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麼把生源地貸款的余額提現
生源地貸款餘款怎麼提取方法如下:
通過支付寶轉賬/提現助學貸款剩餘的錢在支付寶里到到自己的銀行卡里,支付寶里取款/提現的步驟:
1、登錄我的支付寶,點擊取款;
2、選擇取款/提現到的銀行卡賬戶,輸入取款/提現金額,密碼等即可完成提現;
3、註:提現的銀行卡的開戶身份證必須和支付寶實名驗證的身份證是同一個掘皮。
生源地助學貸款如何還款
提前還款:
(一)提交提前還款申請時間:每年1月至7月的10日前可以申請提前還款,利息計算至當月20日。如當月10日之後(除7月)申請將視作申請下月提前還款,利息計算至下月20日。
(二)存入提前還款資金時間:
1、如果你是農行卡還款且是上月10日後當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還款申請(還款賬號是農行卡或是支付寶學生可進學生在線系統查詢),則應於當月15日前存入指定的農行卡。如果你是農行卡還款且是當月10日後至下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還款申請,則應於下月15日前存入指定的農行卡。
2、如果你是支付寶還款且是上月10日後當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還款申請(還款賬號是農行卡或是支付寶學生可進學生在線系統查詢),則應於當月20日前存入指定的支付寶賬號。如果你是支付寶還款且是當月10日後至下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還款申請,則應於下月20日前存入指定的支付寶賬戶。
分期還款:
請自畢業當年起每年12月15日前(最後一年8月15日前或9月15日前,具體可進學生在線系統查詢還款計劃)將應還本息(畢業當年起前兩年只還利息)足額存入指定的農行卡或支付寶賬戶中(還款賬號是農行卡或是支付寶學生可進學生在線系統查詢)。分期還款為按年計收,每年11月20日後學生可進學生在線系統查詢當年應還本息。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簡孝,裁定駁回起訴。
第二十四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判咐差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Ⅱ 生源地助學貸款余額怎麼取出來
生源地助學貸款余額怎麼取出來
一、支付寶余額提現流程如下:
1、網路搜索打開支付寶首頁,輸入賬號密碼,點擊」登錄「;
2、點擊「提現」,選擇銀行卡,提現金額等,點擊「下一步」;
3、輸入支付密碼,點擊「確認提現」;
4、提現申請成功,等待銀行審核通過即可。
二、支付寶提現手續費:
根據2016年9月12日,支付寶官網發布的消息稱,從2016年10月12日起,支付寶將對個人用戶超出免費額度的提現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務費,個人用戶每人累計享有2萬元基礎免費提現額度,超過額度後,按提現金額的0.1%收取服務費。
三、手續費的收取范圍:
支付寶表示,在實行收費政策後,轉賬到對方支付寶賬戶、紅包、話費充值、消費支付、信用卡還款、交水電燃氣費、其他城市服務、購買余額寶和所有理財產品、買保險並沒有受到影響。僅提現以及轉賬到自己銀行卡以及他人銀行卡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2)生源地貸款的余額怎麼取出來擴展閱讀: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
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期限、利率
(一)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為1000到8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二)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餘年限)最長加10年確定,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後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
貸款利率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每年12月20日為還款日。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四)貼息政策
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有關規定,原則上學生正常在校期間,助學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學生畢業後貸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1.利息。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部屬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
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在本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地方財政負擔。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負擔。
2.風險補償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風險補償金比例按當年貸款發生額的15%確定。
3.貼息和風險補償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負擔的貼息及風險補償金分別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
每年12月20日前,向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經辦銀行及時足額劃撥,由經辦銀行實行專戶管理,主要用於彌補貸款違約損失等有利於防範風險和加強管理的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