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貸沒有還清房子可以過戶嗎
房貸沒有還清房子不可以過戶原因如下:
1、貸款沒有還清的房子是不可以辦理過戶手續的,因為所有權還抵押在銀行當中,只有將銀行的貸款款全部還清,辦了解押,才能夠到房管局去辦理過戶的流程,最終才能夠證明房子真正到手了;
2、房子沒有還清,貸款還在抵押的狀態,沒有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就不能夠在市場上出售。除非將房子的貸款還清了,想要辦理過戶想要轉賣,可以跟買家協商,由買家將貸款還清,拿到了他項權證,再到房管局去辦理解押的手續,這樣就能夠在市場上進行交易,最後能夠過戶成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㈡ 貸款沒還完可以過戶嗎
一、貸款沒還完可以過戶嗎
1、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房屋在按揭抵押期間,是不能進行過戶等行為的;只有在解除按揭抵押後,相關房屋才能進行過戶。「轉按揭」是指在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期內,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十九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二、居住權可以過戶嗎
1、根據相關規定,住宅出租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此,居住權是不可以進行過戶的,居住權具有人身專屬性,過戶就是轉讓,我國法律是不允許的。
㈢ 貸款沒還完的房屋能夠過戶給別人嗎
貸款沒還完的房子不能過戶給別人。房屋作為抵押物,產權歸抵押權人所有,抵押人無權私自變更所有權。只有在貸款還清,解除抵押狀態後,才能辦理交易手續。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需依法登記,登記後方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約定的實現抵押權情形時,債權人有權優先受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後,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時,應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若能證明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可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提存。轉讓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指出,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需依法登記,登記後方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㈣ 房屋有貸款可以更名過戶嗎
法律分析:貸款的房子不可以更名,因為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房產的產權不歸業主自己所有,是業主跟欠款銀行共有的。房產更名是指在不動產證沒有辦理好的前提下對房屋買賣合同上的名字進行變更,使房產的擁有者通過簽訂合同的形式發生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㈤ 貸款沒還完的房子可以夠過戶給別人嗎
貸款未清償的房子不能過戶給他人。房屋作為抵押物,產權屬於抵押權人,抵押人無權擅自更改所有權。只有在貸款還清、解除抵押狀態後,才能辦理交易手續。根據法律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否則,不產生效力。相關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其中,第三百九十四條規定,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抵押物給債權人。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雙方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況時,債權人有權優先受償。抵押人,即債務人或第三人,稱為抵押人;債權人稱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稱為抵押財產。第四百零六條指出,在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抵押財產轉讓後,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時,需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證明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有權要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債務或進行提存。轉讓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第二百零九條明確指出,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
㈥ 有貸款的房產夫妻更名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原則上可以,但是一般實際生活中需要還清貸款才可以,詳細原因如下:
1、如果本人是按揭貸款買的房子,在房子的按揭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是不能過戶房產的。
2、只有還清銀行貸款,從銀行贖回產權,才可以申請到公正處公正過戶。
3、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提前還款必須要還款滿一年以上,而且中間的還款記錄良好,沒有間斷,這樣是可以提前申請還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㈦ 房子貸款沒還完可以改變戶主姓名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但是僅限於直系親屬之間增加或者變更名字。非直系親屬以外的更名,就會視為房屋轉賣了,那就要通過轉按揭手續辦了。由於貸款沒有還清,換句話說就是現在還不是房屋的實際產權人,如果想變更房屋登記的名字,除非貸款銀行答應或者以變更還款人的名字的形式和他們協商。要不就只有先一次性還款的方案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