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提取公積金要留多少余額
法律分析:不同提取公積金的情況需要留存的公積金比例不同,以下是不同情形提取公積金的比例標准:
1、租房:每月可提取當月繳存額的一半,應留存當月繳存額的50%,每年提取額不能超過12個月的可提取額度。
2、購房、裝修、翻修:提取額不能超過購房、裝修、翻修等所需的費用,且不能超過公積金賬戶余額,如果本人及家人有兩套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留存余額不可少於40%。
3、償還房貸:本人及家人只有一套住房的,提取額不能超過上月繳存額,本人及其家人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當月繳存額的60%,需留存當月應繳存額度的40%。
4、另外,以下幾種情況可以提取全部公積金,不用留存余額:
(1)退休;
(2)男性50周歲以上,女性45周歲以上,失業且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4)在境外定居(包括港、澳、台);
(5)享受低保;
(6)戶籍遷出本市,且已經轉移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
(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㈡ 第一個問題:公積金貸款後,公積金賬戶上必須留存多少錢什麼時候能把這些錢全部取出來
公積金繳存滿一年之後才能貸款,公積金貸款後,公積金賬戶上的錢是取不出來的,必須等你還完12期的貸款,才能將住房公積金賬戶里總額的80%部分提取償還貸款。你是不能提取現金的,商貸後,能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用來還商業貸款的。
㈢ 公積金裡面要留多少錢
法律分析:首次提取:只要你帳戶里的錢不超貸款數,公積金中心是需要留返200元。 如果是第一次提取的話,那麼至少要留200元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