款額度為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
❺ 蘇州個人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個人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職工家庭為單位首次公積金貸款,一個人貸款最高額度不能超過其餘額的10倍,封頂60萬元;如果雙職工共同貸款不能超過余額相加以後的10倍,封頂90萬元。
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同時按以下三種方式計算
1、借款申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或月工資基數之和×35%(規定比例)×12(月)×貸款年限(年);
2、辦理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過住房總房價的70%,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內(含90平方米)的不超過住房總價的8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在評估認定價的70%以內。辦理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不超過住房總價的50%。
3、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由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目前蘇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筆不超過50萬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每筆最高不超過35萬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買受人僅一人符合貸款條件或無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過30萬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過21萬元。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第一套住宅1至5年(含5年):4.45%;第一套住宅6至30年(含30年):4.90%。第二套住宅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上上浮1.1倍。
限貸政策
1、首套住房
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二套住房
有房無貸或是有貸無房:最低首付款比例50%;(對於有購房貸款記錄、但申請貸款購房時實際沒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沒有購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有房有貸:最低首付款比例80%;(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
3、第三套住房
對於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註:非蘇州戶籍,如果在外地有房蘇州無房,且貸款還清,徵信無記錄,在蘇州買房可以按首套計算,享3成首付(具體問銀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