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廈門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貸款公式怎麼計算
計算方法如下: ①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職工本人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夫妻雙方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②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a.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或私產住房。 職工家庭(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購買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或私產住房),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80%。其中私產住房的房屋價格為購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評估價格的較低值。
❷ 廈門最新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算
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12×35%×貸款年限)+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流動性調節系數。
依據《廈門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第九條規定:流動性調節系數為根據住房公積金滿足繳存職工資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況制定的公積金貸款額度調節參數。流動性過剩(貸款使用率低於60%)時,該系數為1.2;
流動性正常(貸款使用率高於60%、低於85%)時,該系數為1;流動性不足(貸款使用率高於85%、低於90%)時,該系數為0.8;流動性緊張(貸款使用率高於90%)時,該系數為0.6。管理中心應按月將貸款使用率向社會公布。
當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情況發生變化,且貸款使用率連續3個月保持在同一區間時,管理中心應及時向社會公布,並於公布之日次月起執行相應的流動性調節系數。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套用的流動性調節系數,以向房屋登記機構提交的合同登記備案時間或在房屋登記機構登記的轉移登記受理時間為准。
(2)廈門公積金余額11萬元能貸款多少錢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要求規定:
1、借款申請人公積金貸款月應還款額與其本人及配偶個人信用報告中反映的已有各項貸款月應還款額之和,占借款申請人家庭月收入之和的比例應控制在50%以內。
2、公積金貸款期限可以控制在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順延5年內,但最長不超過30年;大修自住住房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兩個(含)以上借款申請人按其中貸款期限長的確定。
3、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住房總價款時,借款申請人可向受委託銀行申請配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配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額度由受委託銀行自行確定,貸款期限、擔保方式和還款方式均應與公積金貸款相一致。
❸ 廈門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1、 根據公積金賬戶余額來計算。廈門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得超過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的20倍,如果個人公積金賬戶有2萬元的余額,那麼最高貸款的金額就是40萬元。
2、 廈門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的個人最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為40萬元,雙職工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得超過80萬元,也就是說夫妻雙方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80萬元。
3、 另外廈門公積金貸款還有一個固定的計算方法。(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12,然後再乘以35%,在乘以貸款年限,最後再加上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流動性調節系數。也就是說,如果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越高,那麼貸款的額度也會越高。
❹ 廈門公積金貸款額度
一、廈門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標准
1、廈門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12×35%×貸款年限)+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流動性調節系數。
2、其中,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借款申請人購房或取得建設(房管或規劃)部門同意建造、翻建、大修批文時的賬戶余額;流動性調節系數是根據住房公積金滿足繳存職工資金使用需求不同情況制定的公積金貸款額度調節參數,貸款使用率低於75%時該參數為1.2,高於75%、低於95%時該參數為1,高於95%、 低於100%時該參數為0.8,高於100%時為該參數為0.6。貸款使用率連續3個月保持在同一區間的次月執行相應的流動性調節系數,具體可通過中心網站查詢,貸款額度計算時以首次受理公積金貸款時公積金中心公布的系數為准。借款申請人可通過中心網站的測算工具對公積金貸款額度進行測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