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村幹部利用貧困戶貸款算什麼
村幹部利用村民名義騙取扶貧貸款構成貸款詐騙罪。
貸款詐騙罪與詐騙罪的界限:
1.侵犯客體不同。貸款詐騙罪不但侵害了公共財產的所有權,而且破壞了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而詐騙罪侵犯的客體僅限於公私財產的所有權。
2.犯罪對象不同。貸款詐騙罪的犯罪對象是特定的,只限於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而一般意義上的詐騙罪侵犯的對象是不特定的,包括所有公私財產,范圍更為廣泛。
3.客觀行為方面的表現不同。貸款詐騙罪的行為人在使用欺騙手段時,經常會編造一些按照通常的經驗和法律規定能夠取得貸款的有關生產或者經營方面的事由,如刑法第193條規定的五種情形;而刑法第226條規定的詐騙罪,對於犯罪的客觀行為表現沒有限制性的規定。
4.主觀目的不同。貸款詐騙罪的主觀目的是非法佔有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而詐騙罪的主觀目的則是非法佔有法律加以特殊保護的公私財產(如集資款、貸款、保險費等等)以外的其他財產。
5.在刑罰處罰上二者也有區別。詐騙貸款罪在處罰上注重從經濟上打擊犯罪,因而在每一個自由刑的量刑幅度內,都規定有比較嚴厲的罰金刑,這一點也不同於一般詐騙罪的立法。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四)將集資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
B. 村裡要我們貧困戶給別人貸款為什麼
既然是貧困戶,那就有可能還不起貸款呀,還不起貸款,銀行找誰要錢呀,銀行為了規避風險,所以必須要擔保人。
C. 村委背著村民把身份證收去貸扶貧款給村民造成損失咋辦
1,搜集被侵權的證據,到法院起訴,主張侵權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三條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五條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2,搜集證據,到銀行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主張貸款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D. 鄉里出面為企業把貧困戶的扶貧貸款貸走合法嗎如果企業不還銀行貸款,貸款該有誰來還
你們簽了協議就沒啥可說的了,按理說扶貧款是不能另做他用,舉報起來一查一個准,烏紗帽都沒了,但你們簽了協議,說明這是老百姓自願的,這又是兩碼事了,如果到期拿不到扶貧款,任可以舉報,一樣徹查,但記得往上幾級
E. 村裡要用貧困戶貸款五萬一年給三千利息,不讓用就取消貧困戶低保,如果還不了貸款貧困戶用承擔責任嗎
這樣的情況如果還不了貨款貧困戶必須承擔還款責任。如果還不上承擔就會被起訴,法院將會按法律程序執行。所以必須承擔責任。
F. 二級殘級貧困戶,村裡要用個人貧困戶貸款五萬一年給利息三千,不讓用就取消低保,貧困戶資格
這樣的情況屬於違法行為,所以你可以去當地鄉鎮民政部門舉報或投訴村委會。民政部門會調查處理的。
G. 由村委會擔保,以貧困戶名義貸款給企業有沒有風險
按規定村委會沒有權利擔保以貧戶名義貸款給企業的,這樣的情況屬於違法行為出現任何後果由村委會和貧困戶共同承擔,所以有風險的。
如果企業還不了貸款由村委會和貧困戶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