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首次辦理助學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一、首次辦理助學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1、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
2、父母等直系親屬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4、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
5、入學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
6、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申請助學貸款
(一)學生提出申請。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並准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並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所要提交材料包括:
(二)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並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三)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後,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如有差錯或遺漏,會要求學校進行更正或補充。經辦銀行的復審工作在收到學校提交的真實完整的申請材料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在全部審查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經辦銀行將統一編制審查合格的借款學生名冊隨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據送交學校。
(四)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五、貸款的發放。
三、生源地辦理助學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一)辦理條件:
如果你是新生,要看你考上的是什麼高校。高校以教育部每年公布的名單為准,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登陸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可查詢到有資格的高校。
如果你是在讀生,還是要看就讀的是什麼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需要了解的是,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貸款。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還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學生已收到高校錄取通知書,或是高校在校生;
2、學生本人入學前的戶籍與共同借款人的戶籍均在本區縣;
3、學生當年沒有獲得其他助學貸款;
4、學生所在家庭經濟困難(需具備有關證明)。
(二)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所需要的材料:
1、所在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2、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3、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本(或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若是往屆在校生的話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及未辦理貸款的證明;
2.、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本(或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第二十六條國家鼓勵、指導、支持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依法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採取購買服務,向學生提供助學貸款、獎助學金等措施,對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依法舉辦的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予以扶持;對其中的非營利性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還可以採取政府補貼、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扶持措施,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生均經費等相關經費標准和支持政策給予適當補助。
《教育部助學貸款規定》第一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③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④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