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今年在縣教育局辦了大學生助學貸款,到學校得到回執單並寄回了,然後該幹嘛呢錢怎麼來啊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指的是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新生和在讀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的助學貸款。該項貸款為信用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目前,國家開發銀行江西省分行已成為我省開展該項貸款工作的經辦銀行。 據介紹,凡符合以下特徵之一者,均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農村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孤兒及殘疾人家庭;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貧困家庭;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家庭年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元;其他貧困家庭。 貸款額度不超過6000元,年限最長14年 學生在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時,每年所申請的貸款額度不得低於1000元、不得高於6000元,具體金額根據學生學費和住宿費需求確定。其中,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在貸款年限上,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在校及畢業後2年內為寬限期,寬限期後學生須按等額本金的方式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其中,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由借款人自付利息。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學生,貸款利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本省就讀的,按照高校隸屬關系由各級財政分級負擔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辦理地點改至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具體的申請步驟有三: 第一步:在領取申請表前,學生本人必須到當地郵政儲蓄銀行開立活期儲蓄賬戶(卡摺合一),開戶免費,領取卡及存摺並預存5元至該賬戶,該筆款項用於支付助學貸款匯劃至學校賬戶時的手續費,不得支取,如因手續費不足造成貸款無法及時匯付,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收據可在貸款匯付後向當地郵儲銀行索取。 第二步:申請者從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處索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填寫完畢後,連同申請人及一位法定監護人(通常為父、母)雙方的身份證(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身份證或武警身份證為有效證件)、戶口本、錄取通知書(新生)、學校報到須知(新生),學生證(在校生)、借款人本人郵儲存摺等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原件待其核實後退還本人)一起交至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第三步: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報到後20日內將高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達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收到回執,貸款申請成功後,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在規定的日期,統一向學生所在高校指定的收費賬戶匯款。
② 小學教育資助工作年度工作計劃
小學教育資助工作年度工作計劃1
20xx年學生資助工作總體思路:認真貫徹落實xx縣十三五教育發展規劃和教育工作會議精神,以縣教育局年度工作總體要求為指導,以促進教育公平為目標,以群眾滿意度為衡量標准,抓好學生資助工作的組織實施。不斷擾絕完善資助政策,健全工作機制,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以創先爭優的進取精神,推動我縣學生資助工作再上新台階。
一、20xx年主要工作:
1、做好普通高中GJ助學金的發放工作。普通高中GJ助學金的發放按學年申請,按學期發放,申請工作嚴格執行三級評審和兩級公示制度。20xx年春季學期普通高中GJ助學金力爭在4月份發放到位,秋季學期爭取在11月份發放到位。
2、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生活補助發放工作。分別於4月份、11月份做好文件制定、經費下撥工作。初中按每生每期625元、小學按每生每期500元發放。
3、做好中職GJ助學金的發放工作。中職GJ助學金按月核查,爭取在上級資金到位後五個工作日內發放到位。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資助人數准確真實,嚴禁虛報冒領。
4、做好中職免學費資金的發放工作。完善免學費對象的評定與公示制度,嚴格把握免學費的條件,保證資金真正落實用到符合條件的學生身上,最大限度地發揮資助功能,嚴防套取GJ資金的現象發生。
5、做好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
(1)參加省教育廳和GJ開發銀行舉辦的生源地貸款工作業務培訓,提高學生資助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
(2)嚴把受理材料審查關,提高審批通過率。
(3)積極探索生源地助學貸款貸後管理經驗,建立健全貸後管理制度,加強助學貸款貸後管理和誠信教育工作,全面開展對進入還款期學生貸款的'催繳工作,提高履約率。
6、做好信息處理與上報工作。
(1)在省資助中心建立的全省資助工作網路系統內按照在校生40%的比例要求上報好全縣家庭經濟困難普高學生信息。
(2)在全國中職學生管理信息系統及時更新學籍信息。
(3)在中職助學金系統及時更新資助信息。
(滲灶4)及時上報各類數據。做到熱情接待,信息准確,上報及時,定時反饋。
二、主要措施
(一)強化目標管理,層層落實分解任務。
1、組織召開20xx年度學生緩喊姿資助工作會議,總結20xx年學生資助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學生資助工作。
2、積極推進資助機構的標准化建設。一是按照省財政廳、教育廳《關於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標准化建設實施意見》要求扎實做好相關工作,力爭年內達標。二是在各鄉鎮中心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成立資助工作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建立健全資助工作網路系統,在全縣建立資助工作QQ群,加強聯系,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3、學校資助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和逐級審核責任制。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要明確資助信息審核責任人,嚴格審核所轄學校報送的資助信息,對因不及時上報、審核或工作失誤導致統計數據失真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
4、加強校內資助工作的管理。各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必須按規定比例,及時足額從本校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校內資助資金(普通高中35%、中職5%),並做到分賬核算、專款專用。要加強資金管理,落實審計制度,確保資金的使用規范有效。導的責任。
5、扎實開展上學期資助經費的調研和督查工作。選擇4個鄉鎮和2所普高開展20xx年秋季資助經費落實情況的調查研究,特別是期末義務教育階段下撥的54萬元補助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要求務必落實到學生手中。對普高學校資助等級評定和經費到位情況作重點抽查。為全縣資助工作會議的召開提供一手資料。
6、努力探索普通高中學生的資助途徑。在省資助中心建立的全省資助工作網路系統內按照在校生40%的比例要求上報好全縣家庭經濟困難普高學生信息。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要求將學校事業收入的4%作資助經費,用於學生的資助工作。積極聯系和努力做好校外的各種資助工作,做到熱情接待,信息准確,上報及時,定時反饋。
(二)規范日常監管,完善量化考核
1、繼續推行GJ助學金財政專戶銀行受助學生的發放模式,保證資助資金的安全使用。全面推行學生資助卡統一辦卡、集中發放、本人激活、信息共享的管理機制。杜絕雙學籍、重復資助等違規行為的發生,確保資助信息的真實、准確和有效,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資助經費的現象發生。
2、加強監督檢查,規范學生資助工作。通過清點人數、電話回訪、查閱檔案資料、問卷調查等多種方式進行督查,發現問題,限時整改,促進資助工作的規范運行。繼續實行檢查情況簽字確認並存檔備查制度;繼續加強對民辦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加強對中職學校聯合辦學的督查力度;嚴格控制中職GJ助學金和免學費受助學生名單中大齡段學生比例。
3、完善日常工作進度、重要工作完成情況等信息報送制度,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加強對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維護和管理,提高准確率和按時報送率。
4、重視投訴問題的處理,嚴肅查處資助工作中的違規行為。適時通報各學校的投訴率和投訴按時辦結率,將投訴數量和投訴辦理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重點之一。
5、根據民生工程學生資助工作新增內容及相關要求,修訂完善對中職、普高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考核辦法。日常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實行量化考評;增強激勵機制,評選20xx年度學生資助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並將考評結果列入學校工作目標管理考評中。
(三)大力加強學生資助宣傳工作
1、按照積極宣傳、正面宣傳、有效宣傳的總體要求,抓住重要時點精心組織宣傳活動。
2、拓寬渠道,通過電視台、電台、報紙、教育網、媒體專訪、熱線電話、工作簡報、標語、橫幅、展板、編印宣傳單(手冊)、校內宣傳欄、校園網、招生簡章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資助政策宣傳。
3、不定期對受助生進行電話回訪,深入學生家庭走訪宣傳,切實提高社會知曉度、滿意度。
小學教育資助工作年度工作計劃2一、總體思路
認真貫徹局黨委年度工作指導思想和總體思路,緊緊圍繞教育局中心任務和重點工作,積極開展工作,著力解決突出問題,不斷提升管理水平,努力提高服務質量。以實施教育民生工程為中心,繼續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政策體系,建立和鞏固學生資助工作的長效機制,努力推進教育公平。
二、工作要點和措施
1、下大氣力組織實施學生資助工作。
(1)會同市財政局、人社局修訂完善民生工程學生資助工作實施辦法,確保高校和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以及中職學校免學費工作順利實施;
(2)進一步完善監督檢查機制,保證各項資助工作落實到位;
(3)及早謀劃,精心准備,做好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除學費組織實施工作;
(4)積極落實政策,執行好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困難學生免學費對象的認定辦法,規范各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困難學生免學費對象的認定標准與程序。
(5)加強監督檢查,保證各項資助經費按時足額發放。實行市縣中職GJ助學金由財政專戶銀行受助學生(銀行卡)的發放模式,保證資助資金的安全使用;繼續加強對民辦中職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加大對民辦中職學校學生免學費補助資金的監管力度;
(6)重視群眾投訴的問題的處理,並將投訴及處理情況作為考核學校和縣區資助工作的重要內容。
上一頁 1 2 下一頁③ 助學貸款去哪裡辦理申請 有什麼流程
助學貸款一般是去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申請,流程如下:
1.帶上身份證、戶口本、高校錄取通知書、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等相關資料到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請,領取申請表進行填寫後,將填好的表格連同資料一並提交上去。
2.當地資助中心根據資料進行審查,審批通過後與借款學生簽訂貸款合同,然後開具合同回執單。
3.借款學生開學辦理入學手續時將合同回執單交給學校,學校會錄入信息,接著將合同回執單寄回學生所在縣(市、區)教育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然後發放貸款(一般是先將資金撥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然後系統再劃轉至借款學生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④ 急急急大學生助學貸款一定要在現戶籍所在地辦理嗎
一、急急急大學生助學貸款一定要在現戶籍所在地辦理嗎
需要在現戶口所在地開具家庭貧困證明,在學校遞交相關資料。
大學生助學貸款分為兩種: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在學校辦理的。是學校和學校所在地四大銀行(工、農、商、中)支行簽署銀校合作協議後,由在校需貸款學生與銀行簽訂協議,一般每年6000元簽至畢業,一次簽約分批授信(放款)。所需資料一般是家庭經濟情況認定表、身份證、父母資料等。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大學生戶籍所在地區縣資助中心受理,由國家開發銀行放貸的。手續與國家助學貸款類似,但是一年一簽,上限為一年6000元。畢業後還貸期限比國家助學貸款稍長。
(4)縣做好大學生助學貸款工作擴展閱讀:
申請助學貸款所需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⑴申請理由應包含家庭經濟情況,不能過於簡單,應寫得情真意切。
⑵所寫內容不能與其他材料中的內容相矛盾。
⑶申請書不能塗改。
2、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⑴該調查表字跡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內容的添加。
⑵必須用碳素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
⑶加蓋民政部門的公章。
民政部門公章必須含有民政字樣(如民政局、民政辦公室),業務章無效。
注意:若當地民政部門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會事務辦公室,則可以蓋社會事務辦公室的印章,但應同時由當地政府(鄉、鎮以上級別)出具此種情況的說明。
⑷貸款學生本人及其父母親的姓名必須與各自身份證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⑸貧困證明應註明家庭具體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貸款學生的父親或母親是獨生子女的必須提供獨生子女證明,如其父母不是獨生子女的,要計算出其父母分擔(外)祖父母的贍養費,作為家庭支出。
已結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們有收入,則要把他們的收入計算在內。
⑺調查表中的人口與其他資料中的人口應該一致,不能前後矛盾、混亂。
⑻父母離異的在調查表上應填上父母雙方姓名。
3、父親和母親身份證復印件:
⑴如身份證已失效,可用其戶口頁(要有父母的身份證號碼)復印件蓋派出所鮮章代替。
⑵如父母離異的,應提供父母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和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注意:若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中關於子女撫養情況的內容與實際撫養情況不一致,則應在相應文書上予以註明。
⑶如父母一方(或雙方)已故,須在貧困證明中註明已故,同時由派出所出據死亡證明,加蓋鮮章。
死亡證明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xxx(貸款學生的名字)的父親或母親於x年x月x日死亡。最後由公安機關加蓋派出所戶籍專用章。
4、學生身份證復印件和學生證復印件:
學生證復印件應加蓋學生處資助中心印章。(由學生處統一辦理)
5、2個見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個見證人中1名是學校老師,1名是學校同學。
6、未滿18歲的學生銀行不予貸款。
7、下崗證和低保證不是申請貸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證件,則更容易申請到貸款。
8、對已辦理了信用卡的學生,銀行不予貸款,除非具備下列條件:信用卡發卡行出具「辦理信用卡時不需要收入證明,不需要擔保,銀行徵信系統數據記錄錯誤」的證明。
9、中國農業銀行等銀行提供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逐年發放的辦法。每個學生僅有一次貸款機會,即已經貸款成功了的學生不得再行申請。
10、所有材料不得用傳真件。
11、所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除外)必須加蓋相應機關的紅章。
備註:
⒈所有資料需要用A4紙張,不是A4紙張的資料可粘貼在A4紙上。
⒉各復印件應清晰。
⒊書寫要工整、規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簽字筆書寫。
⒋每份材料上所蓋印章必須清晰。
⒌所有表格內容應前後一致,不能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