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捷信公司貸款兩萬沒還,現在發了張立案通知書,會不會真的坐牢
借貸關系屬於民事關系,還不起貸款受起訴也屬於民事糾紛,不負刑事責任,不會判刑。
1、最高人民法院「加強對規避執行行為的刑事處罰力度」的意見,開展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活動。主要征對的是惡意欠債不還、拒不執行法院強執判決的行為。
2、如果貸款過程中有提供虛假資料及虛假信息騙貸,則會負刑事責任。《刑法修正案(六)》新設罪名。刑法第175條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捷信貸款用假資料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第二編相關規定,刑事立案作為刑事訴訟開始的標志,是每一個刑事案件都必須經過的法定階段,是法律賦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種職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都無權立案。
其作用是為了准確、及時地揭露和懲罰犯罪 ,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是准確評價社會治安形勢和進行正確決策的重要依據。
其材料來源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的犯罪事實或者獲得的犯罪線索;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的報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 。只有當有犯罪事實發生,並且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時,才有必要而且應當立案。
概念和意義
刑事立案的概念
刑事訴訟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訴人起訴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范圍進行審查後,決定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
立案作為刑事訴訟開始的標志,是每一個刑事案件都必須經過的法定階段,同時,這一訴訟階段具有相對獨立性和特定的訴訟任務,簡而言之就是決定是否開始刑事訴訟程序。立案作為一個獨立的訴訟階段,具有以下特徵:
(一)立案是刑事訴訟的起始程序
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是刑事訴訟法所確立的五個普通訴訟程序。公安司法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不能隨意超越、顛倒任何一個訴訟階段。
只有前一訴訟階段的任務完成之後,才能進行下一階段的訴訟活動,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貫徹程序法制原則。立案程序是整個刑事訴訟活動的開始。
(二)立案是刑事訴訟的必經程序
按照程序法制原則,公安司法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不能隨意超越、顛倒任何一個訴訟階段,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公安司法機關准確、及時、有效地處理刑事案件,保證刑事訴訟任務和目的的實現。
但是,由於刑事案件的具體情況不同,不是每一個刑事案件都必須經過五個訴訟階段,例如,自訴案件不需要經過偵查階段,由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還有些案件,在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後,即告終結,就不需要經過審判和執行程序;
有些公訴案件,如果犯罪情節輕微,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在審查起訴階段,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從而終結已經開始的訴訟程序。
但是,任何刑事案件進入刑事訴訟程序都必須經過立案階段。只有經過立案,其他訴訟階段才能依次進行,公安司法機關進行偵查、起訴和審判活動才有法律依據,才能產生法律效力。因此,立案程序是刑事訴訟的必經程序。
② 收到一個簡訊是個假的捷信 一開始不知道 填完資料30000額度然後一直在審核 現在APP進不去了
確認是否是官方APP看清2點:第一看APP的開發者,官方平台開發者為:捷信消費金融有限公司; 第二捷信的不交錢(什麼工本費,解凍費,開戶費),交錢的都是騙子 。
您使用的該APP為仿冒APP。
③ 信捷貸款騙局
本人從未申請過貸款,但名下有貸款記錄。原因不僅僅是個人信息泄露,還有貸款平台內部員工的「欺騙」。裁判網日前公布的一份判決書,揭開了「偷梁換柱」的操作手法。
楊,1991年4月出生,2017年5月加入捷信消費金融公司擔任電話銷售員,10月離職。短短幾個月,他和同夥冒用他人身份申請「現金貸」98筆,騙取捷信公司323萬余元。這些被冒用身份的人,此前都在捷信申請過「商品貸款」,而楊利用捷信的平台,因老用戶貸款審核不嚴、電話銷售人員賬號密碼管理混亂等漏洞,輕松騙貸。
「我做第一筆假貸款的時候,就知道這是違法犯罪。我覺得來錢又快又容易,就繼續做了。」楊在他的供詞中說。
業務員「偷梁換柱」騙貸
從捷信消費金融官網來看,商品貸款和消費貸款是其主要產品。消費貸款分為新用戶專屬和老用戶專屬,最高額度20萬元,其中老用戶專屬號稱通過率高。據捷信安全部經理賈某介紹,捷信的貸款辦理流程是每個電話銷售人員都有一個專屬賬戶,密碼和賬戶名稱只有他自己知道。電話銷售人員打電話與客戶溝通,並使用自己的專有賬戶為客戶處理貸款。因為辦理現金貸的客戶大多是在公司辦理過商品貸款的客戶,信用良好,審批流程不是很嚴格繁瑣,電話銷售人員自己就可以辦理。
正是上述鬆懈的審批給了楊可乘之機。楊發現,在放款時,同名銀行卡可以在捷信系統中使用。只要系統里有這個名字,這個人辦理的銀行卡就可以通過系統直接向他持有的銀行卡發放貸款。發現這個漏洞的楊,開始到處搜集銀行卡和手機號,然後詐騙貸款。
雖然每個捷信業務員都有自營賬戶,但賬戶管理比較混亂,楊利用同事的工號騙取貸款。據另一名電話銷售人員李供述,捷信電話銷售人員沒有固定工位,其工號和密碼也不是秘密。「公司每天在員工工號登錄電腦的時間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有時候遲到了會把他們的工號和密碼發給電話銷售組,讓同事幫他們登錄系統。只要知道營業部的工號和密碼,登錄捷信的電腦,就可以辦理現金貸業務。」
然而,楊的騙貸行為很快被發現。2017年10月,楊辦理了最後一筆現金貸。2017年11月,捷信舉報其公司銷售專員利用職務之便,偽造公司現金貸合同非法獲利,初查金額97萬元。原因是從2017年10月開始,有幾十個客戶反映沒有在公司辦理過現金貸業務。這些被冒名頂替的現金貸合同中客戶的手機號、銀行卡號都被改了。換的客戶手機號大多是170和171,前八位都一樣,甚至還有序列號。變更後的銀行卡號與原合同姓名一致,但開卡人身份證號不同,屬於不同的同名人。
據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7月至10月間,楊夥同他人騙取「現金貸」98筆,騙取捷信公司323萬余元。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楊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20萬元。
捷小金2019年9月末的不良率為3.6%。
捷信消費金融於2010年底在中國成立,股東為全球消費金融服務商捷信集團。捷信作為國內歷史悠久的特許消費品公司,目前已具有相當規模。根據捷贏2020年第二期個人消費貸款資產支持證券,截至2019年9月,捷信消費金融總資產已達1075.35億元。2019年前三季度發放貸款695.47億元,實現營業收入130.53億元,凈利潤10.33億元。2019年9月末,捷信消費金不良率為3.6%,較2018年末下降0.38個百分點。2016年和2017年的不良率分別為4.45%和3.82%。
據資產證券化分析網信息,捷信消費金融今年已發行兩期資產支持證券(ABS),發行金額25億元,基礎資產為個人消費貸款(商品貸款)。招股書入池資產信息顯示,捷信消費品貸款的主要貸款用途為手機數碼,手機數碼的貸款在2020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別占捷信ABS基礎資產的52%和56%。
此外,招股書顯示,捷信消費資本2020年第一期ABS池資產加權平均貸款年利率為16%,單筆貸款最高年利率為21%,其中利率為21%的貸款本金余額佔比68.29%;第二個ABS的集合資產加權平均年利率為19.15%,單筆貸款最高年利率也是21%,利率為21%的貸款本金余額佔比85.66%。
國家商業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