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可以貸款買父母名下的房子嗎
用戶不可以貸款買父母名下的房子。直系親屬之間,哪怕是戶口不在一起,都是不可以貸款買其名下的房產的。對於銀行來說,這種行類似於騙貸,在收到貸款申請時,銀行會直接拒絕。就算僥幸通過了貸款審核,之後被銀行發現,銀行也會收到貸款金額,且貸款人還需要承擔相對應的法律責任。
如果只是想將父母名下的房產過戶到自己的名下,可以走過戶手續流程或贈與手續流程。
② 兒子房產可以過戶給父母嗎
一、兒子房產可以過戶給父母嗎
1、兒子房產可以過戶給父母。子女房產是可以過戶給父母的,因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子女可以買賣、贈與等方式將名下房產過戶給父母。過戶房產需無貸款、無抵押,且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二、兒子繼承父母房產的步驟是什麼
兒子繼承父母房產的步驟,具體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③ 有房貸的房子可以過戶給孩子嗎
有房貸的房子可以過戶給孩子,但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銀行貸款:如果房子還有貸款沒有還清,就需要向銀行申請過戶,銀行會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如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等,同時需要申請人提供還款能力證明。
2、繳納稅費:房屋過戶需要繳納稅費,具體稅費根據房屋評估價值和當地政策而定。在過戶前,需要繳納相關稅費,並獲得稅務機關出具的繳納稅費證明。
3、遺產規劃:房屋過戶給孩子,可能會涉及到遺產規劃問題。因此,在過戶前應該考慮到自己的後事,合理規劃財產遺產,防止因遺產問題產生糾紛。
過戶房產需要的資料如下:
1、房屋產權證:應當提供房屋的產權證原件或復印件;
2、身份證明:應當提供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如身份證、護照等;
3、婚姻狀況證明:如果當事人已婚,應當提供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書等相關婚姻狀況證明;
4、離婚協議書:如果離婚當事人需要過戶房產,應當提供離婚協議書;
5、購房合同:如果房屋是在購房合同的約定下進行過戶,應當提供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
6、房屋交易稅費證明:應當提供房屋交易稅費證明,如契稅收據、印花稅票據等;
7、不動產權證書查詢記錄:應當提供不動產權證書查詢記錄,以證明該房屋權屬情況。
綜上所述,房屋過戶涉及到多個方面的問題,如銀行貸款、稅費、遺產規劃等,申請人需要全面考慮,選擇合適的方案,並確保手續合法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春世滾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返尺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扒余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④ 兒子貸款買父母的房子合法嗎
不可以。銀行以下情況會拒貸:_三套及以上_假資質(假資料)_騙貸(親屬關系)_無購房資格_逾期次數過多(信用卡和其他房款、車貸還款逾期都計算,原則上連三累六銀行可以拒貸)另外,您如果想把父母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可以走親屬過戶手續,或者直系親屬贈與手續。
具體流程如下: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
第一步:受贈人提交購房資質審核
第二步:雙方簽訂贈與協議。
第三步:雙方到公證處做親屬公證(在一個戶口本上不需要公正)
第四步:雙方拿著親屬公證書到建委繳稅、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稅費僅需3%的契稅直系親屬之間住房貸款交易,對銀行來說算騙貸,銀行會拒貸。戶口不在一起也不可以,如果僥幸被銀行審批了,以後銀行查出來,也會把貸款的錢收回,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按規則是不可以,也沒有必要,因為首先銀行有規定不能這樣放貸,其次子女可以用父母的房產做抵押,所以如果是為了融資,那麼也完全沒必要貸款來買
拓展資料:通常情況下,
一、父母贈予子女,是免稅的,但是如果子女再賣出,則按之前房產屬性繳納稅賦。舉例:張三老兩口有房一套90米,是2018年房本,滿五不唯一。張三夫婦把房子贈與了兒子,期間沒有_,有點手續費,並辦理新的孩子名房本。如果孩子在三年後想賣這房,房子還是滿五不唯一交稅。
二、就是張三因為需要錢,把房子賣給孩子,完全按二手房商品房交易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⑤ 房子還有貸款怎麼過戶給親人
直接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親人即可。
按揭房過戶給父母需經抵押權人同意,攜帶銀行已還清貸款的證明一並提交身份證、戶口本、產權證原件、他項權證原件至房管交易中心,房管交易中心核驗通過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注銷後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
一、民法典中按揭房怎麼過戶給父母
民法典規定,房屋在按揭期間是抵押給銀行的,對按揭房屋過戶或者加名的,需要取得抵押權人的同意,經同意後持相關材料,辦理過戶或者加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持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變更等必要材料,申請抵押權變更登記:
(一)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變更的;
(三)債務履行期限變更的;
(四)抵押權順位變更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因被擔保債權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擔保范圍、債務履行期限、抵押權順位發生變更申請抵押權變更登記時,如果該抵押權的變更將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的,還應當提交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材料與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等材料。
二、房屋抵押貸款流程是什麼
1、貸款申請:
借款人提出貸款用途,金額及年限時間;
2、准備貸款材料:
借款人及抵押人將貸款申請貸款所需文件、證件按要求准備齊全;
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個人消費用途的相應合同、婚姻狀況證明;
房屋所有權證,權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
3、看房評估:
由相關機構對抵押房進行實地勘查、評(勘)估;
4、報批貸款:
將所有申貸資料連同評估報告或勘估意見書報送銀行審批;
5、借款合同公證:
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寫(借款合同)及所有相關文件、簽字、蓋手印後,由公證人員對其進行公證;
6、抵押登記手續:
銀行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借款合同公證書到產權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開戶、放款:
借款人開立還款賬戶、銀行放款至該賬戶。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幫助,如果還有問題可以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
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貸款通則》第五十三條
貸款人對產權有償轉讓或申請解散的借款人,應當要求其在產權轉讓或解散前必須落實貸款債務的清償。
⑥ 兒子房子更名父母名下怎麼辦
法律分析:兒子名下房產過戶父母名下手續是,只要過戶住房時候房主取得住房產權,有住房的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住房貸款還請,無抵押。以上住房手續齊全,可以辦理該住房過戶手續。可以有房產證登記人和共有人以及收入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以上住房三證,一起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四條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二)互換;(三)贈與;(四)繼承、受遺贈;(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六)以房屋出資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