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積金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嗎
夫妻雙方公積金可以一起還房貸嗎?
夫妻住房公積金是可以一起還款的,而且只有領了結婚證才可以共同貸款。辦理了商貸後,借款人一方可以申請公積金月沖還商貸,另一方只能先把公積金提取出來再還房貸。但是需要注意,一個家庭如果使用過兩次公積金,並且還是不同的房子,那麼無論是提取還是貸款,第三次就不能再提取了。
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時候,夫妻雙方需要提供身份證、結婚證、購房繳款憑證、收入證明、購房的合同以及首付款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材料。不過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需要提醒一下的是,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如果辦理的是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如果夫妻只有一方有繳納公積金,夫妻兩人是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的。不過,許多沒有繳納公積金或開立賬戶時間不到6個月或12個月的人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夫妻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一、夫妻雙方都需要有繳納公積金
這是一個最基本的條件,公積金都沒有繳的話,是不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所以,如果夫妻雙方都是共同還貸人的話,那就必須得兩個人都在當地有購買公積金,並且賬戶上得有一定的余額。
二、夫妻雙方都必須繳納公積金1年以上
可能有些夫妻中哪蔽一方,之前的公司沒有提供購房公積金,橋源而他們為了買房就換了一份可以購房公積金的工作。但是,如果繳納的年限不夠1年的話,也是不可以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
三、夫妻雙方都必須沒有在還的公積金貸款
這個意思是說,如果夫妻雙方中有一方在婚前有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並還在還貸中的話,是不可以用夫妻名義再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的。
四、房子的不動產證上必須要有夫妻雙方的名字。
五、需要提供夫妻雙方收入證明。
【拓展資料】
個人住房貸款,是一種消費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貸款條件是城鎮居民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有還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購房所需資金30%的購房首付款,有銀行認可的貸款擔保等。個人住房貸款限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於購買豪華住房。
個人住房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業務之一。是指商業銀行向借款人開放的,用於借款人購買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產開發商或其他合格開發主體開發建設後銷售給個人的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有以下三種貸款形式: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
如果是已婚申請公積金貸款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證明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敏緩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Ⅱ 夫妻雙方買房只用其中一人的公積金貸款,條件也達到了。那另一方還要開收入證明嗎
需要開,公積金貸款應當提供擔保。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2)公積金貸款配偶工作收入證明擴展閱讀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職工、單位有權查詢本人、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不得拒絕。
職工、單位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受委託銀行復核;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新復核。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第三十一條
地方有關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和使用情況的監督,並向本級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通報。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時,應當徵求財政部門的意見。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時,必須有財政部門參加。
職工有權揭發、檢舉、控告挪用住房公積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