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抵押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嗎
不能
「抵押貸款的房子不能過戶的,因為抵押貸款的房子在房管所辦理了抵押登記,產權已經被抵押給銀行了,過戶需要擁有房屋產權才可以進行,需要解除抵押才行。
拓展資料
基本概念
個人住房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 [2] 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業務之一。是指商業銀行向借款人開放的,用於借款人購買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產開發商或其他合格開發主體開發建設後銷售給個人的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有以下三種貸款形式:
(1)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
(2)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擔保貸款。
(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辦理流程
1.貸款申請:客戶填寫並提交建行規定的申請表和申請材料。
2.貸前調查及面談:建行與借款人面談,進行貸前調查等。
3.貸款審批:建行進行貸款審批。
4.簽訂合同:客戶的貸款審批通過後,與建行簽訂貸款合同。
5.貸款發放:符合條件後建行發放貸款。
6.客戶還款:客戶按約定按時還款。
7.貸款結清。
㈡ 房子如果有抵押貸款能過戶嗎
【法律分析】:民法典沒有明確有抵押權的房子是否可以過戶,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已經設定抵押的房地產,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可以轉讓或者出租。這就是說,已經設定抵押的房產是可以轉讓的,但轉讓的前提條件是要得到抵押權人的同意。反過來講,如果一處設定了抵押的房產,如果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而轉讓,在法律上應歸無效。同時購買了這種設有抵押權的房產對購買人來說也存在法律風險,一旦抵押權人要實現抵押權,購買人的風險就顯現出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㈢ 房子還有貸款怎麼過戶給親人
直接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親人即可。
按揭房過戶給父母需經抵押權人同意,攜帶銀行已還清貸款的證明一並提交身份證、戶口本、產權證原件、他項權證原件至房管交易中心,房管交易中心核驗通過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注銷後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
一、民法典中按揭房怎麼過戶給父母
民法典規定,房屋在按揭期間是抵押給銀行的,對按揭房屋過戶或者加名的,需要取得抵押權人的同意,經同意後持相關材料,辦理過戶或者加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持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變更等必要材料,申請抵押權變更登記:
(一)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變更的;
(三)債務履行期限變更的;
(四)抵押權順位變更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因被擔保債權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擔保范圍、債務履行期限、抵押權順位發生變更申請抵押權變更登記時,如果該抵押權的變更將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的,還應當提交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材料與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等材料。
二、房屋抵押貸款流程是什麼
1、貸款申請:
借款人提出貸款用途,金額及年限時間;
2、准備貸款材料:
借款人及抵押人將貸款申請貸款所需文件、證件按要求准備齊全;
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個人消費用途的相應合同、婚姻狀況證明;
房屋所有權證,權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
3、看房評估:
由相關機構對抵押房進行實地勘查、評(勘)估;
4、報批貸款:
將所有申貸資料連同評估報告或勘估意見書報送銀行審批;
5、借款合同公證:
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寫(借款合同)及所有相關文件、簽字、蓋手印後,由公證人員對其進行公證;
6、抵押登記手續:
銀行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借款合同公證書到產權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開戶、放款:
借款人開立還款賬戶、銀行放款至該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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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
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貸款通則》第五十三條
貸款人對產權有償轉讓或申請解散的借款人,應當要求其在產權轉讓或解散前必須落實貸款債務的清償。
㈣ 房子有貸款可以買賣過戶嗎
房屋有貸款可以買賣過戶,但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貸款余額清算:如果房屋有貸款,需要在過戶前將貸款余額清算,確保房屋所有權得到有效的轉移。通常情況下,買家需要通過一次性付款或者貸款方式進行清算。
2、抵押登記:如果房屋有貸款,可能已經進行了抵押登記。在過戶前,需要解除抵押登記,以確保買家能夠獲得房屋的無抵押權證明。
3、貸款協議轉移:如果買家需要繼續使用原有貸款,需要與原貸款銀行進行協商,進行貸款協議的轉移和變更。
過戶房產需要的資料如下:
1、房屋產權證:應當提供房屋的產權證如叢洞原件或復印件;
2、身份證明:應當提供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如身份證、護照等;
3、婚姻狀況證明:如果當事人已婚,應當提供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書等相關婚姻狀況證明;
4、離婚協議書:如果離婚當事人需要過戶房產,應當提供離婚協議書;
5、購房合同:如果房屋是在購房合同的約定下進行過戶,應當提供購房合同原件或復印件;
6、房屋交易稅費證明:應當提供房屋交易稅費證明,如契稅收據、印花稅票據等;
7、不動產權證書查詢記錄:應當提供不動產權證書查詢記錄,以證明該房屋權屬情況。
綜上所述,房屋買賣過戶是一項復雜的法律行為,需要滿足相關法律規定和程序。建議買賣雙方渣枯在進行過戶前,先進行充分的協商鄭雹和准備,確保所有手續齊全、合法、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