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積金余額可以沖抵貸款嗎
B. 公積金余額沖抵貸款劃算嗎
很多人在用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申請了貸款之後,都會尋找用公積金余額去沖還貸款本息。而沖還貸款主要有兩種方式,月沖和年沖。那麼,公積金月沖和年沖哪個合算呢?月沖就是逐月還款,逐月地將公積金賬戶上的資金支取出來,然後按月支付每期貸款本息。年沖則是一次性還款,是直接將公積金賬戶上的全部余額支取出來、沖抵貸款本金。而公積金月沖和年沖哪個合算,其實是因人而異的。畢竟每個人的情況都不同。像年沖相當於提前還款,它沖還的是貸款本金,而月沖沖還的是月還款額。也就是說,年沖減少了貸款本金,相應的每月還款額也會有所降低。因此年沖比較適合公積金賬戶余額較多,貸款初期現金支出壓力不大的人。至於月沖,更適合憑月收入還貸,手頭閑置資金並不多的人,它可以減輕還款的壓力。
【拓展資料】一、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長期性的特點,主要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房或交納房租。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202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決定即日起啟用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二、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
三、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屬性,屬於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拓展資料】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