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積金貸款如果沒工作了怎麼辦
住房公積金貸款如果沒工作了的處理需要依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對應的處理:
1、離職跳槽後,根據情況不同,公積金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如果辦理的是公積金代扣,在公積金賬戶余額劃扣到一定數額時,就不能進行劃扣了銀行會通知您辦理手續,每月將月供存入貸款還款賬戶中;
2、如果已經辦理好公積金貸款,工作發生了變化不影響公積金貸款,每月按時將月供存入貸款的還款賬戶中即可。因為貸款已經發放,就會按照之前貸款合同約定的利率計算。因為住房公積金有個人賬戶,企業和個人繳納的費用全部形成個人賬戶總額,辭職後只是停止了繳納,但賬戶里的錢所屬個人,只要符合公積金提取規定隨時可以提取自由支配;
3、離職後還在當地工作,原單位公積金賬戶會與新單位合並。離職後去李祥外地工作處理哪掘搏方法有兩種,如果外地的工作單位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則可以將在當地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月散手轉移到外地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另一種是銷戶提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㈡ 辭職不幹了公積金還能貸款嗎
辭職不幹了公積金還能貸款。具體情況如下:
1、只要是貸款錢連續6個月沒有斷過就可以;
2、或是找到新的單位,繼續繳公積金,中間不要間斷;
3、若暫定繳公積金,賬號將被封住,不能用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3、在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並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4、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所以辭職後,不滿足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這個條件,是不可以貸款買房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公積金是國家為了公民購買住房的需要採取的個人交納一部分用人單位交納一部分,保障公民住房的一項舉措,應該說目前所有職工都需要用得上公積金貸款,相對商業貸款來說,公積金在貸款利息上更有優勢,只要公積金帳戶中有存款和每月近期繳存,就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貸款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