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積金還清貸款後還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手續;
1、借款人結清貸款本息後,貸款發放銀行會開具貸款結清證明;
2、借款人持貸款結清證明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公積金賬戶解凍手續;
3、借款人持貸款結清證明到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審批程序
一、審批依據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1]
2、《XX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二、受理范圍,我市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因資金不足時,可向我中心各所屬機構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申請條件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XX市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2、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或提取公積金後又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
3、在本市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兩用房)並具備有關手續、文件和已交付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4、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6、同意按照本辦法及《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的相關規定,按時履行還款義務;
7、法律、法規、規章和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申請材料 借款人申請貸款視不同情況提供以下資料: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預售合同》及不低於房價總額20%的首付款單據;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設或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規劃、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證或原房屋產權證,建築施工合同及工程預算或決算;
3、購買二手房,需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憑證;
4、單位集資建房,需提供集資建房批准文件、集資建房交款單據、集資建房或買房協議書;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戶籍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
6、房地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
7、保證人出具的擔保證明及保證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8、房地產置業擔保公司出具的擔保證明;
9、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辦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領取並如實填報《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同時附有關材料報送公積金中心審查;
2、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通過對借款人購房真實性及還款能力的審查,提出貸款額度和期限的建議,初審合格並經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市公積金中心審批;
3、市公積金中心審查後作出准予貸款或不予貸款的決定,將貸款材料轉回各分支機構;
4、准予貸款的,由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將貸款材料轉受託銀行,由受託銀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擔保當事人,並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辦理抵押擔保手續;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由各分支機構通知借款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5、受託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六、辦理時限
1、受理審查。分支機構初審時間自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不超過2個工作日,批量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況時可延長3個工作日;
2、審核審批。市公積金中心審批時間自收到各分支機構報送的貸款材料起不超過3工作日。
七、收費標准 ,不收費。
詳細資料
1. 新房貸款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二手房不超過20年;貸款額度是房屋評估值的70%;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年利率是5.94%。
2. 房屋抵押貸款條件: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內;房屋的面積各銀行要求不一;房屋要有較強的變現能力;一般要求商品房,公寓,商鋪,寫字樓。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通過專業的房地產擔保公司來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已經成為居民個人不動產理財的一個重要手段,通過抵押貸款的方式貸出資金以滿足臨時的消費需求甚或企業經營需求,以期盤活居民手中持有的不動產,而且在各種融資渠道中,房地產抵押貸款依舊是成本最低的方式之一。根據國內首家外商獨資的房地產擔保企業安家世行擔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數據,房產抵押貸款中,近3成用於再次購房,其他用途佔比較高的依次為:企業經營用途、購車、留學與移民、裝修以及購置大宗消費品。
3. 申貸要件
4. 房產證
5. 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6. 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7. 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8. 收入證明
9. 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
10. 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
11. 為提高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12. 操作流程
13. 借款人貸前咨詢:I520II54378 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並提交銀行下列證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借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住房所有權證件或本人有權支配住房的證明;抵押房產的估價報告書、鑒定書和保險單據;購建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14. 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15. 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16. 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17. 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18. 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①正常結清: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結清貸款;②提前結清:在貸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貸款,須按借款合同約定,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審批後到指定會計櫃台進行還款。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證領回由銀行收押的法律憑證和有關證明文件,並持貸款結清憑證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