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積金貸款後辭職了怎麼辦
『貳』 公積金貸款後,公積金斷了對貸款有影響嗎
公積金貸款之後公積金斷了對於已經申請成功的公積金貸款是沒有影響的,因為公積金貸款合同,一旦簽訂是不會輕易被終止的,只要貸款人每個月能按期還款,銀行不會在乎你公積金賬戶裡面到底有沒有錢,個人公積金還有沒有在繼續繳納。
公積金貸款之後辭職或公積金停止甚至被封存,都不影響公積金貸款,並且也是不會影響貸款利率的,只是貸款人要按時往貸款卡中充錢,以免影響扣貸款。不過當連續斷交三個月,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利解除公積金貸款合同或者執行商業貸款利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一般會先要責令交完欠下的住房公積金,並在貸款期間正常按月足額繳存。
拒不繳存的話,就會被追回已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執行商業貸款利率。公積金停繳對貸款的 影響主要表現在這兩個方面:
(1)欠繳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單位暫停受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
(2)對已經申請了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合同約定,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解除貸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
定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住房: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叄』 辦完公積金貸款後停繳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有。如果個人公積金貸款的申請已經批准下來了,且辦理完了手續,當個人辭職或公積金停止、被封存,都不影響公積金貸款,只是個人注意要按時往貸款卡中存錢,確保賬戶中每月有錢可還貸,以免影響扣貸款。銀行工作人員也表示,可繼續月供公積金貸款,不用改商業貸款。如果在貸款的時候辦理了公積金每月或每年劃扣,那麼就會有一定的影響;在個人公積金余額劃扣到一定程度時,就不能進行劃扣了,需要個人辦理手續,自己每月將月供存入個人的貸款還款儲蓄卡中。貸款利率也會按照原來的公積金貸款利率來計算,即按照貸款合同約定的計算;除非國家下調基準利率,不過這樣的情況也是第二年元月才會變更個人的貸款利率。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肆』 如果用公積金貸款之後,辭職怎麼辦
公積金貸款買房後辭職不影響公積金貸款。
已經辦理好公積金貸款,工作發生了變化不影響公積金貸款,每月按時將月供存入貸款的還款賬戶中即可。住房公積金有個人賬戶,企業和個人繳納的費用全部形成個人賬戶總額,辭職後只是停止了繳納,但賬戶里的錢所屬個人,只要符合公積金提取規定,隨時可以提取自由支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4)公積金辦理過貸款卡上的余額能取出來嗎擴展閱讀: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公積金貸款
『伍』 公積金續交後之前的的錢能取嗎
首先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公積金貸款後如何提取余額
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如果購房者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後再次購買房子,可以按照購房提取的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4、如果購房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沒有辦理還貸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准備即可。5、購買新建住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後,憑借購房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即可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過後,憑《存量房買賣契約》(或《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和《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憑證》(交易資金為房屋成交價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公積金貸款後公積金停了怎麼辦
公積金貸款後公積金停後,要每月按時還貸,但在停繳三個月左右必須要繼續繳納,不然公積金貸款將會受影響。當個人辭職或公積金停止、被封存,都不影響公積金貸款,只是個人注意要按時往貸款卡中存錢,確保賬戶中每月有錢可還貸,以免影響扣貸款。
一般來說,公積金貸款批准了,整個貸款流程就已經走完了,不必在擔心公積金斷繳問題,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積金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如果獲批公積金就斷供,可能被認定為騙取福利。畢竟公積金貸款利率很低,較商貸壓力小很多。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公積金續交後之前的的錢能取嗎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滿足條件是可以的: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