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後余額可以提取嗎
員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之後,是可以申請公積金余額提取償還公積金貸款的,但是不能提取做為他用,一般是直接在公積金賬戶中扣除直接還款的。
一次性還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列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並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摺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摺及存摺復印件一份;若用銀行卡還貸款,須提供由銀行櫃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銀行卡明細一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
(若夫妻雙方都提取,夫妻雙方簽字摁手印,並在開戶銀行賬戶上填寫完整,直接打到個人賬戶里)
註:職工本人需到場在「提取申請表」上簽字按手印(公積金匯入個人還款帳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1)公積金有貸款余額可支取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❷ 有貸款,公積金裡面的余額還能提取一部分嗎
各地的規定不同,有些城市可以提取,有些城市不能提取。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如沈陽市最近出台規定,公積金貸款後不能再辦理提取。下面的內容摘自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文件:
目前沈陽市公積金貸款人數較多,一個職工貸款額度佔用10至15人繳存公積金額度,使得資金比較緊張。為避免有些城市出現職工在公積金貸款購房時,因資金短缺不能及時辦理貸款情況出現,目前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職工公積金貸款購房後不再以現金方式提取公積金,只能直接用於償還公積金貸款。但考慮到部分職工還款壓力大等實際情況,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允許償還公積金貸款職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一次全部定期余額,用於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公積金貸款。
❸ 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同時余額可以提取出來還貸款嗎
各個城市的公積金貸款申請政策不同,公積金貸款的余額能否用於還款,建議咨詢當地銀行或貸款客戶經理。
溫馨提示:
平安銀行公積金貸款是向符合公積金中心條件的個人發放的,可用於購買商品房和保障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貸款。目前我行支持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分行有:濟南、武漢、深圳、廣州、南京、昆明、上海、珠海,其他城市可聯系當地網點咨詢。
應答時間:2021-01-1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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