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提額!首套房個人最高可申請30萬!江門公積金新政即日起實施!
3月16日,江門公積金政策有調整!個人貸款額度從25萬提至30萬!
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二十六次全體委員會議上獲悉,為支持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根據我市公積金資金和房價情況,自2020年3月16日起,我市提高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
調整後,首套房一個職工最高可申請30萬元,兩個職工或以上最高可申請60萬元。
第二套房一個職工最高可申請25萬元,兩個職工或以上最高可申請50萬元。
職工購買全裝修新建商品住房、棚戶區改造居民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作為安置房的,貸款額度增加標准不變。
2020年3月16日前已審批未發放的公積金貸款按原額度執行。
據悉,《江門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自2015年4月1日正式實施,將於2020年3月31日有效期屆滿。當天會議審議了新的《管理辦法》,於4月1日正式實施。
與新《管理辦法》配套修改的還有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計算公式,根據住建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自4月1日起,我市貸款額度計算公式調整為:
職工申請貸款時的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8+職工申請貸款時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
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時,不包含最近6個月的補繳金額(異地轉入補繳金額除外)。職工的貸款額度計算結果高於我市最高貸款額度的,按最高貸款額度核定。兩個及以上職工購買同一住房的,貸款額度為每個職工貸款額度之和,但不得高於我市最高貸款額度。
目前我市執行的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職工申請貸款時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12×至法定退休工作年限×2。
記者翻查資料發現,該公式自2005年執行至今,期間文字表述有所修改,但計算方式基本一致。本次修改方案確定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我省其他城市的額度計算公式進行了調研,經過比較後,決定借鑒廣州等城市的做法,並結合我市目前的計算公式進行修改。新公式除了將職工的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作為影響貸款額度的因素之外,還考慮了年齡和月繳存額等因素,有利於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不多的年輕人。
年齡較大的職工,也可以通過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的積累達到增加貸款額度的目的。
江門住房公積金2019年報出爐
全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6.18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江門市住建局同時公布了《江門市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
根據公告,2019年,全市繳存住房公積金53.61億元。2019年末,繳存總額為469.73億元,繳存余額為120.8億元。當年新開戶單位728家,新開戶職工6.14萬人。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7家,與上年持平。
提取情況,2019年,全市15.16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45.69億元,提取額占當年繳存額的85.22%。2019年末,提取總額為348.93億元。
貸款情況,2019年,全市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53萬筆16.18億元,回收個人住房貸款12.68億元。2019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8.7萬筆195.94億元,貸款余額為108.29億元,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89.65%。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14家,比上年增加1家。
融資情況,2019年,沒有融資。2019年末,融資總額1.39億元,余額0億元。
資金存儲情況,2019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15.55億元。
資金運用情況,2019年末,資金運用率為89.65%,比上年減少3.19個百分點。
附:《江門市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全文內容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江門市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4名委員,2019年召開1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江門市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指導計劃執行情況報告,江門市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江門市住房公積金2018年年度報告,江門市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指導計劃,修訂《江門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置換暫行辦法》。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直屬市政府,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代管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參公事業單位,設5個部,5個管理部。從業人員84人,其中,在編43人,非在編41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19年,新開戶單位728家,實繳單位5892家,同比減少1122家;新開戶職工6.14萬人,實繳職工40.11萬人,凈增職工2.46萬人;繳存額53.61億元,同比增長8.49%。2019年末,繳存總額469.73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2.88%;繳存余額120.8億元,比上年末增加7.02%。
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7家,與上年持平。
(二)提取:2019年,提取額45.69億元,同比增長6.83%;占當年繳存額的85.22%,比上年減少1.32個百分點。2019年末,提取總額348.93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5.07%。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其中,單繳存職工最高額度25萬元,雙(多)繳存職工最高額度50萬元。購買全裝修新建商品住房的,單繳存職工最高額度增加3萬元,雙(多)繳存職工最高額度增加6萬元;棚戶區改造居民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作為安置房的,單繳存職工最高額度增加5萬元,雙(多)繳存職工最高額度增加10萬元。
2019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53萬筆16.18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6.79%、21.57%。其中,市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22萬筆7.08億元,新會管理部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12萬筆3.55億元,台山管理部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04萬筆1.02億元,開平管理部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05萬筆1.6億元,鶴山管理部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05萬筆1.43億元,恩平管理部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05萬筆1.50億元。
2019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12.68億元。其中,市中心4.81億元,新會管理部3.07億元,台山管理部1.47億元,開平管理部1.63億元,鶴山管理部1.01億元,恩平管理部0.69億元。
2019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8.7萬筆195.94億元,貸款余額108.29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加6.43%、9%、3.34%。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89.65%,比上年末減少3.19個百分點。
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14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2019年,沒有發放、回收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2019年末,累計發放項目貸款3.3億元,項目貸款余額0億元。
(四)購買國債:2019年,沒有購買、兌付、轉讓、收回(記賬式、憑證式)國債。2019年末,國債余額0億元,與上年末持平。
(五)融資:2019年,沒有融資。2019年末,融資總額1.39億元,融資余額0億元。
(六)資金存儲:2019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15.55億元。其中,活期0.05億元,1年(含)以下定期8.01億元,1年以上定期1.26億元,其他(協定、通知存款等)6.23億元。
(七)資金運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89.65%,比上年末減少3.19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19年,業務收入37153.19萬元,同比增長5.43%。其中,市中心15047.26萬元,新會管理部8407.53萬元,台山管理部4170.64萬元,開平管理部4532.66萬元,鶴山管理部2766.78萬元,恩平管理部2228.32萬元;存款利息2494.84萬元,委託貸款利息34658.35萬元。
(二)業務支出:2019年,業務支出21648.84萬元,同比增長6.08%。其中,市中心8796.23萬元,新會管理部4875.77萬元,台山管理部2446.06萬元,開平管理部2554.69萬元,鶴山管理部1655.26萬元,恩平管理部1320.83萬元;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17780.84萬元,歸集手續費1928.04萬元,委託貸款手續費1722.11萬元,其他217.85萬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5504.36萬元,同比增長4.54%。其中,市中心6251.04萬元,新會管理部3531.76萬元,台山管理部1724.58萬元,開平管理部1977.97萬元,鶴山管理部1111.52萬元,恩平管理部907.49萬元;增值收益率1.32%,比上年減少0.04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貸款風險准備金349.82萬元,提取管理費用1726.47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3428.07萬元。
2019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1760.77萬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2992.85萬元。其中,市中心上繳市財政局4781.29萬元,新會管理部上繳新會區財政局3210.7萬元,台山管理部上繳台山市財政局1606.65萬元,開平管理部上繳開平市財政局1830.08萬元,鶴山管理部上繳鶴山市財政局865.52萬元,恩平管理部上繳恩平市財政局698.61萬元。
2019年末,貸款風險准備金余額10829.33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16701.21萬元。其中,市中心提取40743.56萬元,新會管理部提取26831.97萬元,台山管理部提取14458.8萬元,開平管理部提取17665.15萬元,鶴山管理部提取10642萬元,恩平管理部提取6359.73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19年,管理費用支出1728.34萬元,同比增長2.5%。其中,人員經費935.69萬元,公用經費76.01萬元,專項經費716.64萬元。
市中心管理費用支出996.38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394.64萬元、31.13萬元、570.61萬元;新會管理部管理費用支出196.47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124.6萬元、6.7萬元、65.17萬元;台山管理部管理費用支出171.25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128.78萬元、6.13萬元、36.34萬元;開平管理部管理費用支出138.74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100.94萬元、8.87萬元、28.93萬元;鶴山管理部管理費用支出146.28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136.33萬元、8.79萬元、1.16萬元;恩平管理部管理費用支出79.22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50.4萬元、14.39萬元、14.43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2019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388.71萬元,逾期率0.36‰。其中,市中心0.26‰,新會管理部0.52‰,台山管理部0.3‰,開平管理部0.82‰,鶴山管理部0.01‰,恩平管理部0‰。
個人貸款風險准備金按貸款余額的1%提取。2019年,提取個人貸款風險准備金349.82萬元,沒有使用個人貸款風險准備金核銷呆壞賬。2019年末,個人貸款風險准備金余額10829.33萬元,占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的1%,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准備金余額的比率為3.59%。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2019年末,逾期項目貸款0萬元,逾期率0‰。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2019年,實繳單位數、實繳職工人數和繳存額同比分別減少16%、增長6.52%和8.49%。
繳存單位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佔31.53%,國有企業佔9.32%,城鎮集體企業佔5.91%,外商投資企業佔7.91%,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佔37.68%,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佔6.53%,其他佔1.12%。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佔32.37%,國有企業佔13.15%,城鎮集體企業佔2.47%,外商投資企業佔20.7%,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佔28.75%,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佔2.21%,其他佔0.35%;中、低收入佔95.13%,高收入佔4.87%。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佔14.24%,國有企業佔6.89%,城鎮集體企業佔3.02%,外商投資企業佔23.3%,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佔46.46%,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佔5.72%,其他佔0.37%;中、低收入佔99.28%,高收入佔0.72%。
(二)提取業務:2019年,15.16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45.69億元。
提取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佔84.79%(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佔5.0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佔78.48%,租賃住房佔1.17%,其他佔0.09%);非住房消費提取佔15.21%(離休和退休提取佔10.2%,出境定居佔0.29%,其他佔4.72%)。
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佔91.2%,高收入佔8.8%。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19年,支持職工購建房53.26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佔有率(含公轉商貼息貸款)為8.26%,比上年末減少0.99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30347.99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築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佔15.18%,90-144(含)平方米佔79.21%,144平方米以上佔5.61%。購買新房佔86.9%,購買二手房佔13.1%。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佔43.44%,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佔56.07%,三人及以上繳存職工共同申請貸款佔0.49%。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佔31.95%,30歲-40歲(含)佔42.26%,40歲-50歲(含)佔22.06%,50歲以上佔3.73%;首次申請貸款佔84.37%,二次及以上申請貸款佔15.63%;中、低收入佔85.72%,高收入佔14.28%。
2.異地貸款:2019年,發放異地貸款706筆20778.6萬元。2019年末,發放異地貸款總額113754.8萬元,異地貸款余額69361.31萬元。
3.公轉商貼息貸款:2019年,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7筆237.5萬元,支持職工購建住房面積0.07萬平方米,當年貼息額216.51萬元。2019年末,累計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675筆22715.7萬元,累計貼息516.42萬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2019年末,累計試點項目3個,貸款額度3.3億元,建築面積18.32萬平方米,可解決2320戶中低收入職工家庭的住房問題。3個試點項目貸款資金已發放並還清貸款本息。
(四)住房貢獻率:2019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02.48%,比上年增加1.94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當年受委託辦理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新增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門分行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銀行。
(二)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1.當年繳存政策調整情況。
2019年6月19日,印發了《關於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江房金字〔2019〕37號),從2019年7月1日起,開展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2019年度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2018年度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且不能超過規定的限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550元,上限為19413.24元。職工2018年月平均工資在上下限之間的,按實計繳,高於繳存基數上限的按繳存基數上限計繳。
2.當年貸款政策調整情況。
2019年,修訂了《江門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置換暫行辦法》。2019年4月11日發布修訂後的辦法,6月1日正式執行。
2019年7月10日,蓬江區、高新區(江海區)開辦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3.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執行標准。
2019年,我市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沒有調整,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1.5%)執行。
2019年,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沒有調整,5年期(含)以下貸款年利率為2.75%,5年期以上至30年(含)貸款年利率為3.25%。首套房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執行,第二套房貸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貸款利率上浮10%執行。
(三)當年服務改進情況。
1.接入粵港澳大灣區公積金信息共享平台。2019年11月,我市接入粵港澳大灣區公積金信息共享平台,全省住房公積金數據實現互聯互通。截至2019年末,我市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公積金信息共享平台輔助辦理業務135筆。
2.增加服務網點。截至2019年末,全市共有91個銀行服務網點受理公積金繳存和提取業務,比年初增加了26個;267個銀行服務網點受理公積金貸款業務,比年初增加了3個。
3.推出「秒批」服務。2019年11月,推出退休提取公積金等5項智慧公積金服務,職工在我市建設銀行229台智慧櫃員機自助辦理業務,系統智能化「秒批」,無需人工干預。截至2019年末,通過智慧櫃員機為職工辦理退休提取71筆,出具個人繳存證明572份,信息修改336筆。
4.上線自助列印服務。2019年9月,在「僑都之窗」自助服務終端推出個人繳存證明自助列印服務,全市467台僑都之窗自助服務終端提供7×24小時服務。截至2019年末,通過自助服務終端為職工出具證明3025份。
5.增加查詢渠道。在支付寶城市服務和建行智慧櫃員機推出「刷臉」查詢住房公積金的功能,查詢渠道擴展到7個。
(四)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1.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數據平台,接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業務監督。
2.與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實現直連,為簡化職工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流程奠定基礎。
3.江門市住房公積金雙貫標系統通過國家安全等級三級保護測評,資金和賬戶信息安全得到保障。
(五)當年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情況。
2019年,受理職工投訴案件279宗,結案9宗;發出《責令限期繳存通知書》256份;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案件4宗。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情況。
無
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6日
文章素材來源:江門日報、江門發布
㈡ 住房公積金征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的調研報告
有關住房公積金征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的調研報告模板
各位主任、各位委員:
根據20**年工作要點,經主任會議研究決定,縣人大常委會調研組於5月底對我縣住房公積金的征繳、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聽取了縣建設局、房改辦關於住房公積金征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匯報,查閱了相關資料;召開了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座談會和部分縣直單位、鄉鎮負責人座談會,了解各有關部門貫徹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履行工作職責情況,徵求對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和清理償還公積金借款的意見、建議。為配合這次調研,縣審計局根據常委會的要求,對20**年度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繳交、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提出了書面審計報告。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縣住房公積金制度是1993年建立的。1999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施行後,我縣在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加強公積金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一)行政推動,擴大歸集。公積金制度建立初期,縣政府出台了《太湖縣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文件,濾布就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范圍和對象、資金渠道、繳存比例以及公積金的使用和管理等相關問題,做出了明確的規定。2000年,為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縣政府又發文要求各單位、職工依法繳存公積金。在行政推動的基礎上,房改部門積極營造有利於公積金歸集的環境和氛圍,使公積金歸集額得到較快增長。截止20**年末,全縣繳存公積金的單位192個,繳存職工6411人,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7647.4萬元,歸集余額7032.8萬元。特別是2000年以來,新增歸集額7000餘萬元。
(二)健全制度,規范管理。近幾年來,房改部門吸取過去的教訓,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逐步建立健全了相關管理制度,防範資金風險,確保資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一是委託國有商業銀行管理。分別與縣建行、工行、農行簽訂了委託合同,實行分戶儲存、專戶核算,確保資金的保值增值。二是完善制度,防範風險。房改部門內部實行審批與經辦分離、資金調度權和資金使用權分離的管理模式,健全了財務規章制度,明確了財務人員的職責。同時加強與受委託銀行協作,確保住房資金的封閉運營,凡涉及調度住房資金均應出具書面報告和相關批件。另外,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建立了風險准備金制度。三是強化外部監督。近幾年來,房改部門堅持向職工公示住房公積金繳存入戶、計息及定期對帳情況,接受職工查詢。財政、審計等部門加強對住房公積金運行情況的監督,有力地促進了公積金管理工作的規范。根據審計部門提供的審計報告,審計期內,房改部門加強了對住房資金的管理,住房資金管理核算較為規范,基本做到了帳面相符、帳款相符。
(三)規范公積金貸款業務,提高資金使用率。堅持「嚴格手續、規范運作、方便職工、化解風險」的原則,積極開展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努力適應廣大職工自購自建住房的需要。截止20**年末累計投放住房公積金貸款10627萬元,資金使用率達50%以上,為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廣大職工的居住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主要問題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宣傳的力度、廣度不夠,相當一部分職工包括一些領導幹部,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不太了解,對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性質、意義和作用認識不足,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推行。
2、住房公積金歸集面窄、覆蓋率低,發展不平衡。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在落實住房公積金政策方面做得比較好,繳存率達99%,而鄉鎮一塊尚未普遍開展,繳存率僅為30%,這不僅直接影響在鄉鎮工作的職工的切身利益,也不利於做大住房公積金的規模。
3、歷史遺留的違規拆借資金數額大,清繳任務十分艱巨。縣政府雖然成立了清收領導小組,但未建立責任制度,缺乏有效的責任追究措施,清收的力度不大,效果不佳。
4、住房公積金管理決策機制不夠健全。雖然明確了住房公積金實行「房改領導小組決策、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儲存、財政監督」的制度,但房改領導小組未建立嚴格、規范的會議制度,領導小組決策流於形式。
三、幾點建議
(一)切實加大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宣傳力度。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宣傳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為全面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政策營造良好的氛圍,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切實抓好歸集擴面工作。要在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對應建不建、應繳不繳的單位,要通過行政、法律等多種手段予以糾正。對財政撥款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單位配額,建議縣政府根據財力實際,以適當補助的方法先起步,然後逐步做到按規定在預算中列支。要積極引導招商引資企業、私營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房改部門要做好歸集擴面的服務工作,以服務促征繳。
(三)加大清欠力度,力爭清收工作在近期取得實質性進展。要高度重視違規拆借資金的清收工作,切實加強對清收工作的領導。要組織專門力量,盡快對違規拆借資金進行認真清理,分析每一筆違規拆借資金的原因及流向,明確債務人,並針對不同情況,制定出操作性強的清收方案。對有償還能力的借款單位,要責令其履行義務,限期歸還借款。對一時難以全部償還的,要做出還款計劃。對改制、破產的工商企業,在其資產清算、處置時要優先償還住房資金借款。對有償還能力而惡意逃避債務的,要堅決依法追償欠款。對已形成的呆帳、壞帳,要在資金去向和責任追究明確的基礎上逐步予以消化。在抓好清收工作的同時,縣政府及房改部門要嚴格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堅決杜絕挪用、拆借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住房資金安全。
(四)健全決策機制,規范管理。在公積金管理機構上劃之前,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要完善例會制度,健全決策機制。資金管理中心要進一步完善內控制度,通過審批與經辦分離、關鍵崗位輪崗、股室互查等措施,加強內部監督,防範資金風險。要進一步加大外部監督力度。房改部門要繼續堅持定期公布住房公積金征繳、管理和使用情況。壓濾機濾布財政部門要加大對增值收益分配的監管和管理費預算執行情況的管理。人民銀行要督促受委託的商業銀行加強對住房資金的全程監督。審計部門要定期對住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要理順房改部門職能關系,逐步解決機構設置和人員問題。
(五)拓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提高資金使用率。在防範風險的基礎上,簡化貸款程序,適當降低貸款手續費用,提高貸款年限,鼓勵職工貸款,以提高資金使用率。
(六)要制定在職職工提取公積金余額的具體辦法,在嚴格審查把關的前提下,開辦在職職工公積金提取業務。
(七)對審計報告指出的問題,房改部門要嚴肅對待、認真整改,財政、審計、監察等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督,確保審計意見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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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南寧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解讀
2019年年度報告
經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南寧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如期發布,年報總體反映了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一年來的業務運行和制度執行情況,緊緊圍繞 「房住不炒,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定位要求,以及管理中心「一切為了群眾,一切為了基層,一切為了資金安全」的工作理念,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全面的向市民做出了報告。
1
住房公積金歸集額保持穩步增長
2019年,實繳單位11644家,實繳職工68.07萬人,新開戶單位2106家,新開戶職工10萬人。全年繳存額95.68億元,同比增長11.81%。截止2019年末,繳存總額675.26億元,同比增長16.51%;繳存余額245.40億元,同比增長9.56%。
2
提取額持續增高,滿足職工住房需求
2019年,提取額74.26億元,同比增長18.38%;占當年繳存額的77.61%,比上年增加4.3個百分點。2019年末,提取總額429.86億元,同比增長20.88%。提取金額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額佔29.74%,償還購房貸款本息佔40.68%,租賃住房佔9.16%,三項住房消費提取額占當年提取總額的79.58%,提取的資金主要用於緩解職工還貸、購房、租房壓力,支持職工自住住房需求。
3
業務支出持續增長,增值收益稍有減少
2019年住房公積金實現業務收入73,154.65萬元,同比增長11.34%,呈逐年增長態勢。住房公積金業務支出35,149.12萬元,同比增長43.39%,呈持續大幅增長態勢;其中尤以支付繳存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增幅較大,占總業務支出的91.93%。2019年實現增值收益38,005.53萬元,同比下降7.73%。增值收益率達到1.62%。2019年末,資金運用率為71.49%,比2018年下降4.67個百分點,資金流動性正常。
4
個貸逾期率在可控范圍
2019年住房公積金個貸逾期額為0.17億元,逾期率為0.10%,比上年增長0.52個百分點,貸款逾期追繳壓力較大,但個貸逾期率在可控范圍。個貸風險准備金余額從上年的2.92億元增加到2.98億元,占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的1.70%,總體佔比偏低。
5
有效支持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
2019年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27億元, 占當年分配增值收益的86.05%,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4.77億元。
6
繼續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
在貸款職工中,中低收入群體所佔比重達99.44%。同時,絕大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為職工首次申貸,佔比達98.76%。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平方米以下佔17.62%,90-144(含)平方米佔75.16%,144平方米以上佔7.22%。
另外,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政策性低利率優勢,按照現行利率計算,2019年全市向0.48萬個家庭發放公積金貸款21.77億元,支持職工購建房51.23萬平方米,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78486.49萬元。
7
優化服務流程,開展工作調研
推進「一事通辦」「一網一門一次」工作
取消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的戶口簿、廣西區內民政登記婚姻證明要件。優化服務流程,推行貸款業務辦理表單繳存人簽字確認制度;調整購買一手期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時間;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間由原先10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
對不影響貸款審核的非關鍵性材料進行容缺受理,實現先受理後補正材料的方式,大大方便了辦事群眾,減少了群眾往返的困擾。
開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聯辦試點工作,切實提高公積金貸款辦理效率,我管理中心積極開展聯辦試點工作的調研,並與受委託銀行、自然資源積極溝通協調,聯合簽發了《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開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聯辦工作的通知》(南金通〔2019〕6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