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把余額提出來嗎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把余額提出來。
公積金貸款後,職工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這些條件包括: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離休、退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4、出境定居;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職工在上述情形之一時,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如果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也可以提取賬戶內的余額;若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則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公積金賬戶的余額使用規定:
1、用途限制:公積金余額通常只能用於特定的用途,如購房、租房、裝修或還貸等;
2、提取條件: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提取,如離職、退休、購房等;
3、提取流程:提取公積金需要按照規定的流程進行,包括提交申請、審核等;
4、提取額度:提取的金額可能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超過規定的額度;
5、稅務影響:提取公積金可能會涉及到稅務問題,需要按照稅法規定進行申報和繳納稅款。
綜上所述,公積金貸款後,職工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包括購房、離休退休、喪失勞動能力、出境定居、償還購房貸款、房租超支等情況。根據相關規定,職工在上述情形之一時可以提取存儲余額,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也可以提取余額,若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則余額納入增值收益。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⑵ 貸款同時提取公積金余額-公積金
貸款時不能同時提取公積金余額,但符合特定條件時可以提取公積金。以下是關於貸款與公積金提取的詳細說明:
一、貸款與公積金提取的關系
二、提取公積金的條件
三、特定情況下的公積金提取
四、不可提取公積金的情況
綜上所述,貸款時不能直接提取公積金余額,但符合特定條件時,如正常還款、購房貸款結清、租房滿一定期限、遭遇重大災害等,均可申請提取公積金。
⑶ 公積金辦完貸款可以把余額取出來嗎
⑷ 公積金貸款期間可以提取余額嗎
公積金貸款期間可以提取余額。只要符合條件,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的條件,具體如下:
1、用戶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
2、用戶已經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也已經和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可以提取公積金的生活;
3、用戶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或者是提前離休的;
4、用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來償還買房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5、用戶要出境定居,和現單位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
6、公積金繳存人已經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經死亡,繼承人或者是贈與人可以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⑸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可以一次性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可以一次性提取。
辦理公積金提取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格,不同地區和提取原因可能會有不同的表格要求。
2、個人身份證件,如身份證、駕駛證、護照等有效證件。
3、公積金賬戶信息,包括公積金賬號、姓名、身份證號碼等。
4、相應的提取證明材料,如購房合同、裝修發票、醫療證明等。不同提取原因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可能會有所不同。
公積金提取的流程是:
1、需要准備好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公積金賬戶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工作證明、離職證明等。
2、前往所在地區的公積金中心或者網上辦理公積金提取申請。
3、提交申請材料後,工作人員會對申請進行審核,確認申請人的身份和提取金額是否符合規定。
4、審核通過後,工作人員會將提取金額劃入申請人指定的銀行賬戶中。
5、申請人在提取到公積金款項後,需要前往指定銀行進行提現。
綜上所述,公積金是一種用於社保保障和住房公積金的資金,提取時需要遵守相關的政策和規定,避免違規操作導致不必要的麻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⑹ 公積金貸款余額可以全部提取嗎
首先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能不能一次性提取要看是以何種方式提取,不管是還房貸還是購房提取都不能全部取出來,必須留有一定的額度,如果不是必須的話也沒有必要完全取出來。
公積金貸款後如何提取余額:
1、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
2、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1年所還的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3、如果購房者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後再次購買房子,可以按照購房提取的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
4、如果購房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沒有辦理還貸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准備即可。
5、購買新建住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後,憑借購房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即可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過後,憑《存量房買賣契約》或《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和《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憑證》交易資金為房屋成交價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如果是付清房款過後,憑購房合同和全額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即可提取,如果已經領取了房產證,可以憑借房產證和全額購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提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