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辦公積金貸款的時候換工作會影響審批嗎
眾所周知,員工繳納的公積金主要是用於公積金貸款,畢竟其貸款利率要比商業貸款利率低不少。那麼,當職工辦理公積金貸款時,突然換工作了會影響貸款審批嗎?
辦公積金貸款的時候換工作會影響審批嗎?
辦理公積金貸款時換工作是否會影響審批,主要看公積金貸款處於哪個環境。一般情況下,辦理公積金貸款有這幾個環節:提交材料-初審-復核-辦理抵押-簽訂合同-放貸。
【1】若職工在合同還未簽訂前的任一環節離職,公積金中心都可能以還款能力不足,拒絕貸款申請。
【2】若合同已經簽訂,離職時公積金貸款已經發放,短時間內只需要借款人在房貸後按照合同每月按時還款就不會影響到貸款,並且還需確保每月還款賬戶中有足夠的資金用於償還貸款。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公積金賬戶不宜斷繳太久。如果職工離職後公積金斷繳3個月或者6個月(各公積金中心要求不同)以上,可能會被公積金中心以騙取社會福利為由,解除公積金貸款合同或者執行商業貸款利率。
⑵ 房貸放款前換工作,影響審批嗎
在房貸放款之前更換自己的工作,對房貸的審批會產生一些影響,不過影響非常的小。因為銀行在辦理房貸的時候,會查看申請人的收入流水、還有工作證明等材料,所以如果在這之前你更換工作的話,自己的收入流水肯定會有一些變化的。不過大家也不用擔心,因為通常在放貸之前所有的審核工作已經結束了,所以即便有影響,但這個影響也會非常的小。
03、如果選擇用公積金去辦理住房貸款,那對公積金的額度會有一定的要求,這種情況下可以使用夫妻兩個人的公積金來辦理貸款,而且這樣也會節省更多的資金。
⑶ 公積金貸款面簽完,還沒放貸,這個時候離職可以嗎
建議等貸款審批通過之後再離職。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
2.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
3.受理網點受理;
3.簽約;
4.審批;
5.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6.銀行放款。
⑷ 申請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換工作嗎
可以換工作,在找到工作補繳前面的公積金。並且公積金不能中斷3個月,中斷三個月公積金貸款可以解除合同的或執行商業貸款利率。換工作找到工作一定要繼續繳納公積金
對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隨即封存賬號停止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責令其補繳已欠繳的住房公積金,並在貸款期間正常按月足額繳存;拒不繳存的,追回已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執行商業貸款利率。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4)公積金貸款未放貸之前換工作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注意事項
1、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月工資收入之和×12(月)×40%×貸款年限(月工資收入=公積金月繳存額÷繳存率)。
2、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不得超過購房總價的80%;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自住住房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的70%;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不得超過購房總價的50%,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
3、二手房的總價款取交易與評估價格的最低值。
4、還款能力系數暫定為0.4。
5、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之間僅限夫妻,未婚子女可以考慮選擇父母中一方作為共同還款人。
6、申請第二次貸款時,須將前一次的貸款全部還請。
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辦理注意事項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5、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