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積金貸款余額需要留多少
公積金貸款余額有兩種解釋,其一是公積金貸款前的賬戶余額,其二是指公積金貸款後的賬戶余額。
【1】公積金貸款前余額:一般情況下,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時候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在公積金最高限額范圍內按照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20倍,因此在完成公積金貸款前,賬戶余額最好是能夠滿足自己的貸款需求。比如需要貸款60萬元的,當地的公積金貸款額度為賬戶余額10倍的,那麼就需要保證公積金賬戶余額是不少於60000元的。
【2】公積金貸款後余額:公積金在貸款成功之後一般對於賬戶留存余額是沒有強硬要求的,用戶可以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范圍內處理賬戶余額。比如可以對公積金賬戶余額辦理對沖;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也可以對公積金辦理提前還貸提取。
Ⅱ 公積金賬戶沒有餘額可以申請貸款么
公積金金額比較少能貸款嗎?
公積金余額少是可以貸款的,但是可能貸款的額度會比較少。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公積金賬戶無余額能貸款嗎
部分地區需要公積金賬戶余額達到一定額度,但申請貸款主要看的是連續繳費時長和存款金額,公積金賬戶里有無余額與是否能申請到貸款並無必然聯系,具體需要參考當地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規定。《濟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第三條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狀況良好;(二)借款人至貸款時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低於規定時間,未發生或者已全部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三)具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四)已交付的所購住房首付款不低於規定的比例;(五)同意且能夠以所購住房或公積金認可的其他房產作抵押,或以動產、權利作質押,購買新建商品房貸款的應由所購房屋售房單位提供階段性貸款擔保。
公積金里沒錢能貸款嗎
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需要請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公積金貸款余額沒有可以貸款嗎?
公積金貸款余額沒有可以貸款的只要你的話一般貸款的話在一個地方公積金貸款余額沒有可以貸款的,只要你登吧,一般貸款的話,在一個地方可能就是說可以帶2~3次的,只要你這個房子環境的款的話,就是沒有餘額的話,可以再去帶的
想貸款,但是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怎麼辦
住房公積金職工在貸款時若發現公積金余額不足,是可以補繳的,不過補繳手續並非私人前去辦理,而是要通過職工單位辦理的,具體辦理流程如下:當事人向單位提出補繳申請,單位出具補繳說明,再連同《住房公積金(補)繳書》等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網點或分中心辦理補繳手續。需要注意的是,超過一萬元的補繳金額就要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審批,同時,當事人所繳納的公積金也將由當事人所在的單位通過轉賬方式劃至住房公積管理中心歸集賬戶。
拓展資料:
公積金:
1.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逐步實現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金使用需求。
3.2016年2月18日,根據央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行按照歸集時間執行活期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